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考勤、嚴查履職,多家央企和地方名企被通報且暫停投標

電子考勤、嚴查履職,多家央企和地方名企被通報且暫停投標

電子考勤、嚴查履職,20餘家央企和地方名企被通報且暫停投標

一、21家建企被暫停投標

8月24日,中鐵二十一局、中鐵建設、中建二局、蘇中建設、濟南城建、山河建設、福建六建等21家單位,因項目班子人員連續2-11個月未落實到崗履職,被公開通報並責令整改。

整改期間,不得參加贛州市政府投資房建市政公用工程招標項目的投標、不得承接贛州市非政府投資房建市政公用工程。

暫停承接業務企業共有21家,其中施工企業15家,監理企業3家,諮詢管理企業3家。其中不乏知名企業,如中鐵建設集團、蘇中建設集團、福建六建集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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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電子考勤

當天,贛州市住建委官網還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完善我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單位項目班子管理人員電子考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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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勤範圍:施工合同金額在400萬元(含)以上、監理合同金額在30萬元(含)以上所有新建、改建、擴建及在建的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和裝飾裝修工程項目。

2、人員要求:參與考勤人員的身份證信息須與施工合同、中標通知書中的人員一致,大型項目需增加的考勤人員應持有相應的崗位證書。

  • 大型工程:項目負責人、施工員、質量員至少各1名,專職安全員至少2名;
  • 中型工程:項目負責人、施工員、專職安全員、質量員至少各1名;
  • 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施工員、專職安全員至少各1名。
  • 特殊項目或暫時無法確定工程規模的項目,按照中型工程標準配備項目管理人員。

3、建造師考勤:每月考勤時間不少於22天。採取分期或分多個標段建設的項目,中標單位屬同一個施工單位的可視為一個工程項目,允許施工單位派同一個建造師。

4、弄虛作假:記企業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作假的考勤天數按缺勤處理,同時暫停2個月進入贛州市建築市場;情節嚴重或造成重大影響的,暫停3-6個月進入贛州市建築市場。

5、禁止參與招投標

  • 一個月考勤未達標,在整改期限內或整改未到位或考勤項目正在實施電子考勤期間,不得參加新招標項目的投標或擔任直接發包項目相關崗位人員。
  • 連續二個月及以上考勤未達規定時間到崗履職的,在整改期限內或整改未到位期間,其所在施工單位不得參加我市新招標項目的投標或承接直接發包項目的施工業務。
  • 仍不整改的,責令項目停工並對工程項目進行全面檢查。
  • 無故連續3個月以上缺勤的個人,處以暫停擔任贛州市轄區內項目管理人員一年。

三、55人暫停執業一年

為加強施工階段人員的監管,強化到崗履職,8月24日,贛州市城鄉建設局官網還發布了一則通知,暫停55人管理崗位職責。《通知》明確:

因不能勝任工作被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更換的、建設單位認為項目班子管理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的、調出原單位的、辭職的、傷病喪失工作能力的等原因對項目班子人員進行了變更的,項目班子管理人員自變更之日起一年內不得擔任贛州市行政區域內其它工程的項目班子管理人員。

電子考勤、嚴查履職,多家央企和地方名企被通報且暫停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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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文件一

關於暫停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廣東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等施工監理單位承接贛州業務的通報

各縣(市、區)城鄉規劃建設局,章貢區、南康區、贛州綜合保稅區建設局,瑞金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南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建設局,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住房和建設局,贛州蓉江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贛縣區城鄉規劃建設局高新區分局:

為加強中標單位履約管理,嚴格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我局印發了《關於對中心城區建設項目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試行電子考勤的通知》(贛市建字〔2016〕44號)和《關於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單位項目班子人員實行電子考勤的通知》(贛市建字〔2016〕113號),自項目班子人員實施電子考勤以來,絕大多數施工和監理單位以及項目班子人員認真履行投標(合同)承諾,按規定到崗履職並實施電子考勤,對規範我市建築市場秩序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但也有少數施工、監理單位和項目負責人不履行承諾,尤其是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廣東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等單位不履行投標(合同)承諾,其項目班子人員連續2-11個月未落實到崗履職。為嚴厲打擊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不履行投標(合同)承諾的行為,經研究,決定對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廣東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等施工監理單位給予2-11個月的整改時限(具體名單及整改時限見附件),在整改期限內或整改未到位期間,不得參加我市政府投資房建市政公用工程招標項目的投標、不得承接我市非政府投資房建市政公用工程。

