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基固本,推动基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

基层司法所承担着管理特殊人群、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保障民生等职能,是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桥头堡”和“前哨阵地”。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建设整体水平,山亭区司法局通过实施“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年”“一所一品”工程等,啃下“硬骨头”、力破“老大难”,全面打造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升级版”。

强化硬件升级,积极打造“星级所”

在山亭区店子镇,随机询问周边群众司法所在哪,大多数人都能明确指向一栋两层建筑。以“司法蓝”为主色调的店子司法所拥有很高的辨识度,门楣居中悬挂着司法行政徽章,围绕徽章的则是“中国司法”四个大字。

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硬件要求,是确保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效落实的基础。为提升司法所硬件设施,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山亭区司法局积极争取省市区镇各级的支持,不断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先后对店子、水泉、北庄、冯卯等司法所进行了升级改造,并按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进行装修;鼓励各镇街建设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综治、行政执法、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集中进驻。司法所建设统一外观设计、门牌标识、上墙制度,所内设立标准化的“四室一库”,包括办公室、调解室、接待室、谈话教育室、档案资料库等专项用途办公室。投资近60万元为各镇街司法所配置了硬件设备,除了配齐电脑、打印机、档案橱、空调等办公设备外,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指纹仪等先进设备,安装了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系统,大大提高了司法所工作的科技和信息化水平。通过以上举措,全区司法所基本形成了办公用房独立、场所标识明显、门牌设置规范、设施配备完整的办公环境,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硬件支持。

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打造“梦之队”

人才队伍是干事创业的关键。山亭区司法局以“队伍专业、工作规范、管理科学、实绩一流”为要求,不断配齐配强司法所人员队伍,先后招录20名大学本科以上的年轻公务员充实到司法所队伍中,全区各基层司法所公务员的平均年龄降至36周岁,进一步优化了司法所公务员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同时,为精心培养、合理利用这些青年干警,从作风建设强化和专业能力提升两方面着手,内提素质、外树形象,激发了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动力,全面提高司法所依法行政能力。

以岗位练兵、人员轮训、结对帮扶的形式,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叫得响”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一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坚持个人学习和集体教育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廉政教育相结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相关讲话,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活动,不断提高干部政治素质,改进工作作风,以作风转变促工作发展。二是注重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的提升。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参加业务培训班、外出考察学习、邀请教授专家授课等活动,提升队伍的专业技能。三是实施一系列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开展了“1+1”青年干警帮带成长工程, 以区局科级干部为导师,以基层司法所青年干警为帮带对象,实行一对一帮带,面对面指导,切实提高青年干警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开展了“五强化五提升”活动:即强化理论修养提升政治站位能力;强化担当作为,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强化宗旨意识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强化法治建设提升廉洁从政能力;强化创新发展提升争先创优能力,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继续实施“三挂三共享”队伍改革,根据司法所干警专业特长和胜任能力,把专业对口、业务熟练的人员安排到合适岗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先后有20名青年干警与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结成对子,其中2名同志被提拔重用,4名青年干警被提为中层干部。

强化制度建设,全面织牢“规范网”

人管人累死人,制度机制调动人。在强化人员队伍建设的同时,本着“以制度求发展,以规范促提升”的原则,山亭区司法局狠抓各项工作制度建设。

一是实现制度管理的健全化、统一化。健全完善司法所多项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了所务制度、例会制度、学习培训、请示汇报、廉洁自律、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岗位目标责任、档案管理等工作规章制度。建立统一的司法所工作台账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严格按照上级各部门关于台账资料规范化的要求,对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业务台账资料,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制作,实现制度建设完整性、规范性、易操作性。二是有效保障工作制度执行到位。建立健全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各项业务工作制度以版面形式上墙,并制定了严格的配套计划予以落实,通过规范工作流程,克服了工作中的随意性、无序性,促进了基层司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坚持以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工作着眼点,严格按照职责与程序依法办事,形成了管理规范有序、运行灵活高效的所务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司法所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真正做到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如矛盾纠纷调处制度,对矛盾纠纷进行统一登记、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使来所矛盾纠纷有人管、管得好、有回复,确保纠纷调结率在99%以上。近年来,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未收到一起有效投诉,司法行政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强化履职能力,深度耕好“责任田”

基层司法所立足镇街实际,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构筑了以普法依法治理、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法律服务和特殊人群管理的“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有效筑牢了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开展法治宣传,切实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按照法律“六进”活动的要求,各所通过举办“法律赶大集”、广场法律咨询、法治学习讲座、法律知识竞赛以及张贴标语横幅等活动形式,对不同对象开展了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得到了不断提高。城头镇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上,健全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聘任制度,建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设立了法治讲堂、模拟法庭、法制展厅、警示长廊等场所,为青少年学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山城街道积极动员组织各村开展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截止目前,全街道共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7个,其余全部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二是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依托镇、村、网格三级网络组织,将常规排查与节会期间的重点排查有机结合,在重点领域和敏感时期开展拉网式排查调处,基本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早介入、有效处置。特别是在十九大、两会安保、青岛峰会期间,基层各所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40余次,调解案件580余件。冯卯镇创新实施以执业律师联镇,法学会会员联村,司法行政协理员联户为内容的“三联工程”,切实解决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中人才匮乏、专业调解人员不足的问题,大力推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三是加强法律服务,有效保障人民群众法律需求。以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司法所为窗口,安排专人值班,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内容,及时受理并解决群众的需求诉求。同时,实行“一村一法律顾问”的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到婚姻家庭、山林权属纠纷、征地补偿、村级村务等一系列事关群众利益的工作中,为基层发展提供法律帮扶。徐庄、北庄司法所以法律扶贫为契机,对符合要求的困难群众做到“应援尽援”,依托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畅通了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有效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范围。桑村、西集司法所开展“三送三服务”活动,即对辖区内的弱势群体开展送法、送联系卡、送温暖,免费服务、精准服务和专业服务。截至目前,已走访摸排弱势群体20000余人,整理法律咨询、公证援助、司法鉴定、纠纷调解等各项法律需求1600余份,开展各类送法活动210余次,服务弱势群体2000余人次,为弱势群体撑起了一片法治“蓝天”。四是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城头司法所认真制定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水泉镇重点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各项制度,尤其是报到和请销假制度,不定期开展电话抽查,对重点人员进行单独谈话,及时了解其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区矫正管理局创新实施教育、监管、帮扶加评估的“3+1”特殊人群管理新模式,警示教育增强悔过意识,动态管理提升管控水平,分类帮扶体现社会温暖,风险评估重在精准识别,有效地提高了特殊人群管理水平,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全区276名在管人员无一人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各所先后为176名矫正对象找到了工作,为桑村镇智力残疾的邓某等12人落实了最低生活保障,为西集镇刘某某等5人落实了危房改造计划,为冯卯镇因患脉管炎做了截肢手术、生活陷入困境的李某某,发起爱心捐助倡议,募集善款5625元。

强基固本,推动基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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