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兼職」騙局曝光,萬人「日結工資」打水漂

每天在微信朋友圈轉發幾條購物鏈接,就能領到少則幾十元、多則百餘元的“紅包”……這份工資日結、動動手指就能輕鬆賺錢的“微信兼職”工作看起來十分誘人,實際上卻是個坑你沒商量的陷阱。

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間,廣東省河源市居民張寶為、梁全玉等人以所謂的“微信兼職”為幌子大肆實施詐騙,受害人達1.4萬餘人,涉案金額829萬餘元。2017年12月29日,經江蘇省睢寧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睢寧縣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主犯張寶為因犯詐騙罪、販賣毒品罪,數罪併罰被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

領兩天“工資”就被踢出群

29歲的黃東莉是江蘇省睢寧縣某鎮居民,是位專職“寶媽”。2017年1月7日,黃東莉在刷微信朋友圈時,發現好友榮開芝近幾天來都在朋友圈轉發一些網絡購物鏈接。一打聽才得知榮開芝最近找到了一份“微信兼職”的工作。據榮開芝說,她加入一個“推廣商品”的微信群,群管理員會在每天上午8時左右安排“任務”,就是在朋友圈轉發3條購物鏈接,然後再將轉發鏈接的截圖發給管理員確認,下午6時便會收到管理員以微信紅包形式發放的30元工資。

榮開芝說,她入群時繳納了360元“任務押金”,不過群主承諾做滿三個月押金便會全額退還。“要是真能天天領工資,交這點押金也值得”,賦閒已久的黃東莉也動起了兼職賺外快的心思。按照榮開芝提供的群主微信名片,黃東莉加群主為好友,在繳納360元“任務押金”後,被拉入一個名叫“推廣任務工資18A”的微信群。

進群后,另有群裡的“管理員”加黃東莉為微信好友,並向她交代“群規”和“工作流程”。1月8日早上八點,管理員群發3個網購鏈接,黃東莉按要求將鏈接轉發到朋友圈並截圖發給了管理員,下午果然收到了管理員30元“紅包”。

只花幾分鐘的時間就掙到30元,黃東莉喜不自禁,將這個賺錢門道介紹給自己的好朋友王雲靈,後者也交了360元“入群”,為此黃東莉又收到主管90元紅包作為獎勵。1月9日,黃東莉很快完成了當天“推廣”任務,然而下午她不但沒有等到紅包,反而被從群中踢出,群主和管理員也將她拉黑。

黃東莉發現被騙後,到當地派出所報案。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一起以“微信兼職”為幌子、涉及眾多受害人的網絡詐騙案浮出水面。2017年4月14日,江蘇睢寧警方遠赴廣州,與當地公安機關配合,在一家賓館內將該案主犯張寶為抓獲,該案其他犯罪人員也先後落網。

“微信兼職”騙局曝光,萬人“日結工資”打水漂

“每人騙幾百元錢,事情不大”

張寶為,出生於1982年,廣東省河源市連平縣人,初中畢業後先後做過保安、空調維修工等。

2016年2月的一天,張寶為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招聘“微信兼職”的信息,稱“工資日結、簡單輕鬆,只需要一部手機就可以在家做”。張寶為按要求交了220元“任務押金”,進群后每天在群裡接受任務,就是將購物鏈接轉發到朋友圈並截圖發給群管,當天下午6時就能領到20元的工資。張寶為做了20余天後,這個群忽然解散了。張寶為因領了一段時間工資,算起來並沒有吃虧,但群裡大多數人都剛進群沒幾天,所交的押金都打了水漂。

頭腦活絡的張寶為意識到,所謂的“微信兼職”其實就是一種騙人的把戲,其目的就是忽悠人繳納所謂的“任務押金”,等押金收多了就玩失蹤“跑路”。張寶為認為雖然上當的人很多,但“每個人只騙幾百元錢,事情不大”。因此,他認定這是一條暴富的捷徑。經過一番琢磨,張寶為摸清了其中的“竅門”,決定 “依葫蘆畫瓢”也賺上一票,並將想法告訴了自己女友的哥哥梁全玉,梁全玉一聽有錢賺,便欣然入夥。

2016年4月,張寶為、梁全玉購買幾部二手手機、多張匿名手機卡,用這些手機號註冊了幾個“虛擬美女”的微信,呢稱分別為“婷姐”“美美”“冰冰”等,並在網絡上找些美女照作為頭像。在這些“虛擬美女”的朋友圈裡,大量發佈圖文並茂的“招聘微信兼職”的廣告,以“動動手指幾分鐘、就能每天領工資”之類的醒目標題博人眼球,然後廣加好友、建群拉人。所謂的推廣任務,其實是張寶為等人在購物網站上隨意挑選的商品鏈接。

