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教授说个税起征点提高多少无所谓,但税率要低一点,这话有道理吗?

哪怕笑得再大声


上海交大教授潘英丽提出,个税起征点提高多少无所谓,但税率要低一点。当然有道理,专家的话没有道理她能说吗?

但是结合本人实际,以及整个社会的实际,其实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个人所得税税率多高无所谓,关键是起征点要高一点。这也是大家为什么执拗起征点太低的原因。

小编从来没有交纳过个人所得税,如果有一年年终奖发了2000块钱,被征收了一百块钱不算的话。


其实对于多数人来说,我们的收入还是在起征点以下的。这次将起征点调整至5000元,又有一批人被个人所得税抛弃了。大家很喜欢这种感觉。即使最高税率提高到99%,对于广大低收入群体和被平均的对象又有什么关系呢?

潘英丽教授也说过,中国人均家庭税负高达5万元,是应当减税了。

问题我们的税收,尤其是个人所得税,作用是什么?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我们国家的基尼系数,数据是这样的: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的基尼系数为0.462,连续第7年下降。仍然超出国际警戒线,0.4很多。

这也是为什么这次个税最高限额每月8万元和45%的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没有变化的原因。但是确实有一些专家、教授、高收入人士一直在奔走建议将最高税率降至企业所得税的25%水平,呼吁让企业家和打工者公平。实际上,交纳45%税率的人,不能称为打工者了。


我们居民的收入还是非常低的,根据《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974元,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2408元。对于多数人来说年入6万元还是一个遥远的梦。

对于年入6万元的群体,其实日子也过得非常紧吧。在房价高企的今天,年青人年入6万元,基本与买房绝缘。这也是我们国家为什么要将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列为专项附加扣除的原因。


我们国家的收入结构,还并不是传说的橄榄型,而是金字塔型。这样只要个人所得税税收提高,下层免税的人群就会增多,因此,很多人盼望的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

如果有可能的话,建议起征点提高到北京的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最好了,8467元每月。


暖心人社


我的观点很简单,实际上,减税就是个让利过程,将利润让出来让老百姓支配,从而促进消费。但是,从财政上面看,财政依然有比较大的资金使用需求,所以这种情况就比较简单,实际上就是个让利多少的问题。

老百姓对起征点有所谓,对于税率也有所谓。更有所谓的,是钱是否花的合理,花的高效,养的公务员是否给老百姓服务,这是多交税的理由。那些细节之所以不重要,是因为最后减税的效果应该体现为政府相对应的这一块财政收入整体性的减少,如果政府个税收入减少了,那么这件事就是减税,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我们都认为是让利。如果财政收入没有减少,那么我们就只能关注一下财政支出端是否可以有所改善,以为未来进一步减税腾出空间。

对应财政收入,比如个税收入减少之后,我们再来探讨减税方法问题。在减税方法上面只有一个原则:“简便易行”。我看到很多的税务专家都很专业,特别是在抵扣税方面,各种扣来扣去的扫除征收死角。当然,在他们的专业他们是厉害的,是大牛。但是对于实际的社会,则是意义不大。征税是要成本的,如果每个个人交税都必须要雇佣一个税务专家,我们减税省下来的钱还真不够去发工资的。所以,既然已经形成了纳税体系,就不要过大跨度的去考虑这么多的问题。

所以,起征点能够一口气解决的,那么就用起征点解决,这一次加入了很多的考虑抵扣因素,那么最好这些因素税务机关在税单到达个人之前都算好,而纳税人可以就错误计算方法申诉。我没见过美国的税单,据说他们的税单很详细,都能够详细到用到什么地方之类的。我们可不可以也这样。如果我们还是需要老百姓一点一点算税,那么很可能使用避税政策的就不是老百姓。

