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犹江艺苑」你知道“七月半”的故事吗?

中元节漫谈

「融媒体犹江艺苑」你知道“七月半”的故事吗?

不晓得这个节日是不是全国人民都会过,反正赣南客家很着意。不过我们叫起来没那么雅气,你说“中元节”基本上没人听得懂,说起“七月半”那是家喻户晓。

在客家,极大多数节日,每一个姓氏村落都是在同一天度过的,只有“七月半”例外。例如我们三水村赖屋过十四,里把路远的潮湾郭屋过十五。小小油石乡,九个村约两万人,大大小小上百个自然村落,过十四、十五的都有。估计全上犹也是这种情况。

为什么会这样?

民间传说有很多版本,流行最广的是这样:

上犹在隋唐以前人烟稀少,隋唐、明清分两拨较大规模地迁入,而头一拨迁来的大多占着耕作方便的开阔地带,往后来的就只好捡些边角料,吃点骨头汤。尽管都是客家,但先来后到仍然会因争夺资源而产生矛盾,因而互相间形成阵营分明的两派,当然老客家占据着明显的优势,一有矛盾,就高喊着“先到为君,后到为臣”,直要把“为臣”的弄得跌尾狗一样才放赦。除了生产,生活方面也免不了搞点恶作剧。

我们客家有句俗话,把恶作剧叫做“做鬼事”。

七月半本来都是大家一同过十五的。这样过了几年,老客家想主意了,就在十四那天早早买好过节的一应物品,十五日把所有店门都关了。而新客家基本上没有当店老板的,纸香蜡烛到哪儿去买?被老客家做了一下“鬼事”,就这样过了一个冷冷清清的七月半。阳间人不打紧,阴间的先人也跟着受气,新客家就记取教训,第二年,也在十四以前早早置办,并且更进一步,置办好就不拖延,干脆十四就杀鸭子、烧纸钱,祭奠了先人,烹香了鸭肉,提前一天把节过了。

老客家嘲笑新客家“好食佬”,新客家就讥讽老客家“假孝道”。后来,新老客家各过各的中元节;再后来,新老总会融洽,攀亲交友都会有,但中元节分开过的习俗,却沿袭至今。

这个节过得热热闹闹,但是又神神叨叨,因为人们把它当成“鬼节”来过。你看集市上,尤其乡镇逢墟日,到处摊点摆的是纸香蜡烛,还有纸糊的衣服鞋帽,这些都是阳间的人买来,从七月初一到十五的日子里,路上总能看见一些人,左手拎着祭品,右手一只鸭子,那就是“送月半”的,你肯定就晓得,这人的什么亲戚在新近的哪月哪日作古了。近几年阳间的生活红火了,人们不忍心光是自己过好日子,就买纸做的电视机、电冰箱、小汽车等,估计这种人是觉得阳间生活条件更好了,阴间也得共同富裕不掉队。这些东西都是孝敬给亲人的,不晓得,若是亲人还在世的话,他们愿不愿这样奢靡摆阔?

这个节日到底从哪朝哪代开始有,又是怎样流变的?没考究。我已经过了七十个中元节了,只觉得,中元节还是那个中元节,人鬼情不再是原来的人鬼情。

历来的中元节,不外乎对内对外两个内容。

对内,每家每户给先人烧纸钱香烛,纸钱用包皮封好,包皮上面虔诚地写上几句话:

“今逢中元之期

阳孝男某某孙某某……谨以冥钱牲醴敬奉于

故先祖某某老大人(妣某氏老孺人)魂下

专领享用别神无份

伏惟尚飨

年 月 日”

包皮要用鲜血涂抹其上,以示所说的“牲”实有其物,并没有哄骗祖宗。不过也多少掺了点假:“牲”字不是“牛”字旁吗?为了尽这点孝心,就宰一头牛,那么来年耕田怎么办?就杀只鸭子代替,想必祖宗能够谅解。不过也好,鸭血鲜红,阴间祖宗看到了;鸭肉清香,阳间子孙不演文。阴阳和谐,各称其愿。

