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託管爲農民「降本增效」,更讓農民「種田務工兩不誤」

土地託管為農民“降本增效”,更讓農民“種田務工兩不誤”

“老” 生 “新” 談

“土地託管”按照字面理解,是指受託人接受委託,按照合同或協議,對土地進行經營管理的行為。

目前開展的“土地託管”服務,還做不到“對土地進行經營”,僅僅還是對土地上“作物的管理”,因為目前“土地託管”本質上可以說是一種勞動外包,也就是說,土地還是由承包戶親自經營,種什麼是承包戶說了算,只不過是把作物部分管理環節或者所有管理環節,委託給專業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去完成,最終收穫的產品也主要歸承包戶所有。

目前階段開展的“土地託管”服務可能稱之為“作物託管”,或許更為恰當,是指作物生產經營者通過合同或協議,把在土地上種植的作物委託給他人,由他人進行管理,他人據此獲得一定勞動服務報酬的行為

“作物託管”是“土地託管”的基礎,是第一步,如果“作物託管”由更為專業的社會化服務組織探索成熟,可以大面積複製推廣後,我想下一步,就是由這些真心為農的專業的社會化服務組織真正對土地進行“市場化運營”的時候了

土地託管為農民“降本增效”,更讓農民“種田務工兩不誤”

土地託管為農民“降本增效”,更讓農民“種田務工兩不誤”。

今年種糧收益出現波動,部分種糧大戶信心受挫,一些地方出現減種甚至退租的現象。在農業規模化發展遭遇困難的時候,土地託管這種通過服務規模化促進土地規模化發展的經營模式,不失為土地規模化發展的一條可行路徑。

糧價下跌、土地租金過高、人工成本上漲等因素是造成種糧大戶收益下降的主要原因,其中,土地租金居高不下是最主要原因,一些地方土地租金甚至佔到種糧成本的60%以上,嚴重擠壓了種糧收益空間。化解以出租土地推動的土地規模化經營面臨的發展困境,就需要探索更多放活土地經營權的流轉形式。

與種糧大戶、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要承擔高額土地租金不同,“土地託管”是在不改變土地承包權及經營權的情況下,依託農業社會化綜合服務體系,實現糧食生產規模化經營。專業的社會化服務組織為農民土地提供包括耕、種、管、收甚至糧食銷售等全過程託管服務,或者只提供整地、施肥、種子、除草、追肥、噴藥和病蟲害防治、灌溉等半托管服務,通過收取託管費用和賺取農資差價獲得穩定的收益,卻不需要承擔高額的土地租金帶來的生產經營風險,收益不會受到糧價波動的影響。

土地託管為農民“降本增效”,更讓農民“種田務工兩不誤”

對於農民來說,把土地託管給專業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專業的社會化服務組織通過綜合性的農業服務,降低了種糧成本,如通過統一採購農資大幅降低生產資料價格;實行統一除草、防蟲、防病,規範使用農藥,減少農藥的浪費,有利於農村生態安全;通過集中連片的規模化作業

降低農機作業成本。與此同時,在託管過程中,專業的社會化服務組織通過科學種植和精細管理,提高單位面積產量農民在“一降一增”中獲得了更高的種糧收益,更為重要的是,農民把土地託管給專業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後,還可以選擇去打工,增加了工資性收入,真正做到了“種田務工兩不誤”。

土地託管為農民“降本增效”,更讓農民“種田務工兩不誤”

“土地託管”也是小農戶參與現代農業發展的一條可行路徑。我國現在正處於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型的過程中,種糧大戶、家庭農場、合作社、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流轉土地,實現了規模化經營,成長為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力量。然而,絕大多數零散的小農戶仍然徘徊在現代農業發展的大門之外。“土地託管”通過批量土地託管,為農民提供土地託管、農機作業、統防統治、農資購銷、農產品電商平臺等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圍繞優勢產業和特色產品,為農民提供統一的服務,既解決了自身發展的瓶頸問題,拓展了增收渠道,又通過規模化服務促進了糧食生產的規模化、集約化、標準化生產發展,讓小農戶分享到了現代農業發展的成果。

但也要看到,當前,“土地託管”的發展還受到資金較少、人才缺乏和設備不足等因素制約。各級政府部門應加大對土地託管規模經營主體的扶持和引導,制定出臺相關優惠政策,為“土地託管”提供法律、人才、技術、資金等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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