戰友聚會貪杯酒駕出車禍致戰友慘死 法院判其賠償151萬元

陸先生與劉先生系戰友,2017年二人在北京偶然重逢,相約一起聚餐慶祝,二人都飲用了大量白酒。聚餐結束後,劉先生不顧自身已喝酒的事實,執意送路先生回家,結果發生車禍,導致路先生死亡。路先生家人將劉先生訴至法院,要求其承擔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損失。近日,通州法院審結此案,判決劉先生向其家屬賠付66萬9千元,保險公司賠付66萬元。

2017年7月,劉先生與路先生相約聚餐。二人系多年的戰友,偶然在北京重逢,故在聚餐期間喝了許多白酒。飲酒後,劉先生考慮到路先生住的比較遠,且時間已經很遲了,所以決定送路先生回家。但此次二人都已經很了很多白酒,酒精衝昏了頭腦,讓劉先生漠視了法律法規關於禁止酒後飲酒的規定,冒險帶路先生上路。路先生也喝了很多白酒,沒有及時制止劉先生的違法行為。劉先生帶著路先生開車行經北京市通州區某路口,劉先生因醉酒已經意識模糊,在沒有減速的情況下,徑直撞上了對向行駛的重型自卸貨車。事故發生得突然,再加上路先生和劉先生都已經喝了很多酒,路先生在事故中當場死亡,劉先生也身負重傷。事後,交管部門對事故進行了認定,因劉先生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負事故的同等責任;因重型自卸貨車未按照信號燈讓行,亦負事故的同等責任;路先生無責任。經檢測,事故時,劉先生體內每百毫升酒精含量為190毫克,遠遠超過了醉酒駕駛的標準。路先生因故身亡,留下了年過70的老母親及未成年的兒子,讓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瞬間失去了頂樑柱。故路先生的妻子、母親、兒子將劉先生及駕駛重型自卸貨車的司機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承擔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151萬餘元。最終法院判決劉先生向其家屬賠付66萬9千元,保險公司賠付66萬元。

法官提示,酒後禁止駕駛機動車不僅是所有社會公眾必須遵守的駕駛準則,更是法律所嚴厲打擊的行為。因為酒後駕駛機動車不僅造成其他交通參與者的風險上升,更是會給駕駛員本身帶來無窮的禍害。本案中,劉先生因戰友聚餐,高興之餘就淡忘了酒後禁止駕駛機動車的法律,造成路先生死亡、自己也重傷的嚴重後果,實在是讓人痛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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