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河北科技大學對韓春雨事件的調查結果?

有膽英雄


持續兩年的河北科技大學韓春雨老師論文事件昨天有了一個結果,河北科技大學在官方網站上刊發了《學校公佈韓春雨團隊撤稿論文的調查和處理結果》,表示未發現韓春雨及其團隊有主觀造假行為,而撤稿論文也已不再具備重新發表的基礎。並對韓春雨及其團隊所獲獎勵和榮譽稱號予以收回。

不能不說這是一個遲來的結論,從事件爆發到現在已經過去兩年多時間,但這個結論依舊是疑點多多,難以服眾。

首先,韓春雨的論文既然沒有主觀造假,為什麼又不適宜發表?是實驗錯誤還是論文撰寫錯誤,還是結果無法證實?什麼原因導致出現這樣的結果,通報都沒有做介紹,事件沒有結果認定,就附加一堆處理辦法,這種敷衍了事的做法明顯不能解答關注者的疑惑。

其次,韓春雨論文發表後很快引發了熱議,包括世界範圍內的各路大咖都對論文觀點加以印證,但都沒有得到理想結果,而河北科技大學第一時間授予韓春雨大量的榮譽稱號和項目,是否有審核不嚴謹、流程不規範問題,通告中沒有提及。

再次,如何避免類似問題出現是河北科技大學後續工作過程中要考慮的問題,也是關注者較為關心的問題,但整版通告都沒有體現。

第四,雖然實驗結果驗證委託第三方,但調查是河北科技大學組織的,作為作者工作單位,河北科技大學與事件的強相關性註定他來做裁判是不合適的,調查的公正性也就沒法保障。

第五,從事件發生到現在,前後過去了兩年多事件,河北科技大學調查結果才姍姍來遲,為什麼持續這麼長的時間,其中涉及到哪些環節?

科學研究本身帶有一定的風險性,尤其是科技前沿領域,需要一定的學術冒險,社會對此應該建立一定容忍度和忍耐度,但對探索和研究的容忍和獎勵必須建立在實事求是的基礎上,如果的確是研究中不慎產生的錯誤,我們應該在確認的基礎上給予包容和理解,如果是刻意造假,則必然應該受到相應的懲罰,這既是對廣大科學工作者負責,也是對社會大眾和國家負責,而河北科技大學在這方面明顯做的不夠。

再有一點,選擇在開學初這個教育工作者繁忙的關口公佈調查結果,的確是一個降低熱度的好辦法,看來河北科技大學有關部門還是下了一些功夫的,但雕蟲小技終究不能矇混過關,科學研究也不是耍小手段能敷衍過去的。



日慕鄉關


本人從事工程科學的研究工作,查看論文就是工作內容之一。中國的科研論文存在著很多問題,垃圾論文大概有80%左右,剩下的20%論文還可看,不過這20%就要注意了,假論文、抄襲(國外)論文大概要有10%~15%。

對於韓春雨的論文,從我經驗判斷,韓本人造假的可能性不大比較低。因為一是熱的課題具有開創性的成果,一定會有人去做重複試驗(這是科研工作必不可少的),其二國際著名雜誌審稿會較嚴(重複試驗或綜術則差一些)。這些韓春雨不可能不知道,造假風險幾乎是100%,所以主動去造假的可能性非常非常低。是不是論文不是造假呢?也不一定,試驗是研究生做的,研究生為了畢業也許會“修改數據”。我曾經讀過一名工程院士的文章,細分析知道試驗數據是假的,這不是一篇很重要的文章,對於工程院士無足輕重,沒必要造假,文章是其學生學的,院士根本就沒有仔細看,就簽了名。包括抄襲,類似的文章很多。

但是,韓春雨在質疑之後一直在撒謊,比如他說他的試驗室做出了重複試驗,名利的誘惑太大了!這說明韓春雨不具備科學工作者的素質,實際上這麼重要的成果,學生做出來了,韓春雨就應該做重複試驗。當然,也不能判定韓春雨的學生一定是造假,試驗也許因為某種干擾得出的結果,韓春雨的重複試驗結果一定是況假話。

據此,我以為韓春雨不宜再作教師工作,這樣沒有科學素質的人教出的學生大多數不會好!


ched123


由河北科技大學對所在學校韓春雨副教授進行調查,有這樣的結果並不奇怪,在韓春雨事件中,河北科技大學是最大的受益者,他們自然不會得出韓春雨學術造假的結論,河北科大既然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由他們來調查,本身就是不合適,不公正的。

什麼叫主觀上沒有造假?什麼叫撤銷的論文不在具有發表的基礎?