附件:2018年7月暫停承接贛州市房建市政業務施工、監理單位名單

贛州市城鄉建設局

2018年8月22日

文件二

關於進一步完善我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單位項目班子管理人員電子考勤的通知

各縣(市、區)城鄉規劃建設局,章貢區、南康區、贛州綜合保稅區建設局,瑞金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南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建設局,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住房和建設局,贛州蓉江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贛縣區城鄉規劃建設局高新區分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優化、完善我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單位項目班子管理人員考勤制度,根據國家、省廳文件要求並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電子考勤工程範圍

施工合同金額在400萬元(含)以上、監理合同金額在30萬元(含)以上所有新建、改建、擴建及在建的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和裝飾裝修工程項目。

二、電子考勤人員範圍

(一)考勤人員及數量。施工單位建造師、質量員、施工員、專職安全員;並按照工程規模標準(詳見附件1)配備考勤人員,標準如下:

大型工程:項目負責人、施工員、質量員至少各1名,專職安全員至少2名;

中型工程:項目負責人、施工員、專職安全員、質量員至少各1名;

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施工員、專職安全員至少各1名。

特殊項目或暫時無法確定工程規模的項目按照中型工程標準配備項目管理人員。

監理單位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現場監理員共三人。

(二)考勤人員身份確認。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合同確定的人員為準。如中標通知書或合同未明確項目班子管理人員的,施工單位項目班子管理人員中建造師、質量員、施工員、專職安全員各不得少於1名。

錄入考勤信息時,項目所在地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監督人員應審核項目合同、中標通知書等,參與考勤人員的身份證信息須與施工合同、中標通知書中的人員一致,大型項目需增加的考勤人員應持有相應的崗位證書。

現場施工時,施工單位還應根據工程規模、工程技術難度、工程進度、工期要求等,完善配備施工項目部人員。

三、項目起止電子考勤

(一)起始考勤時間。工程項目取得施工許可證正式開工前,建設單位應向負責錄入考勤信息的部門申請電子考勤,未完成考勤登記的項目不予組織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工程開工(包括大型建築機械設備進場)後開始實施電子考勤。

(二)終止考勤條件與時間:工程項目已經拆除外架且大型建築機械設備(如塔吊、人貨電梯等)拆除已經退場時可終止考勤。終止考勤由施工、監理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建設單位、項目所在地質量安全監督站監管人員及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後,交負責錄入考勤信息的部門終止考勤(負責錄入考勤信息的部門收到紙質材料後的第二個工作日起)。具體終止電子考勤時間為:終止考勤審批時間的第二天。

市政公用項目和其他特殊項目在項目基本完工時,憑建設單位出具的申請終止考勤函後,經項目所在地質監站確認後可終止考勤。

四、電子考勤地點、天數

電子考勤地點設在報建項目的建設單位臨時辦公用房內(考勤點距離施工現場不得大於500米,具體地點由建設單位在施工現場設置)。考勤機由建設單位購買並統一管理,購買考勤機費用納入工程總造價。

施工和監理單位項目班子管理人員應在同一臺考勤機進行考勤,每月考勤時間不少於22天(其中總監理工程師每月每個項目不少於10天)。考勤結果在人員信息考勤系統自動生存。

各施工企業應負責保障考勤設備正常聯網、供電,確保考勤數據實時上傳,日常考勤時間與上傳時間間隔超過24小時的不予認可。參與電子考勤的企業應在每個月初登錄“贛州市建築市場和工程質量安全綜合平臺”及時核查本企業上月的考勤情況。

如有異議,應在每月的前5個工作日向項目所在地質監站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訴,超過時限要求的不予受理。

