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通知發佈,現將有關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地點
考試定於 11 月 10 日至 11 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11 月 10 日 上午 9:00-11:30 消防安全技術實務
下午 2:00-4:30 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
11 月 11 日 上午 9: 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考點設在省直、各設區市及義烏市,具體地點以准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和獲得證書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系統顯示的級別為“考全科”)。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 6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4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見附件 1,下同)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 7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5 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 4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3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 5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 3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2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 4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3 年。
4、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 2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1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 3 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2 年。
5、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1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 2 年。
6、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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