对外,若有亲戚在头年七月半到当年七月半这一年时间里故去,则要送纸钱香烛以及一袭纸衣,以示对逝者的怀念。一般来说,大多是死者至亲才有此义务,不像现在凡沾亲带故都要表示表示。那时穷啊,怕主家连鸭子也买不起,拎只鸭子捎带去,算是替主家分忧。

这样,送礼的竭尽全力做了一次“送月半”的客,主家反倒发了一笔小财,七月十四或者十五杀一只,过了节,剩余的鸭子不会一个个都吃了,放养几个月,冬天到了,腊板鸭的材料不用愁。

从七月初一开始,客家人就忙着筹措这件事,直至七月十五结束。因为跟死人有关,有的地方干脆叫“鬼节”。这样就带上了晦气,有的人就忌讳别人来自己家,而中国人是很自觉的,这半个月里当然也就约束自己,不踏进别人家门半步。

那么这种笨得要死毫无理据的风俗是何时形成的呢?是否一开始就有呢?已经很难考究了,不过,只要细想,还是有蛛丝马迹可寻。

上犹县营前地区,因为地理环境较为封闭,外风内侵的现象很少,客家老风俗保留的相当完整原始,而且营前人是非常重视礼仪习俗的,但人家偏偏就不存在这种忌讳,七月就跟六月一个样,所不同的不过是比六月凉一点,遇到翻秋年月可能还更热一点,农活忙完了,走亲戚的反倒会多起来。而除营前以外的其他地方人家,也大多是明清两朝陆续从广东福建迁来的,迁到赣南以后的很长时间里,应该跟营前风俗是基本相同的。这就证明,七月上半月不轻易串门的习俗,是营前以外的人,时间是后来,才慢慢兴起的。

后来,到底有多后呢?想到了我的老岳父。岳父是社溪镇人,社溪一带也是忌讳七月头半月乱走动的,然而,是不是向来就这样呢?岳父今年九十岁,你会想,我岳父一定挺介意七月上半月?

错了!他和我岳母生了九凤一龙,每逢有点什么事,女儿女婿外孙来了就几张桌围围坐,他爱热闹,巴不得有不散的宴席,有其中一个女婿说,再不回家,明天都七月初一了。他眼睛一瞪:“七月初一又怎么了?年纪轻轻信这个,我都八九十岁了,以前哪有这种说法?都是如今一些人不人鬼不鬼的兴的规矩!”

我自己的父亲年纪更大,1983 年故去。父亲也是教书出身,在我印象中,父亲从没有教过我任何关于做人、规矩、礼数方面的东西,一丁点儿都没有。他也极少评判是非、臧否人物、掺和闲事,但是如果有谁过于讲究,纠结于小是小非,他会简短地丢一句:“精怪傻!”

父亲故去后,我随着年岁的增长,总会反刍他那为数不多的世事感言。“精怪傻”,首先中心词是“傻”,傻人你是不能指望他有什么深刻的人生认识的;但这种人并不是一傻到底,他有他的处世准则、技巧,小题大作是这种人的显著特点,因此父亲给这种人加了一个修饰词:“精怪”。这样就组合成了一个含糊而又准确的复合词,可意会而难于言说,如果一定要解释,略等于“刁”“小样”“酸溜溜 ”“少见多怪”“聪明过了头”“朽木不可雕也”。像这种某月某日不可随便串门的规矩,父亲是从来不会当回事的,如果谁过于拘执,他也会露出不屑的神色:“这个精怪傻!”为什么这样就是精怪傻呢?父亲却又不言语了。

而这些年来好不容易告别了贫穷,小富即安,有条件讲究了,“精怪傻”反倒多起来了,就钻牛角尖,小心翼翼心惊胆战怕小日子从眼皮底下溜了,我心度人心,生怕别人怪罪,自己担心的事以为别人也忌讳。人最担心的是什么?就是死。既然大路上走亲戚的大多是“送月半”的,既然纸香蜡烛小汽车女秘书是送给死人的,那就谨言慎行,不该说的话别说,不该去的人家别去,不要招惹人家一肚子不高兴满脑子打官司。