五、電子考勤弄虛作假的處理

凡在電子考勤過程中發現有弄虛作假、篡改考勤機數據等行為的,一經確認, 記企業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作假的考勤天數按缺勤處理,同時暫停2個月進入贛州市建築市場,全市通報並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造成重大影響的,暫停3-6個月進入贛州市建築市場。

負責考勤工作的相關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有瀆職、索賄、受賄等違紀違法行為的,一經發現直接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六、項目班子管理人員承建項目數量認定

同一個建設單位在同一建設地點建設同一工程,採取分期或分多個標段建設的項目,中標單位屬同一個施工單位的可視為一個工程項目,允許施工單位派同一個建造師(建設規模應在其建造師註冊執業資格範圍內),但施工員、質量員和專職安全員需滿足規定人數按期或按標段配備。

中標單位是同一個監理單位的,在建設單位同意且符合人員配備要求的情況下,允許分期或多標段的監理人員按相同的人員進行考勤,後續工程開工時應及時增加相應監理人員,具體增加人員數量、時間節點按照合同約定。

七、項目管理人員請假與停復工申請

因故無法到崗需請假的項目管理人員須在“贛州市建築市場和工程質量安全綜合平臺”提前錄入需請假的人員姓名、崗位、請假起止時間等信息,並上傳經建設單位同意的請假條,完成系統申報後請假人持上述證明材料到項目所在地質量安全監督站辦理請假手續。

一個月累計請假不得超過1個星期,每半年累計請假不得超過三個星期。確因特殊原因需請假超時限的,必須經質監站審批同意,請假結束後即辦理恢復考勤手續。超過請假時間,替崗人員考勤無效。

因項目停工需暫時中止電子考勤的項目須先在“贛州市建築市場和工程質量安全綜合平臺”提前錄入停復工起止時間等信息,並上傳由質監站同意的停工申請等材料。經質監站系統確認後停工期間電子考勤中止。

八、施工單位項目班子管理人員的變更備案

(一)基本要求

建設單位應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工程項目開工後未結束考勤前,施工、監理單位不得擅自變更項目班子管理人員,招標文件中明確不得更換的,除變更備案程序中規定的情形外,項目負責人(建造師)從投標承諾至竣工驗收之前均不得更換。

建設單位應在招標文件和合同中增加對變更項目管理人員的懲戒措施,明確經濟處罰金額,加大監管力度。變更後的註冊建造師、註冊監理工程師應在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能查詢到相關信息,其他項目管理人員應在企業註冊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官方網站查詢到相關信息。無法查詢到相應註冊(崗位)證書信息的人員,不予受理變更備案。

(二)變更備案程序

確需變更項目管理人員的,須徵得建設單位同意,並先履行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且變更後人員的資格等級、類別、業績等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要求,不得低於變更前人員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的,變更單位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後可辦理項目班子管理人員變更備案手續。

1.死亡、刑事犯罪、失蹤、退休、證書失效、變更註冊單位、合同期滿離職或辭職的。(提供死亡證明、刑罰證明、失蹤登報啟事、退休證明、合同期滿離職證明、註冊證書(崗位證書)變更或註銷手續證明等);

2.非施工、監理企業原因工程項目不能如期開工或停工三個月(含)以上的、建設工期超過施工合同工期半年(含)以上的;(提供建設單位加蓋公章的情況說明、招投標文件或合同文件或施工許可等證明材料);

3.建設單位認為項目班子管理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的或被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更換的。(提供建設單位認為主要管理人員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職責及義務要求撤換的書面材料;)

4.因患病、發生意外等身體原因長時間不能在施工現場進行管理的。(提供縣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證明書和住院、醫囑需休養證明、傷病喪失工作能力證明等);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提供相應法律法規文件及其規定的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變更單位登錄 “贛州市建築市場和工程質量安全綜合平臺”,在“項目班子變更申請”欄,填寫人員變更申請,按提示上傳相關證明材料並提交,提交後打印“項目班子管理人員變更申請表”,並提交如下材料:

1、贛州市在建項目關鍵崗位人員變更備案表原件;(附件2)

2、變更原因的證明材料複印件;

3、變更後人員的崗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4、已履行合同約定違約責任的材料。

變更項目負責人或總監理工程師時還應提供變更後的人員符合招標文件或合同要求的證明材料及原件審核,建設單位應在變更申請表建設單位意見欄註明變更後的人員是否符合招標文件或合同要求。

