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這事你知道?在不回家恐怕找不到了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這事你知道?在不回家恐怕找不到了

1.為什麼要限定農民持有的集體資產股份有償退出不得突破本集體經濟組織的範圍?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其他經濟組織有很大的不同,它的財產屬於成員集體所有。同時,農村集體經濟還有社區性,主要表現在土地等基本生產資料集體所有。針對這種特殊性,為了保護農民的利益,特別是防止外部資本的侵佔:第一,改革的範圍嚴格限定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第二,股權的流轉不得突破集體經濟組織的範圍。這兩點現階段也是符合農村實際的。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這事你知道?在不回家恐怕找不到了


2.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內部轉讓的條件和程序有哪些?
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內部轉讓應具備的條件:
(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制定本集體資產股權交易辦法或在章程中有明確內部轉讓規定;
(2)出讓人要轉出所有股份,原則上應當在出讓股權前,辦理好養老保險,或者預留相應的養老保險金。
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內部轉讓的程序:
(1)出讓人向董事會提出書面申請;
(2)董事會對轉讓申請進行審核,作出同意轉讓或不同意轉讓的決定;
(3)董事會審核通過後,轉讓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4)轉讓雙方當事人隨帶相關資料、到公證處辦理好公證手續,由公證處出具公證文書;
(5)轉讓雙方當事人到股份經濟合作社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並將《股權轉讓協議》和相關公證文書等報股份經濟合作社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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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農村集體資產股份由本集體贖回的條件和程序有哪些?
農村集體資產股份由本集體贖回的條件:退股前,退股人應當辦理好養老保險,或者預留相應的養老保險金。農村集體資產股份由本集體贖回的程序 :
(1)退股人向董事會提出書面申請;
(2)董事會對申請進行審核,作出同意或不同意退股的決定;
(3)董事會審核通過後,退股人與股份經濟合作社簽訂《退股協議》;
(4)退股人到股份經濟合作社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並將《退股協議》報股份經濟合作社備案。
4.什麼是農村集體資產股份繼承權?
農民集體資產股份的繼承參照現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根據《繼承法》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收入、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等。《公司法》規定,股權繼承是指自然人股東死亡後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行使股東權利的制度。
5.股權繼承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要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制定農村集體資產股份繼承辦法。
(1)妥善處理好繼承前股份的處置問題。被繼承人死後應暫停其股權分紅,紅利可以由股份經濟合作社保管,待辦妥股權繼承手續後,補發股權紅利。
(2)身份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五條和第六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無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或者徵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後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3)程序到位。特別是要經過股份經濟合作社同意。繼承人向董事會提出要求繼承的書面申請,經董事會同意後,繼承人到股份經濟合作社辦理股權繼承手續,變更股權證書,並將相關資料報股份經濟合作社備案。
6.什麼是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抵押、擔保權?
抵押權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就該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擔保權就是債務人為了向債權人保證履行還債的義務而提供人或物的擔保,此時債權人對這個人或物享有的一種權利。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抵押、擔保權就是社員股東以其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物,享有向金融機構進行質押貸款的權利。
7.原享受村福利待遇的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特殊對象,如戶籍未遷入本村的外來媳婦),能否繼續享受福利待遇及收益分配?
特殊人員能否享受福利待遇和收益分配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
8.什麼是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信息化平臺?
農村集體資產信息化管理平臺,是指運用現代化的網絡信息技術手段,對農村集體所有的各類資產進行實時管理和監督的綜合系統。農村集體資產信息化管理平臺建設主要包括信息數據採集和信息數據管理兩方面內容。
9.什麼是民主理財?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民主理財是集體成員對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財經活動進行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的過程。目前民主理財主要是由民主理財小組依據有關法規、政策,代表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實施。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規定》,民主理財主要包括:參與制定本村集體的財務計劃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審核原始憑證,查閱有關財務賬目及相關的經濟活動事項,否決不合規開支。對否決有異議的,可提交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或成員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對財務公開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對公開中有關問題提出處理建議;向上一級部門反映有關財務和公開中的問題等。
10.什麼是民主監督?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民主監督是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濟、管理等活動進行監督的重要形式。民主監督的內容主要包括:公開制度、評議制度和報告制度。具體形式有五種:
(1)召開成員會議或成員代表會議,由集體經濟組織定期向成員集體決定事項的完成情況和集體資產運營、財務收支等情況,並接受成員進行民主評議;
(2)成立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監督小組,負責審核集體財務,查清財務管理中的問題;
(3)將成員最關心的財務收支、資產運營、工程建設、資源發包等信息,採取上牆公佈,並通過印發到戶、召開會議、信息化技術建立互聯網平臺、手機短信平臺以及廣播、電視、明白卡等多種其他形式及時進行公開;
(4)實行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任期審計和離任審計;
(5)對不稱職的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依法予以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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