你若是有此心,我也会这样想。糟糕的是,好的东西难于普及,坏的念头一推即广。葫芦“咕咚”,猴子惊惧,道听途说,以讹传讹,以致老虎也怕“咕咚”了。

所以我认为,这样做纯粹是作茧自缚,这种所谓的风俗并不是自古就有的,而是典型的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是在现代,是现代的“精怪傻”作祟,是自造的“鬼事”烦扰阳间人的生活。过去曾有人写过很多“不怕鬼的故事”,现在是人们自己“疑心生暗鬼”。

把七月半称为中元节,这好理解,一年十二个月,相对于正月十五元宵节又叫做上元节,七月半可不就是中元?而把中元节当成“鬼节”,这就是一个历史的误会了。中国是个典型的农耕社会,考究传统习俗的来历,恐怕要从农事活动入手。

从正月初一开始,客家人,有道是“正月聊过,二月捱过,三月着稳蓑衣笠嫲都要做”。随着季节的推移,农事活动日趋紧张。农事,最讲究一个季节,每一种作物都必须与大自然节律合拍,骨节眼上慢个半拍也不行。早晚两造水稻,播种插秧都不能违时,“莳田莳到夏,作田佬子打野哇;莳田莳到秋,就算有割也冇收。”

「融媒体犹江艺苑」你知道“七月半”的故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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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早稻成熟了要收割,晚稻秧苗期满要连手莳下大田。同一坂田,昨晡黄,今晡青,甚至上昼黄下昼青,所以,从小暑开始,直至立秋到临之前,这个把月期间,农村呈现火热劳作的场面,人们把它叫做“双抢”:抢收,抢种。一个“抢”字,准确生动,那是跟天老爷在弯道上抢领跑,是跟吝啬的命运之神抢幸福啊。

而六月一过, “双抢”结束,最紧张的农事活动告一段落,一年十二个月也恰好过去一半。顶多把某些尾欠农活再收拾完(例如最后一块秧田也要重新莳回晚稻),这时不知不觉七月又过去了十天半月,终于把上半年的农活忙完了。喘口气吧,条件允许的话,犒劳犒劳自己吧,最简单而又方便的是,自家养的鸭子长齐了老羽毛,起码两三斤以上,杀一个,打打牙祭,紧张过后的松弛,面对自酿的米酒,下饭的好菜,筋骨得到惬意的放松,精神得到极大的满足。说起来可怜得心疼,可谁又能说这不是实实在在的农家乐呢?

后来就慢慢约定俗成,无需法定,七月十五成了农人们自己的节日,把它看成一年当中连续劳动的间歇,看成辛勤的人们对下半年收成的预祝,总之,它的初始,纯粹是活着的人们自己的节日,人们的初心,纯粹是给自己辛勤劳动一个小小的奖赏。

可是客家人淳朴就淳朴在这里,任何时候他们也不会忘记自己的先人,喝着小酒,吃着鱼肉,他们就会于心不忍,就会自然而然想起不久前逝去的亲人,要是他或她还在那多好啊!那就祭奠一下吧,一开始的方式可能极其简单,饭桌上多摆一份碗筷一个酒杯,就算敬请亲人一同享受这天伦乐、农家欢了!

后来程式化的所谓“鬼节”,应该是一步一步讹变而成的,是那些“精怪傻”添枝加叶鼓弄出来的,时日一久,人们失察,反将人节作鬼节。看来,违背初心的事情,可不是今日才有啊!

我喜欢营前地方风俗醇厚,保持了原汁原味;我钦佩岳父无所畏惧,具有孩童般的率性天真;我相信父亲看破了人心,是一种真正的通达;我崇敬物质匮乏时期的人们,质朴而多情。我不理解,越往现代走,人们为什么越愿意让“精怪傻”的思维方式来左右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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