韓春雨發表的論文,世界其他科技機構重複試驗無法得到他論文表達的結果,那就說明論文的結論不具備重複性,不能實現論文表示的結果,那麼只有一種可能,試驗數據做假,人為製造出一種結果。從韓春雨撤銷論文,已經說明他心虛,試驗存在問題。一個副教授做出了可以獲得諾貝爾獎的科研成果,放了一個衛星,韓春雨獲得了個人榮譽,河北科技大學也獲得了國家的科研經費撥款,韓春雨與河北科技大學都是名利雙收。

衛星放出去了,造假的結果在其他實驗室卻出不了,無法複製,韓春雨騎虎難下。但是下撥的鉅額科研經費學校自然不肯退還,個人榮譽也不能退還。如果退還就說明有問題,學術造假。韓春雨使出一招,撤銷論文,化解爭議。其實撤銷論文已經說明一切,其論文表示的結論不存在。沒有的結論卻製造出來了,你說算不算作假?

主觀上沒有造假,那客觀上作假了嗎?河北科技大學的調查結果自然沒有這一點。不要指望學校會有什麼嚴肅查處的結果,調查到此為止。在韓春雨學術造假事件中,韓春雨、河北科技大學是最大的贏家,但是他們贏得了榮譽、經費,卻輸掉了科學精神與獨立人格。


黃強黃不息


我想和大家討論的是這件事情的前半段,即這篇文章到底是如何出來的。我個人傾向於認為,最開始韓是被自己的學生給騙了。不做科研的朋友可能不太清楚,導師其實很少會全程參與某項研究,最多隻能在某些節點進行把握和指導。這是因為導師除了科研還有很多其他任務,而且往往不止一個學生,大家都有自己的研究工作,所以導師不可能每一項工作都親力親為。因此導師管理實驗室的主要方式是聽取學生的工作彙報,包括實驗過程、方法和數據結果,然後以此為依據給予指導、並決定接下來的科研方向。


所以韓最初的那篇文章應該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產生的。很多人質疑說這麼重要的成果為何不親自重複一下實驗呢,其實這裡面就涉及到導師與學生之間的信任問題。在科研環境裡,導師對學生的信任是無條件的,科研工作者與合作者之間的信任也是無條件的,這是科研活動賴以進行的基礎。一項研究往往會涉及到眾多合作者,如果其中每個人都要對其他人提供的數據進行驗證,那麼研究根本無法進行下去。所以即便遇到重大的成果,導師也只是會讓學生多重複幾次實驗加以確認,並聽取詳細的彙報。

我的這種猜測其實也可以解釋為何最初文章數據剛被質疑是韓曖昧的表態,說什麼需要特殊的實驗技巧之類的奇奇怪怪的話。他應該也是心存僥倖,傾向於相信自己的學生沒有造假,而是中間遺漏了一些未知的細節,希望可以抓緊時間找到它。否則若是韓早知數據造假的話,就應該在受質疑的一開始便以實驗樣品被汙染、呈現假陽性等理由主動撤稿,而不應該嘴硬到這種樣子。畢竟這種造假太容易被發現了。


看風景的蝸牛君


又學到兩個新詞了,主觀造假和客觀造假。我們再來聯想一下,主觀作弊和客觀作弊,主觀詐騙和客觀詐騙,造假、作弊、詐騙都是主動發起的行為,這一個人要客觀造假、客觀作弊和客觀詐騙,他究竟該如何做動作呢?反正我是沒法想象,也許河北科技大學有高招,比梁朝偉和湯唯在《色戒》裡面的招數還高。

按照我們一般人的想法,一項革命性的明知道可以獲得諾貝爾獎的科學成果,一旦發表就會引發全球性的轟動,也必然招致全球的質疑和驗證,作為這項研究的領頭人,肯定會對發表這篇文章極為慎重,必須反覆檢查驗證,確證無誤後才敢拿去發表,一發表那就是板上釘釘,不容置疑,否則肯定身敗名裂。

但韓教授就是拿去發表了,而且在所有人都無法重複實驗,已明確有問題的情況下,依然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已經再次重複驗證過了。矇混不過關也要強行矇混過關,就像掩耳盜鈴和舉著隱身草去偷錢的故事,這要何等強大的內心和無恥才行,可以說已經被榮譽燒壞了腦子,完全無法做出正常的判斷了。這樣的人還有什麼科學精神?還能搞什麼科學研究?我相信自然科學這樣的雜誌,以後接到中國科學家這方面的論文,編輯的手可能都要打一哆嗦,究竟看還是不看呢?

