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休閒農業發展的現狀

一、全省情況

臺灣休閒農業萌芽於20世紀60年代後期,最初主要以觀光農園的形態經營,提供採摘與購買等休閒活動以達到增收的目的。經過30多年的發展,臺灣休閒農業經歷了萌芽期、成長期、發展期,呈現出休閒農場、市民農園、觀光農園、旅遊勝地、教育農園、農業公園、生態名宿等多元化的發展形態。

據相關資料統計,截止2004 年,臺灣已有上規模的休閒農場1102家,總佔地面積為6589公頃,資金總投入1281億元新臺幣,平均每家休閒農場投資額為1164萬元新臺幣。每年接待遊客量達4913萬人次,平均每個農場全年接待遊客量達4.5萬人次。臺灣休閒農業創造農業休閒服務業6700多個常年性工作機會,及11380多個臨時性工作機會,休閒農業產業全年營運規模(產值)達45億元新臺幣,其中門票收入1910萬元新臺幣,餐飲收入125280萬元新臺幣,住宿收入174933萬元新臺幣,農產品銷售收入107580萬元新臺幣,體驗活動及其它收入41300萬元新臺幣。

自2004年臺灣《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修正公佈後,農政單位陸續訂立相關法規,制定評價標準,定期檢查和評估,輔導經營者合法經營。

截止2008年年底,臺灣已有上規模的休閒農場1244 家(準設355家,許可152家),生態民宿1856家(類似“農家樂”形式),市民農園66處,休閒農漁園區300多處,教育農園141場,觀光農園385場,國家森林遊樂園17處。

截止2010年底,臺灣共有71個休閒農業區;截止2011年6月30日,臺灣真正通過申請、經由“農委會”准予籌設的休閒農場共有479家;截止2011年8月3日,臺灣共有3310家合法民宿。

二、各地情況

1、北部地區:截至2010年底,臺灣北部地區共有休閒農業區7個,佔全臺灣的9.9%,其中基隆市1個,新北市1個,新竹縣5個。截至2011年6月30日,北部地區真正通過申請、經由“農委會”准予籌設的休閒農場共有69家,佔全臺灣的14.4%,其中基隆市8家,臺北市13家,新北市13家,桃園縣19家,新竹市3家,新竹縣13家。

2、中部:截至2010年底,臺灣中部共有休閒農業區31個,佔全臺灣的43.7%,其中苗栗縣9個,臺中市5個,彰化縣2個,南投縣13個,雲林縣2個,平均每個縣超過6個。截至2011年6月30日,臺灣中部真正通過申請、經由“農委會”准予籌設的休閒農場共有223家,佔全臺灣的46.6%,其中苗栗縣74家,臺中市43家,彰化縣28家,南投縣64家,雲林縣14家,平均每個縣超過44家。

3、南部:截至2010年底,臺灣南部共有休閒農業區10個,佔全臺灣的14.1%,其中嘉義縣2個,臺南市3個,高雄市3 個,屏東縣2個。截至2011年6月30日,臺灣南部真正通過申請、經由“農委會”准予籌設的休閒農場共83家,佔全臺灣的17.3%,其中嘉義市1家,嘉義縣13家,臺南市14家,高雄市17家,屏東縣38家。

4、東部:截至2010年底,臺灣東部共有休閒農業區23個,佔全臺灣的32.4%,其中宜蘭縣13個,花蓮縣4個,臺東縣 6個。截至2011年6月30日,臺灣東部真正通過申請、經由“農委會”准予籌設的休閒農場共有103家,佔全臺灣的21.5%,其中宜蘭縣69家,花蓮縣27家,臺東縣7家,平均每個縣超過34 家。

5、離島地區:截至2011年6月30日,臺灣離島地區真正通過申請、經由“農委會”准予籌設的休閒農場1家。

可以看出,臺灣休閒農業的地區分佈以中部和東部相對發達,而縣市中則以宜蘭縣、南投縣、花蓮縣和苗栗縣發展較好,所有縣市中以苗栗縣最多,有74家;宜蘭縣次之,有69家;南投縣第三,有64家。就資源投入來看,臺灣地區投入休閒農業的總面積為6589.7公頃,約臺灣面積的0.78%,其中以0.5—3公頃面積的農場最多,約有589家[1]。

表4—1 臺灣休閒農業區和休閒農場統計表[2]

地區 縣市 休閒農業區 休閒農場

北部地區 基隆市 1 8

臺北市 - 13

新北市 1 13

桃園縣 - 19

新竹市 - 3

新竹縣 5 13

中部地區 苗栗縣 9 74

臺中市 5 43

彰化縣 2 28

南投縣 13 64

雲林縣 2 14

南部地區 嘉義市 - 1

嘉義縣 2 13

臺南市 3 14

高雄市 3 17

屏東縣 2 38

東部地區 宜蘭縣 13 69

花蓮縣 4 27

臺東縣 6 7

離島地區 澎湖縣 - -

金門縣 - 1

連江縣(馬祖) - -

合計 71 479

[1] 李園園. 閩臺休閒農業對比研究[D].福建農林大學研究生論文,2013(10):24.

[2] 資料來源:郭玲女.浙江省與臺灣休閒農業的比較研究[D].浙江農林大學研究生論文,201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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