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昆山宝马车主砍人反被杀一事中宝马车主与电动车车主整个过程的心理?

1叶观察室


宝马车主违章在先,在非机动车道挂擦自行车主本已不对,反而训斥自行车主,是这次争吵乃至酿成血案的导火索。

宝马车内携带80公分管制刀具,为这次血案埋伏了隐患,试想,正常遵纪守法之人何必随车暗藏刀具,不光现在三言两语不和即打打杀杀,还要查一下以前是不是伤过人?

自行车男自被挂蹭后即是弱者,先被斥责,特别是宝马车男拿出刀具,被砍杀数刀,直至拣起刀具前是受害人。

分析两人心里变化过程,宝马车男假如被打掉刀具后认错服输,不立即到车上去,或者是找另外凶器,不会出现被杀命案。自行车男被砍几刀后,本身火冒三丈,可是看到宝马车男如此强势,还有再拼命的可能,直接误伤对方,情有可原。

试想,如果自行车男不一击致命(过失),等着宝马车男缓过劲来,拿出别的凶器,或者是叫来帮手,肯定死杀的是自行车男。况且宝马车男从行为装束上来看,与黑社会无异,有钱有势凶残,只要不死,事后必然纠集人众,对自行车主进行更加凶残的伤害,勒索。





雄关漫道A


自发生此恶性案件,网络上各种声音起伏,有拍手称快的,有觉得罪不至死的,有可怜电瓶车男飞来横祸的等等。。。

也有很多人同情电瓶车男,认为其是正当防卫,包括一些法律从业者也这么认为,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我说说自己的观点。

首先,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再看看如何定义防卫行为的,防卫行为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视频中可以看出,行凶男拿刀去砍电瓶车男,可以肯定他就是国家现在扫黑除恶的目标人物。在行凶男行凶过程中,可能缺钙手抖,刀掉了,被电瓶车男抢去,这个时候行凶男知道自己落下风,就想逃,实际上这个时候,电瓶车男已经摆脱了“正当防卫”定义中的生命受到威胁这一条件。电瓶车男有刀在手,角色互转,实际上这个时候电瓶车男,已经没有了生命威胁,行凶男也没有对其行凶,反而,电瓶车男拿刀反过来砍行凶男,这明显已经脱离了正当防卫的定义,明显存在一种报复性质在里面。虽然行凶男令人憎恶,但就算死,也该由法律判决。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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纹身男平时爱晒纹身,但是肚子上全是肥肉,平时锻炼不够。此人其实既胆小又没意志力,混社会不健身,只是做做样子。他也怕,所以纹身,到处晒纹身。

他经年累月的用一种凶神恶煞的假像麻痹别人,别人要么胆小的忍让走开了,要么胆大的但性格克制的也忍让走开了,时间一长这种假像也麻痹了他自己,觉得老子混得好,钱有了,势有了,宝马了有了,人人都怕他了,行为越来越嚣张。

出事当晚喝了酒,又助长了他蛮横无理的气焰。他先抢道,移别人的电瓶车,后又骂人打人,再后又拿刀伤人,但是也是做做样子,没下死手。他以为还像以前一样吓吓别人,别人怕他就走开了。但对方已经再三忍让,对方性格隐忍,平时也积压了来自各方的压力,但是电瓶男身材高大,反应灵活,他有能力撂倒纹身男,而且纹身男喝了酒,动作笨拙。一再忍让,直到纹身男拿出刀,他不反抗就要受伤害,为了自保,而且他的怒火已经积累到边缘。

偏偏刀会脱手,这个机会,他不能放过,你死我活的情况下放过就是自杀,所以三两下就撂倒了混社会的纹身男。

纹身男临死抱着肚子哀嚎的时候,他知道自己大限已到,他一定后悔了,后悔喝酒,后悔当晚冲动,后悔混社会,后悔交错朋友没人帮他,后悔平时欺人太甚,也许还后悔,动手的时候就要下死手…………

总之,这个事件告诉我们,再有钱有势更要低调,本来仇富的人就多,自己还作死,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如今社会充满戾气,人人都压力大,无法排解的人做出极端的事件,太多太多了。

遇到极端人的概率太大了,自己再作死,概率增加N 倍!


根尘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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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思蒙


宝马男:哟哟哟,快红灯了,赶紧变个道,哎哎,这骑电动车的,xxx,别tm挡道啊!

只听Duang的一声!!!宝马车逼停了电动车。

宝马男1:卧槽,你tm是不是没长眼,没看见让你往一边滚吗!好狗不挡道知道不知道!

宝马女:行了,哥,别着急了,我去把他电车搬走,咱们走吧!

宝马女搬走了电车。

电车男却在原地不动。

电车男:(我咋了?我TM好好走着我做错啥了?)

宝马男1:还不走,看啥看,还不服劲了是不是!(车上还有朋友呢,不能被看扁了啊)

噔!噔!蹬!蹬!!重要人物闪亮登场!

L哥:怎么回事!这么点小事还处理不好?