以上一点粗浅观点,知道自己在这方面还是浅薄了点,但是我觉得,税收在未来应该是要考虑到很多细节,还要学会换位思考,从纳税人的角度去思考。


凯恩斯


税收的设置,意在调节收入,对于高收入者给予调高税收,低收入者给予帮助,而个税起征点的提升,意在给中低收入者更多的税收优惠福利,而起征点的不断提升,实际上也可以为这类群体起到减负的作用。但是,如果只对税率调低,却并未提升起征点,恐怕税收调节收入,缩小贫富差距的意义也就受到影响,而在实际情况下,富人总有不少避税的理由,但穷人却甚少避税,乃至起征点的水平也无法达到。由此一来,税收调节收入的作用就显得比较重要,而起征点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中低收入者的税收优惠福利。


郭施亮


前半句完全错误,后半句有一定道理。

个税的作用是什么?是为了调节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在这个思路下,个税才设置的起征点,这是为了避免误伤低收入家庭,让它们本来就捉襟见肘的家庭收入雪上加霜!

现在这个教授说,个税起征点提高多少无所谓,她自己后面的话语里也说了,低收入家庭所得税可以少交点,以增强纳税人意识。我觉得有这种想法真是可笑,就像历史里那个皇帝问大臣,饿死的百姓没有粥喝,为什么不吃肉一样,是典型的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严重脱离了人民群众。对低收入家庭来说,活下去已经如此艰难了,哪怕还会去在意什么纳税人意识?竟然还惦记着让他们再“少交点”个税?

再来看后半句,起征税率要低,这个有一定道理,因为符合起征税率的家庭,本身也不可能是大富大贵,同样要为柴米油盐发愁,起征税率低,也是在切实减轻他们的负担,也符合个税“均贫富”的设计思路。

当然,在起征税率要低的基础上,如果能再加一条,高收入家庭的个税累进税率要高,那就更完美了。


速读财经


1.不是起征点而是免征额

2.的确如此。税率低才能保证你被扣的少,现在个税税率太高了!企业所得税最高才25%,而且是只对利润征税(扣除各种成本),并且有一堆优惠措施。个人所得税直接对收入全额征税(不扣除任何生活成本),随随便便税率就干到30%,有的到了45%,而且税率没有任何优惠,实在是太高了!个人的工资薪金就是一家老小的全部生活开源,是血汗钱,这么高的税率究竟有什么道理?如果要征税,应该针对个人扣除生活成本后征税吧?一家老小房屋贷款都靠着这工资养活,却先扣了税,这合理吗?


多思多看


不赞同这位专家的话:

1,个税起征点提高多少无所谓,等于是把这个决定权附带的话语权彻底交给国家税务部门和执法部门,普通大众丧失了个税起征点的话语权。

2,税率低一点,看似对普通工薪阶层有利,但其实结合个税起征点提高多少都无所谓这点来看的话,执行起来相当有难度,执行起来到最后受益的未必是低收入家庭,反而受益的可能是那些有途径合理避税甚至偷税漏税的明星和有钱人。

3,中产阶级买单,结合最近的个人所得税5000元起征点,其实很失望,从收入群体来看,我国大部分人收入集中月薪3k-5k这个区间,起征点提高到5000一样有很多人逃不过,若是真按照这位教授所说提高多少都无所谓,那么我们关于税收的讨论还有什么意义?

个人觉得个税起征点提高到7K乃至上万才有意义,不仅如此,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同时还应该降低税率,只有这样才能一定程度上缓解大家税收的压力,从而刺激消费,虽然作用不大,都有总比没有的好。


娇羞帝老师


这位教授以学者的身份为个税改革提供了可以探讨的思路和方法,是值得关注和讨论的,有一定道理,至于能不能实现,那只有实践才能证明了。

(这么说肯定容易被喷,但如果要喷,请冷静看完再喷。。。)

首先,这段话是从一个访谈中截取的一段话,而不是她的全部观点,这样来进行评价的问题有点以偏概全。题主没有说的是下面这一段话。

她同时指出,不管从家庭还是从企业来看,税负都已很重,减税已刻不容缓。政府财政功能需要从吃饭财政、投资财政转变到有效提供公共产品。

她的观点是:第一,现在税负很重,需要减税。第二,政府财政功能需要转变。我认为,这与广大群众和企业单位的体会是相同的,并没有如某些“专家”一样脱离实际空谈或是说一些奇谈怪论。所以请不要直接将这位学者划为“砖家”行列,然后直接开喷。

