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件入快遞櫃成「隱形潛規則」 「送貨上門」仍空談

快遞件入快遞櫃成“隱形潛規則” “送貨上門”仍空談

日起,《快遞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作為國內第一部針對快遞行業的行政法規,其對快遞員必須按約定地址投遞等服務作出了明確規定。然而,記者近日在合肥市採訪發現,雖然《條例》實施滿百天有餘,但多數快遞員仍我行我素,未徵得收件人同意就將快遞放至代收點或快遞櫃,快遞依然面臨上門難的問題。

快遞櫃被“默認”為收貨地址

起初,可供選擇的代收點或放快遞櫃,普遍獲市民點贊,但如今似乎成了消費者的“默認”收貨地址,快遞員極少打電話通知取件人。這不僅忽略了收件人的驗視權,還可能產生由收件人買單的逾期費用。

合肥南一環路上的青年一村小區有兩個快遞櫃,記者在該小區看到,快遞員到達小區後,直奔這兩個快遞櫃,直接把快遞放進櫃子裡,其間沒有告知取件人。“像這種小件,收貨地址上沒有明確寫上‘送貨上門’的,就直接放到快遞櫃裡,會有短信通知取件人的。”快遞員小趙說,有快遞櫃放不進去的大件,才會打電話詢問客戶詳細地址。

居民:對是否送貨上門沒有選擇權

記者在和一花園小區的一家快遞櫃旁,看到朱女士對照著微信上的一串數字,輸入驗證碼在取快遞。朱女士說,之前關注了該快遞櫃微信公眾號,後來快遞到後,不僅沒有電話通知,甚至連短信通知也沒有了,而取件碼則通過微信進行發送。“像我們這些中年人,很少去看微信公眾號,更不要說時刻關注取件碼,很不方便。”

“極少接到快遞員的電話,我個人感覺《條例》實施前後沒什麼區別。”市民劉女士對記者說,“有人在家的時候,肯定是需要送上門,快遞櫃再方便也沒有送到家門口方便,但根本由不得我們選擇。”

類似事情出現在不少市民身上,他們表示自己的快遞會直接被小區附近的快遞網點簽收,多數情況下會收到短信通知,但有時候連短信通知都收不到。“前陣子網購了幾件東西,快遞員不僅沒有送貨上門,也沒有電話溝通,甚至連短信通知也沒有,這也太不尊重消費者了。”家住西蜀名苑的黃女士說。

快遞員:挨個聯繫增加派送成本

《快遞暫行條例》明確了快遞投遞和驗收規則,即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現實中,不少快遞員為何對《條例》規定視而不見?

快遞員小張表示,他知道這個規定,但挨個通知不僅增加派送成本,而且無法按時按量完成投遞。“電商促銷節點更不用說了,根本忙不過來。”小張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一個電話需要花1分鐘左右,他每天約送200個快件,要是每一個快遞都電話詢問送達何處,那每天打電話就要花費三個多小時。

“白天很多客戶都在上班,達到‘送件上門’的要求常常需要二次投遞,這等於給自己找麻煩。”快遞員白先生說,還有一些特殊單位的快件,收件人電話無信號,無法電話聯繫,只能放到快遞櫃或代收點。

快遞企業:必須備註才送貨上門

8月9日下午,記者根據快遞企業電話,向不同公司進行了諮詢。有六家快遞公司均向記者表示,他們知道《條例》對投遞有相關規定,但如果客戶沒有在備註一欄標明“送貨上門”,那快遞員就會派送至代理點或者放入快遞櫃,這時機器會自動生成短信通知客戶。而有要求上門送件的快遞,會由快遞員打電話通知,如果遇到客戶不在家的情況,快遞員則延期再送。此外,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提供上門服務,但是需要顧客自行聯繫客服中心說明。

快遞件入快遞櫃成“隱形潛規則”

在《快遞暫行條例》已經實施的情況下,為什麼快遞企業還要求有備註才送貨上門?一家快速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將快遞放到快遞櫃是快遞行業的“隱形潛規則”,快遞公司通常會用人手不足、時間不夠等各種理由搪塞。如果客戶有送貨上門的特殊要求,但快遞公司沒有完成,那麼客戶是受權益保障的。反之,若客戶沒有進行特殊要求,那再通過申訴的渠道去處理,也很難獲得滿意的結果。

“一件快遞件入櫃只需快遞公司支付幾分錢,可以節省一定的人力成本。”

“我省正在開展多元化末端配送服務,快遞櫃、快遞代收點和送件上門等方式都是其中的重要內容。”省郵政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快遞代收點可以解決上班族無法及時接收快遞的難題,提高了快遞公司的投遞效率,有一定的積極意義,但這並不意味著快遞企業和快遞員可以隨意違反《條例》規定。市民如果遇到快遞員不送貨上門或不主動聯繫收件人等違規行為,可以撥打該快遞公司的客服電話進行投訴。投訴無果的,可向郵政管理部門投訴,郵管部門將根據具體情況,會對違規企業予以通報整改等相應的處罰。

律師:快遞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

“快遞員送貨上門可能會面臨各種困難,但是在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有合同約定的情況下,快遞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安徽某律師事務所馬律師說,在沒有徵得消費者同意的情況下,直接送件到快遞代收點,不僅違反了相關法規,也違反了合同規定。

省消保委法律與公共事務部主任張路明建議,快遞公司內部要制定更加嚴格的管理制度,約束快遞員遵守法規,建立獎懲機制,對違規行為進行內部處罰;消費者要提高維權意識,遇到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違規投遞情形時,要大膽地發出自己的聲音,對快遞員違法行為進行舉報,維護自己的權益;快遞主管部門對群眾舉報,要及時進行調查,一旦查實快遞企業有違反《條例》的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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