張寶為、梁全玉還分別將自己的家人、朋友拉進群“做任務”,這些人分別將“日領工資”的截圖發到各自的微信朋友圈,通過“現身說法”大造聲勢,吸引更多的人入群。

首次作案騙得百萬元

“凡做滿三個月,任務押金即全額退還”,對於有微信兼職意向但猶豫不決的人,張寶為等人會先給其吃顆“定心丸”。

張寶為等人還將“任務押金”分為四個“量級”,與會員“級別”及工資相對應:繳納220 元的為“普通會員”,每天工資20元;440元為“中級會員”,每天工資40元;繳納880 元、1320 元,分別為“高級會員”“特級會員”,每天工資分別為80元和120元。繳納押金越多,級別和“工資”越高。有不少人入群初期領到“工資”嚐到甜頭後,便繳納更多的押金讓自己“升級”。例如有名被害人先是交了440元押金成為“中級會員”,每天領工資40元,8天后他又補交押金880元升級為“特級會員”,但次日就被踢出群。

另外,張寶為還規定,如果會員介紹一個新人入群,則獎勵會員60元至90元,一天之內介紹3人的,另外再獎勵80元。介紹滿10個人,該會員能免費升一級。這種借老會員“人脈”拉人入群的辦法很是奏效。

張寶為還挖空心思制定了一些暗藏玄機的“群規”。比如他規定群裡的人不準聊天、不準互加好友,這其實是為了更好地控制群成員,避免騙局露出破綻。

他還規定每週只工作五天,週六週日休息,週末兩天不安排任務也不發工資,但可繳押金進群。這樣一來,下週週一這天,騙到手的押金就會達到一個“峰值”,因此張寶為實施詐騙時都是選擇週一這天“跑路”。

由於入群的人像滾雪球一樣越來越多,張寶為、梁全玉找來了朋友孫亞傑、陳朝暉等人幫忙。這夥人每天都窩在張寶為在廣州市番禺區的暫住處,各司其職,分別負責收押金、審核入群、安排任務、發工資獎勵等事宜,忙得不亦樂乎,張寶為每日付給他們300元至500元不等的報酬。

短短一個多月,每群成員為百人左右的“推廣任務群”就迅速擴張到三四十個。見收網的時機已到,張寶為等人將贓款轉移或用POS套現,然後毫無徵兆地玩起失蹤。

事後查明,張寶為此次騙得押金共103.818萬元。張寶為交代,除了發放工資、獎金及各項開支,他本人淨賺約20萬元。

詐騙犯罪數額如何認定

此後,張寶為又分別於2016年7月至8月間、9月至10月間、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間,採取相同手段先後組織作案三起,詐騙犯罪金額分別為207.788萬元、177.072萬元、263.916萬元。

在最後一次作案時,張寶為將四檔“任務押金”調整為普通會員360元、中級會員720元、高級會員1440元、特級會員1800員,工資也對應調整為30元、60元、120元和168元。正是此次行騙讓前文提到的榮開芝、黃東莉、王雲靈等人著了道。

據偵查機關統計,這幾次行騙的受害者達14000多人,遍及全國各地。受害人中,不但有家庭主婦、在校學生等,甚至還有高校教師、醫生。

梁全玉除積極參與張寶為組織的幾次詐騙犯罪外,還於2016年11月至12月間組織作案一起,騙得押金76.972萬元。

另外,偵查還發現,張寶為於2014年4月下旬的一天,為非法獲利,在廣東省河源市連平縣以6.8萬元向他人出售氯胺酮(俗稱“開心粉”)264.62克,其行為涉嫌販賣毒品罪。

2017年12月9日,睢寧縣檢察院將張寶為、梁全玉以及孫亞傑、陳朝暉等共11人提起公訴。

庭審中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張寶為、梁全玉等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被害人信任而交付押金,又以獎勵誘使被害人為其宣傳,騙取更多人的押金,不論是其每日發放的“工資”,還是其給推薦他人入群者所發放的“獎勵”,均是其為了牟取更多非法利益的詐騙運營模式,而非被害人意識到被騙自行追贓或者被告人主動退贓,故被告人張寶為等人非法收取押金829.566萬元,均應認定為其詐騙犯罪數額。檢察機關指控意見被法院採納。

2017年12月29日,睢寧縣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以被告人張寶為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30萬元;以販賣毒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8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38萬元。以被告人梁全玉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7萬元。

孫亞傑、陳朝暉等被告人也因犯詐騙罪分別被判處三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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