項目班子管理人員自變更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擔任贛州市行政區域內其它工程的項目班子管理人員,不得參加其他工程的招投標活動。

九、項目負責人(註冊建造師)解鎖

項目負責人(註冊建造師)完成合同約定範圍內的工程量,並驗收合格(建設、施工、勘察、監理和設計五方已簽署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後可以申請解鎖,企業攜帶竣工驗收報告,並提交《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項目管理人員解鎖申請表》(見附件3)到項目招標投標管理部門辦理。

項目負責人(註冊建造師)在變更後無在建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鎖並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

(一)變更後無在建工程滿180天的;

(二)發包方與項目負責人受聘企業已解除承包合同的;

(三)因合同履約不到位,項目負責人被髮包方清退後已滿6個月的;

(四)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及以上,經在建工程建設單位同意的;

(五)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況必須更換項目負責人,經在建工程建設單位同意的;

十、嚴格考勤結果運用

(一)定期公告。由項目所在地建設局建管部門每月公告項目班子管理人員到崗履職考勤結果(其中市本級項目的考勤情況在贛州市城鄉建設局、江西建設監督網贛州站公告),並將考勤結果抄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涉及財政投資項目的抄送當地財政部門。

(二)兌現合同。建設單位應根據項目班子管理人員的未到崗履職考勤記錄,核算違約金額,並將考勤記錄和違約款金額書面告知施工、監理單位。

違約單位應在本工程下一次申請支付工程進度款前向建設單位交納違約金,憑交納違約金進賬憑證申請支付工程進度款,應先交納違約金,再支付工程進度款,否則建設單位有權暫停支付工程進度款。

(三)限期整改。項目班子管理人員一個月未達規定到崗履職考勤時間的,給予一個月整改時限;二個月未達規定次數的給予二個月整改時限,以此類推,直至確認整改到位。

同時對於連續2個月以上缺勤的項目,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函告其建設單位,要求查清相關崗位人員長時間無法到崗履職的原因並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

仍不整改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約談缺勤單位,責令項目停工並對工程項目進行全面檢查。

(四)限制承接項目。對一個月考勤未達規定時間到崗履職的項目班子管理人員,在整改期限內或整改未到位或考勤項目正在實施電子考勤期間,不得參加新招標項目的投標或擔任直接發包項目相關崗位人員;

對連續二個月及以上考勤未達規定時間到崗履職的,在整改期限內或整改未到位期間,其所在施工或監理單位不得參加我市新招標項目的投標或承接直接發包項目的施工或監理業務;

無故連續3個月以上缺勤的個人處以暫停擔任贛州市轄區內項目管理人員一年。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文件三

關於暫停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共55人擔任贛州市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築市政公用工程項目班子管理崗位職責的通知

各縣(市、區)城鄉規劃建設局,章貢區、南康區、贛州綜合保稅區建設局,瑞金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南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建設局,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住房和建設局,贛州蓉江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贛縣區城鄉規劃建設局高新區分局、各相關建築、監理企業:

為進一步強化施工單位項目班子管理人員履職,我局印發了《關於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單位項目班子管理人員實行電子考勤的通知》(贛市建字〔2016〕113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因“不能勝任工作被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更換的、建設單位認為項目班子管理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的、調出原單位的、辭職的、傷病喪失工作能力的”等原因對項目班子人員進行了變更的,項目班子管理人員自變更之日起一年內不得擔任贛州市行政區域內其它工程的項目班子管理人員。

通知下發後,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共55人因建設單位認為項目班子管理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的、調出原單位的、辭職的、傷病喪失工作能力等原因進行了人員變更。為全面加強施工階段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監管,嚴格施工單位履行合同,強化項目班子管理人員到崗履職,經研究決定,暫停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的55人(具體名單見附件)自文件下發之日起一年內不得擔任贛州市行政區域內房建市政公用工程項目班子管理崗位。

附件:暫停擔任贛州市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築市政公用工程項目班子管理人員名單

贛州市城鄉建設局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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