宝马男1:没事没事,好了好了L哥,咱们可以走了!

L哥:那人怎么还瞪我呢!妈的!欠干是不是!

一番殴打之后。

L哥:服不服?啊?长点记性!还瞪我?

电车男:(我真想弄死你!)

L哥:你等着!

拿刀过来就砍电车哥!

电车哥:妈的,给我来真的!我躲我躲!

L哥:(这回看你怕不怕)知道谁牛逼了吧!

L哥:哎哎哎,妈的,刀掉了!(行了我刀掉了,你赶紧跑吧,给我个台阶下)

电车男:!!!好机会!

L哥:!!怎么不跑!还给我抢呢!

电车男抢到刀砍起L哥!

L哥:!!怎么(我错了,不装逼了,以后再也不装逼了)

电车男:风水轮流转,你给我去死吧!

L哥,卒!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给我点个关注好吗?✌





18岁中单少女


顶我上去,看看这货,平时估计觉得自己多厉害多有钱,当晚他估计酒喝的不少反应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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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总统官方认证


个人观点:宝马车主,在这个城市,还有不服我的人来,还有不给我面子的人来。你个骑破电动车的,我分分钟钟弄死你。你不是不信吗?我做给你看,从车上拿刀,犹如关公下凡,可是他把自己预期的太高了,身体早已被酒色掏空。以前你打人是人家害怕你,害怕你的小弟,不敢还手。自作孽不可活。

电动车车主,我估计在宝马男第一次下车时,就用语言威胁他,还想不想活了,我分分钟钟弄死你,你信吗?我不信,你怎么那么牛,其实电动车主心里还是相信有正义存在的,可当宝马男真从车里把砍刀拿出来时,他害怕了。整个过程中所有的一切都是电动车主下意识的自我保护行为。估计事后他也不记得具体细节了。

在当今社会,一般都是弱者受伤,关注度不高,突然出来个强者死亡的,所以关注度才高!




中庸志意


纹身男这种人,平时就是喜欢大家叫声"龙哥",特别喜欢面子。

当和电瓶车主发生剐蹭,如果电瓶车道个歉也就过了,不过这个电瓶车主明知道是你的责任为什么我道歉?所以并不买账,这时纹身男从后座冲出来想为宝马车主出头,发现赤手空拳在电瓶车主面前并没有什么优势(电瓶车主身高明显高纹身男很多),电瓶车主虽然挨了几下也并没有服软,这样做纹身男才又跑去拿刀以为电瓶车主会跪地求饶,哪知在挨了几刀的情况下电瓶车主也并没有服软,最后在抓扯时刀丢地上了,电瓶车主这时也是愤怒战胜了理智,对纹身男进行了毁灭打击!

这事纹身男肯定是咎由自取,电瓶车主也很难逃脱法律制裁,最终结果最有可能的就是电瓶车主被判3年以上7年以下,应该是防卫过当!不过我们国家法律经常会因为舆情作为导向,就很难说会给个缓刑什么的,不过在我看来这事防卫过当是肯定的,因为电瓶车主追砍纹身男几刀以后,纹身男已经对电瓶车主不构成任何威胁了,并且电瓶车主刀也脱手了,后又捡起来继续追砍才导致纹身男死亡,所以这个环节不容易被忽视判缓刑的可能性就很渺茫了!

虽然我也痛恨纹身男这种平时欺行霸市为祸乡里的混子!但是法律是无情的,电瓶车主只要不被判故意杀人就烧高香了!


心静则六神安


宝马纹身男的心理:我是开宝马的,而且是混社会的,你一个开电动车的也敢挡我的道,不知天高地厚!

电动车男的心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诛之!

本应相安无事,何必鲜血淋漓!

第一次看到这个新闻,我就感到很唏嘘,这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一次悲剧,完全是因为宝马纹身男的自作自受,把自己送往了黄泉之路。

首先,电动车男是遵守交通规则的,属于守法公民,他没有任何的过错,在宝马车想要变道,并有人从车上下来把电动车男的电动车搬到路旁时,电动车男都是忍气吞声,没有任何的过激行为,更不要说打打杀杀的,这个时候各方都相安无事,如果宝马车这时候开走了,事情也就不会发生了。

偏偏,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个把自己葬送的关键人物,那就是宝马纹身男,在大家已经解决事情的情况下,他却嚣张跋扈地冲向电动车男,一副“老子你也敢惹”的样子,追打电动车男,这也就算了,电动车男并没有和他过多计较,也是被动防御了几下

但是想不到宝马纹身男还蹭鼻子上脸了,回到宝马车上,拿出了一把“屠龙宝刀”(据说纹身男叫“龙哥”,这次真是自己把自己屠了),一副“一刀在手,天下我有”的架势,对电动车男子一顿追砍。

但是这一波骚操作维持三十秒,就被电动车男子夺刀反杀了,宝马纹身男用生命诠释了何为“一顿操作猛如虎,其实是个二百五”....

这本来是个小事,本来可以相安无事,又何必鲜血淋漓呢?


李钦宇


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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