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簽協議招至毒氣彈逼遷?住建委查處變信訪,被拆遷人不答應!

導讀:《北京市房屋拆遷現場管理辦法》規制下,竟發生投放毒氣彈逼籤的惡劣行徑?區住建委本負查處職責卻將申請當作信訪事項辦理答覆……在明律師馬麗芬、閆會東強勢訴訟,為被拆遷人破解逼籤難題。

不籤協議招至毒氣彈逼遷?住建委查處變信訪,被拆遷人不答應!

【基本案情:投放毒氣彈逼遷?】

李某在北京市海淀區某村擁有合法的住房,因舊村改造項目,拆遷人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在該區域實施拆遷工作。因為補償不合理,李某一直未簽訂安置補償協議。為儘快完成任務,拆遷人採取威脅、騷擾,破壞門窗,斷水斷電,甚至往李某的院子裡投放毒氣彈等惡劣方式逼迫李某一家搬遷,致使李某一家的生活遭到嚴重的困擾。

李某一家不堪其擾,於是找到了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的馬麗芬、閆會東律師幫其維權。這類情況對於在明律師而言著實不算罕見,二位律師告訴李某這是拆遷方慣用的逼遷手段。為了制止這類問題,兩位律師向北京市海淀區住房和建設委員會申請查處此類違法拆遷行為,海淀區住建委先是作出延期辦理告知書,李某苦等兩個月有餘,最終區住建委只是以信訪答覆的形式,給予李某一紙意見書。兩位律師認為住建委的此答覆並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履行職責的標準,認為住建委怠於履行法定職責,屬於典型的行政不作為,於是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查處申請不能作為信訪答覆】

其一,申請查處的法律依據

《北京市房屋拆遷現場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拆遷現場各受託單位應當堅持規範服務和文明拆遷,不得使用威脅、恐嚇、欺詐等不正當手段。第十一條規定,拆遷現場對已經簽訂拆遷協議關閉騰空的房屋實施拆除時,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切實減少對現場未籤協議單位和住戶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不良影響。嚴禁採用恐嚇、脅迫以及停水、停電、停氣、停暖、阻礙交通及上門騷擾、砸門破窗等手段,強迫被拆遷人搬遷。第十七條規定,市、區住建委監督檢查拆遷現場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發現違法違規情形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及時進行處理:(三)違反本法第十一條規定,採用停水、停電、停氣、停暖、阻礙交通或其他脅迫、騷擾手段,強迫被拆遷人搬遷的,由住建委責令改正,立即恢復水、電、氣、暖、交通;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整頓,整頓期間停止拆遷。

根據《北京市房屋拆遷現場管理辦法》,拆遷人各種逼遷手段都用上了,明顯是違法的,李某要求區住建委進行查處有明確的事實和法律依據。但區住建委怠於履行法定職責,而將李某的申請作為信訪事項予以處理。殊不知,對違法拆遷進行查處,是法律法規賦予住建委的法定職責,是不能對此類行為作為信訪行為的,住建委的行為屬於典型的行政不作為。

其二,提起訴訟的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之第(六)項,要求行政機關履行保護公民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法律賦予行政機關特定的行政職權,是為了讓行政機關更好的為人們服務,讓人們免於非法的迫害。當一些人受到不公正的對待而無力抗爭時,就要行政機關用公權力來制止這些違法行為,救助人們於水深火熱之困境之中。因此,保護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行政機關責無旁貸。《行政訴訟法》賦予人們以救濟權,即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時,將其訴至法院,來進一步確保自身的合法權益。

【庭審經過:逼籤不是隻能找公安】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海淀區住建委一直在抗辯,認為自己已經履行了法定職責範圍內相應的核實、處理、告知等職責和程序。關於脅迫、恐嚇等問題,建議被拆遷人向公安機關報案,待公安部門出具相應結果時,我辦將嚴格按照拆遷管理歸檔進行處理。李某與兩位律師當然不認可此答覆,堅持認為區住建委並未履行法定職責。

經過兩位律師的據理力爭,最終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認為,根據《拆遷現場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海淀區住建委具有對李某舉報非法拆遷行為作出處理的法定職責。根據該辦法第十六條第五款及第六款規定,凡涉及舉報拆遷現場違法違規行為的,區縣住建委應當立即組織拆遷現場檢查,核實情況,及時阻止違法違規行為,並依法查處責任單位和人員。住建委應對拆遷現場檢查情況做好記錄。本案中,海淀區住建委收到李某提交的申請書後,雖作出了《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但其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組織實施了拆遷現場檢查,也未能反映出向相關拆遷當事人核實情況。故,海淀區住建委的上述行為已經構成不履行法定職責,本院予以糾正,判決被告北京市海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辦公室)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的法定期限內對李某提交的《要求查處違法拆遷申請書》重新作出處理。

在明律師最後想提示大家的是,在拆遷過程中,法律明確規定要文明拆遷,依法行政,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要符合先補償安置後搬遷的基本流程。但是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很多人都會遭受拆遷方連續不斷的逼遷行為,甚至為了抗衡逼遷行為,釀成了很多人間悲劇。被拆遷人面對此類情形一定不要坐以待斃、消極忍耐,而要積極委託專業徵收維權律師,通過報警、申請違法查處等渠道對違法逼遷行徑實施反制,有力打擊違法者的囂張氣焰,為自己獲取公平、合理的徵收補償創造條件。

作者丨孫涵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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