不知道河北科技大學做出這種莫名其妙遮遮掩掩的結論是出於什麼考慮,大概還是不想痛快承認錯誤失了顏面吧。其實這樣做不但顏面盡失,也會給其他造假者造成錯覺,看!造假也沒有什麼代價嘛,大不了就是“客觀造假”而已,不會影響自己,不會損害利益,最多就是得不到本就得不到的利益而已,太划算了。


徐德文


河北科技大學公佈的調查結果,並沒有真正讓此事塵埃落定。調查結果確認了實驗不能重複,撤銷論文無法再發表,也就是說宣佈韓春雨團隊沒有取得突破性創新成果,但是,怎麼認定韓春雨沒有主觀造假,河北科大的調查結果,沒有交代清楚,這是需要明確的證據的,只有公佈明確的證據,才能令調查具有公信力。

韓春雨的論文從2016年8月遭遇質疑以來,其本人和所在學校的很多表現,也讓這次公佈的調查結果,並沒有消除公眾的疑問,諸如,韓春雨當年的實驗數據是否保留?實驗數據是否存在篡改問題?學校組成的調查組具有獨立性嗎?調查組的成員都有誰?對於如此重大的引起全國以及國際學術界關注的事,調查結果卻只用三言兩語交代,沒有證據,只有結論,這怎麼能服眾?如何表明調查是嚴肅的?學校應該讓調查證據說話。

自韓春雨一夜成名後,學校一直把其作為學校的傑出青年教師代表,而且韓也確實為學校帶來很多實實在在的好處,包括項目、經費等等,學校會不會出於利益的考量,進行包庇、粉飾?畢竟造假和實驗設計有缺陷、研究不嚴謹是本質完全不同的,處理結果也不同,如果是造假,那對韓的處理就不只是撤銷榮譽、項目,而是要取消副教授職稱,甚至被學校解聘,而沒有主觀造假,韓和學校也就“全身而退”。

因此,要消除公眾的疑問,河北科大應該公佈沒有造假的證據。不要認為只要學校說沒有主觀造假,就可以讓這一事件翻篇。


熊丙奇看教育


有河北科技大學來調查韓春雨副教授的,學術論文存在什麼問題,這不就是和醫院調查,本醫院的醫療事故性質是一樣的嗎?還能指望河北科技大學官方能夠調查出什麼樣的結果呢?

本來韓春雨教授能在這麼高級別的外國刊物上發表這麼一篇論文,甚至包括河北科技大學來說都是非常有好處的,因為河北科技大學是一個個三流大學現在他們的教授有了這麼一個紅燈的學術成果,那麼對於河北科技大學爭取科研經費提高自己的聲譽來說好處是不言而喻的

本來這件事對於韓春雨副教授和河北科技大學來說都是有百益而無一害的好事兒但是沒有想到的是清華大學的顏寧教授居居然如此的認真,戳破了韓春雨副教授所謂科研成果的畫皮那麼河北科技大學只能出來收拾殘局,他們拖了兩年時間,最後發表了,這麼一個調查結論,由此可見河北科技大學這個學校的風氣和水平!


達達談武器


本人認為,由韓春雨所在的河北科技大學成員組成的調委,得出韓春雨不存在主觀造假的結論,不具說服力!而韓春雨則自我解釋為是實驗設計有缺陷,不是主觀故意,這同樣也有太滑稽的味道。

如果韓春雨的實驗設計缺陷,可以使用NgAgo基因編碼技術成功地編輯基因,那麼這個缺陷已經偉大無比了,並且如果別人按照他的設計缺陷機制進行試驗,也應具有可重複性,而他為什麼不向學術界公開他的缺陷機制呢?河北科技大學的通告為什麼也不提及具體的設計缺陷呢?對"不存在主觀造假"的結論為什麼缺少解釋呢?這一切均耐人尋味!

本人認為,學術造假事件的調查與評價,應由外單位隨機抽出的相關專家成員組成的調委會來執行才具有說服力,由於科研經費來自國家與納稅人,所以還應有檢察執法部門介入調查,必要時由檢察機構提起公訴,追究法律責任,而當事人所在單位的成員,有保護自身單位利益與維護校友、工友關係之嫌疑,應當迴避!

只有依法治理學術界,才能避免陳進假漢芯事件的重演,當前光量子通信、計算與探測等一系列偽科技的出現,更加顯示出依法治理學術界的必要性與緊迫性,它是實現科技興國大戰略的根本保障!



池昭新一城市新模式


只能說一家人袒護自家人!不嚴肅處理學術弄虛作假的行為,不倡導學術誠信精神,將會影響國家的形象和科技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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