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的管理崗和技術崗能夠真正分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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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能夠分開啊,國家有明確規定的啊——參見《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各省根據《辦法》制定的《實施意見》。

1、《辦法》明確規定,事業單位根據職能需要,設置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崗位,其中管理10級,專業技術崗位13級,工勤崗位5級,分別對應不同的晉升辦法,和工資福利待遇標準。

2、根據《辦法》規定,事業單位人員原則上不得同時在兩個崗位上任職,若有特殊需要,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同時,《辦法》還對不同崗位聘用做出了具體規定,實行公開招聘,擇優錄取,並設置了門檻規定。

3、各省的《實施意見》,對管理崗位為主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為主的事業單位都有明確規定:以管理職能為主的事業單位,管理崗位比例不得低於50%;以專業技術職能為主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不得低於70%,管理崗位不得高於15%。同時還規定,管理崗位執行管理人員工資標準,專業技術人員執行職稱工資標準。在專業技術類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如果確實需要,也可以執行專業技術人員執行的職稱工資標準,但執行職稱工資的人員,不得超過管理人員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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