其次,谈到个税改革问题,这位教授并没有说不应该提高起征点,而是在谈论提高多少的问题。也就是说,她对提高起征点本身是没有异议的,只是幅度问题。同时,她也提到,对低收入人群的征税税率是应该低的。因此我认为,她在访谈中谈到的,是方法论的问题,并不是说她不赞成减税。所以,这当然是一种税改的思路,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冷静的来看,至少我自认为,我的纳税人意识确实需要逐步培养。有了纳税人的意识,才能对政府如何使用纳税人的钱更加关注,才能更好地进行监督和督促,即使在个税上我只交了1块钱。从税改的方向上来看,也正在引导大家逐渐从扣税变成自主报税的方式进行。所以,尽管有点别扭和不习惯,但是我同意培养纳税人意识的说法。

税改不是一步到位的,国家没有了税收也是不可能很好运转的,只是个税改革比较特殊,牵动每一个人的利益,受到重点关注是必然的。在我们国家税收制度还不是那么完美的时候,尤其最近又爆出了演艺圈阴阳合同的情况下,老老实实工作的人将自己的辛苦所得掏出来交给国家心情上多少是有些不爽的,但我想说的是,有进步总比原地踏步好,有动作总比没有动作好,有学者发声总比一潭死水好!


渔夫看提


非请自来。

当中的道理部分值得赞同。

这分为两个层次,“起征点”提高,可能是不用交税;征税率低的结果就是少交税。不交税与少交税,我想大多数人都更倾向选择不交税。呵呵,这是问题关键之所在,都懂的……

作为一个平民老百姓,赚点钱不容易,每分每厘都是肉,多支出一分钱袋就会少一分。税种那么多,对个人的所得稍微宽松征收,让利于民又何妨?物价高企,给我们留点钱建设小家吧。

以交税增强纳税意识。对于略懂税法的我而言,这是个伪命题!我们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哪样没有被征税。作为消费者,买个菜,做个饭都承担着增值税;买辆车,有车辆购置税,每年还得交车船税,加升油都交着消费税、增值税;买套房更厉害,契税、增值税好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等等,这都纳税了,意识还不够强?

前些日子,我抽奖中了500元,还被代扣了100元的个人所得税。我的天,100元就这样没了,20%的税率啊。我去哪说理!

要不是多交100元税,我就能多得100元。那样,我可以少搬好些砖!


艾特迷


如果真的按照这样的思路去制定个税政策,那个税就真的是穷人税了,至少是继续保持工薪税格局不变。

恰恰是,在个税中,起征点需要保持合理水平,6000——8000是比较合理的。但是,税率绝对不能降低。普通降低了,个税就是大门朝富人大开,为富人省钱。因为,穷人和中等收入人群,都受不了税率都大影响,受税率影响的,是有钱人。特别是高收入人群,税率每降一个点,就能省下很多钱。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发挥个税调节作用,就只能降低起征点。毕竟,个税也是税收的主要来源之一,减少对富人的个税,就等于减少国家税收,减少公共财政来源,影响普通居民获得公共福利的机会。

如果真的要降低税率,应该是一二档税率低一些,越向上,税率提高幅度越大。也只有这样,个税的调节作用才能真正发挥。


谭浩俊


我认为,增强大众纳税人意识,前提是“公仆”的服务意识的提高,而不是扩大缴税覆盖面。因此教授想法虽好,只恐怕是空中楼阁。

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你要扩大覆盖面,让大多数人交上税,也算不上不对。但是,请问“专家”,我们纳税人交的税,你能告诉我们是怎么花的吗?让那些出卖力气赚钱的人们交上税,就算是培养了他们的纳税意识了吗?

个税的起征点高低无所谓?没有一个合适的标准,给于执法者“自由裁量权”?专家的想法是不是太幼稚了点?最后的结果大家谁不是心知肚明!

这位专家的想法理论上不能说不对,可是放到操作层面来看,完全是“纸上谈兵”,我可以说如果付诸实施,效果还不如直接提高起征点。

我是空谷寒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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