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负责任的教育

我一直提倡教育要有爱有罚,只有爱的教育,只能是培养温室里的花朵,不是培养祖国未来的建设者。

温室里的花朵好看,但是太娇弱,见不得风吹日晒,成不了栋梁。经受过风雨洗礼的松柏,不惧酷暑,不畏严寒,顶天立地,是真正的栋梁之材。

教育不能没有惩罚,这是我们老祖先早就总结出的经过实践验证的真理,为什么到了我们教育的今天,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成了没有底线的教育?没有了底线的宽容其实是对学生的纵容。溺爱学生就是放纵学生,就是对教育的犯罪。一边是日益难管的学生,一边是某些人"教育万能"的论调,中间便是我们可怜的老师。我们的教育给了学生充分的自由,宽松的氛围,温馨的生活。不准对学生这样,不准对学生那样,害怕伤害了那些脆弱的心灵,甚至犯了错误也要表扬,这是对学生真正的关怀和爱护吗?让学生一直生活在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全方位的襁褓中,我真不知道这样的学生将来走向社会能是什么样的栋梁!

下面看看我从网上搜到的国际上几个国家教育上惩罚的例子:

韩国:几年前,韩国通过了《教育处罚法》,准许使用长度不超过100厘米,厚度不超过1厘米的戒尺,如对女生打小腿5下,打男生小腿10下等,规定十分详细而明确。

日本:日本法律规定,必要时可以依据监督机关的规定,对学生实施惩戒,但不得实施体罚,并对哪些行为属于体罚做了较明确的说明。

美国:在美国一些地方,如果学生不努力读书,要判刑入狱,曾有7名学生因学业成绩差,被判刑坐牢两个月。同样是在美国,学生如果将学校认为不宜带进的东西带进学校内,学校将一律没收,并且不再还给学生。美国教师的惩戒权包括:言语责备、剥夺某种特权、留校、惩戒性转学、短期停学、开除。

瑞士:对学生要求很严格,如果有人无故旷课,瑞士法院就要对他提出诉讼,因为学习是学生应尽的义务。对旷课的学生,一般都要处以罚款。

法国:中学对学习极差的学生,经班级理事会(成员由校长、教务长和该班所有任课老师组成)的决定可给予留级处分;犯了严重错误的会受到开除处分;对于打架斗殴、迟到、旷课等小错误,犯错者将受到节假日必须到学校反省补课或做作业的处罚。

英国:教师的惩戒权包括:罚写作文、周末不让回家、让校长惩戒、停学。 英国中小学生如无故旷课,不仅会受到严厉批评,还将对其父母处以5000英镑以下的罚款。教师体罚学生方面,一些地方教育部门规定了具体的要求。例:用鞭子或皮带必须是经过认可的标准,必须备有惩罚记录,年龄在8岁以下的儿童禁止体罚,打手心时每双手不得超过三下,鞭打男生臀部不得超过六下等。最近又专门制定法律,允许教师以身体接触的方式去惩罚学生。

新加坡:根据新加坡关于体罚学生的《指导原则》规定,在辅导、留校的惩戒方式不能奏效后,校长、副校长和纪律事务长有权用藤条对违规学生进行体罚,但对象限于男生,部位限于手心和屁股,必须有见证人在场,体罚后写成书面报告,并立刻通知家长。

澳大利亚:在澳洲,有一些公立学校设立了警戒室,学生违反了校规校纪,会被叫到警戒室,由专门的教师依照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惩戒,或者被送到农场从事体力劳动,最严重的是开除,如果再不起作用,就会被送到特殊学校。

以上八个国家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惩罚学生的方法,难道他们就不怕伤害了他们国家孩子的脆弱心灵?难道他们国家孩子的心灵强大,经得起惩罚?难道我们国家孩子的心灵脆弱,经不起惩罚?看完这些国家这样管教学生,我发自内心的觉得我们并不是在培养学生,完全是在学校里培养两条腿的会走路的花朵。

我们的教育已经偏离了正确的航线,及时纠正还来得及。教育不能只有爱,还应该有惩罚。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负责任的教育。不会惩罚学生的老师,是不负责任的老师。(当然,老师们也不是不想负责任,只是负不起惩罚的责任,这不是老师们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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