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旭藍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0040 證券簡稱:東旭藍天 公告編號:2018-105

東旭藍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 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東旭藍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於2018年9月3日以電子郵件和電話方式發出通知,2018年9月5日以現場加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應參與表決董事11人,實際參與表決董事11人,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長侯繼偉先生主持。本次會議召開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 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 審議通過了《關於聘任公司總經理的議案》

董事會同意聘任侯繼偉為公司總經理(簡歷見附件)。

公司獨立董事就公司總經理的聘任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公司總經理侯繼偉先生的任職資格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公司章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其學歷、專業水平及管理能力能夠勝任所選聘的職務。

表決結果:11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2、 審議通過了《關於為全資子公司東旭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申請銀行授信續期提供擔保的議案》(詳見同日披露的《關於為全資子公司東旭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申請銀行授信續期提供擔保的公告》)

表決結果:11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3、 審議通過了《關於召開2018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詳見同日披露的《關於召開2018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審議同意公司於2018年9月21日召開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其中現場會議時間為:2018年9月21日(星期五) 下午14:30,網絡投票時間為:2018年9月20日至9月21日。

表決結果:11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東旭藍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

附件:

總經理簡歷:

侯繼偉先生,1978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畢業於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貿易專業,學士學位,中國註冊會計師。曾任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經理,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部副總經理、實達集團副總裁兼財務總監、東旭藍天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現任東旭藍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截至本公告日,侯繼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侯繼偉先生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無關聯關係,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和公開譴責,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的情形。

證券代碼:000040 證券簡稱:東旭藍天 公告編號:2018-106

東旭藍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為全資子公司東旭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申請銀行授信續期提供擔保的議案

三、 擔保情況概述

公司全資子公司東旭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能源投資”)因經營需要,曾於2017年9月向盛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請2億元授信額度,授信期限1年,公司為該筆授信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相關擔保議案已經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四十二次會議及2017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鑑於上述授信將於近期到期,新能源投資擬向盛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請2億元授信額度續期,授信期限1年,由公司為該筆授信續期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本次擔保事項已經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該擔保事項尚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四、 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2、被擔保人財務情況

單位:元

注: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財務數據已經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

3、新能源投資具有良好的經營能力,財務結構穩定,不是失信被執行人,公司本次連帶責任擔保及資產抵押擔保風險可控。

五、 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1、 貸款人:盛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2、 借款人:東旭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3、 擔保人:東旭藍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擔保

5、 擔保金額:不超過2億元

6、 擔保期限:1年

具體內容以最終簽署的擔保協議為準。

六、 董事會意見

董事會認為:新能源投資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其信譽和經營狀況良好,公司在本次擔保期內有能力對其經營管理風險進行控制。另外,公司根據經營需要為其提供融資擔保,符合公司的利益,亦不會損害其他股東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擔保事項。

七、 公司累計對外擔保及逾期擔保的情況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餘額為213,415萬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為18.58%。截止本次會議審議之日,連續十二個月內公司擔保金額(即連續十二個月內董事會審議的擔保金額,不含本次)為 672,100萬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58.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對合並報表外單位提供的擔保為0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擔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訴訟的擔保金額。

證券代碼:000040 證券簡稱:東旭藍天 公告編號:2018-107

東旭藍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召開2018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東旭藍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8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開由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會議採取現場投票與 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召開,大會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 章、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一、召開會議基本情況

(一)股東大會屆次:2018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股東大會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三)會議召開時間: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8年9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8年9月20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21日下午15:00。

(四)會議的召開方式: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1、本次臨時股東大會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向公司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公司股東可以在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或互聯網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

2、公司股東只能選擇現場投票、網絡投票中的一種表決方式。如同一股東賬戶通過以上兩種方式重複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網絡投票包含證券交易系統和互聯網系統兩種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方式。

(五)股權登記日:2018年9月18日(星期三)

(六)出席對象:

1、截至2018年9月18日(星期三)下午15:00交易結束時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2、符合上述條件的股東所委託的代理人(該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東,授權委託書附後);

3、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4、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

5、公司董事會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員。

(七)召開地點: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甲23號院東旭大廈綜合會議室

二、會議審議事項

1、關於為全資子公司東旭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申請銀行授信續期提供擔保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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