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點做人「潛規則」,如果你的父母沒告訴你,希望你能告訴兒女!


“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行走社會,離不開人際交往,而人際交往關鍵在於如何做人。這四點最簡單卻又最根本的做人“潛規則”,希望你能告訴自己的兒女,讓他們在社會上少走彎路。

“一、低調做人,高調做事”。人都是有虛榮的,誰不愛人前表現自己;人又是懶惰的,誰又不想人後多偷懶?可真正能成大事的人,就得耐得住寂寞,吃得了苦。

“二、學會拒絕,不做老好人”。放不下面子,開不了那個口,這都不是理由。你若有能力,幫下忙無傷大雅;你若沒能力,打腫臉充胖子,自己不難受麼?這個忙幫好了,人家沒句謝謝,估計自己心裡也不好受;這個忙沒幫好,被別人說三道四,自己還不好說啥。因此,該拒絕就拒絕,沒啥不好意思。

“三、保持距離,尊重隱私”。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可人家的東西為什麼要給你看?就算人家願意給你看,真要是什麼重要的東西,你看完了能保證不向外傳播,如果後面出事了,你能解釋的清楚。為了避免嫌疑,收收自己的好奇心,你跟人家的關係也沒那麼鐵。

“四、受人之恩,銘記在心”。沒有人不願意幫助他人,也沒有人願意在被別人幫助後天天拿來說。我們願意幫助別人,是因為我們的內心能得到滿足;我們被別人幫助,也應該時刻記住這份恩情。沒有“湧泉相報”那麼誇張,但也不能像“白眼狼”那樣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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