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可以体罚学生吗?

用户281953219


随着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逐步形成主导地位,作为传统教育特别是私塾教育时代使用的惩罚式教育逐渐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壤,这样必然使各级教师的权威有所削弱,究其原因主要有:其一,教育改革和发展使得学生自主性增强,更加注重自己的利益和主张;其二,教育所处的对象发生了改变。以前子女多,家长管不过来,交到学校,老师就承担了家长管孩子的职责。现在不同,独生子女居多,都是心头肉,谁舍得让你动一个手指头。

不扯那么多,言归正传。

绝对不可以!

体发就是体罚,没有什么适度和不适度之分,

谁又能保证掌握这个适度呢?

学生严重违纪,可按校纪校规据处理。体罚可是各校明令禁止的。约束一个人靠的是纪律,和自身抵御违纪行为的认识和自身素质的提高。

获得家长理解的体罚就是适度的体罚,而体罚超越了家长理解的范围,那就超出了适度的范围。这个度没那么好把握,所以还是不要。

如果有了这种心理,觉得自己能撑握这个度,就会对自己的行为毫无约束,会把体罚当成主要管理手段。

靠惩戒解决问题是缺乏教育智慧的,漠视学生尊严,还会给孩子的学习和人生造成负面影响。

还有衡量这个度的标准不在我们这儿,在家长那儿,他认为是伤害了孩子,辨解就成了强词夺理。

还是劝一下?不要用这个玩火自焚的把戏。划个火柴没照亮别人,反把自己一烫。

本着尊重教育,有些家长也是认同适度体罚的,认为惩戒可以降低犯错误的成本,可当你超出了这个适度的话,家长还会认帐吗?一旦失手,难保家长不投诉,家长的适度和你的适度有差距怎么办?靠辩解有用吗?谁会支持你呢?饭碗丢了,别以为自己冤。



奔奔起跑


体罚,是指通过对人身体的责罚,特别是造成疼痛,来进行惩罚或教育的行为。成年人(如父母或老师)对小孩(子女或学生)身体使用的惩罚,可表现为各式殴打,罚站罚跪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第十六条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体罚学生的危害是比较多,而达到的效果也是短期的,往往还会发现,下次会变本加厉,也就是治标不治本。

那问题就来了,如果学生犯错了,该如何来教育他呢?

听过一个真实的处罚学生案例,事情是这样的,一个学生早晨上课总是迟到,班主任说教等方法都不管用,孩子还是睡懒觉总迟到,老师就告诉他,对他的处罚就是让他第一个到班里,学生欣然同意了,心想这个不难,只要我明天稍微起早点就行了呗。


第一天,这个学生比平时早了十分钟,到班里的时候已经有大部分同学到了,有点失落。

第二天,学生又提前了大概二十分钟,到班里的时候还是有许多人到了,在读书,这时有点气馁,想着明天早晨提前半小时应该可以了吧。


第三天,学生提前了半小时,到班里的时候,还有有好几个同学在,他心想这些人怎么这么早啊,打听一问,原来这些孩子都是住校生,啊原来如此,心中已经有数。

第四天,他趁住校生到班里之前第一个到班里,他开心极了,比考好成绩还兴奋。

故事的结尾,当然是圆满的!作为一名老师,我佩服这个班主任的包容和智慧,班主任的工作琐碎但是用心去做,对学生对学校对我们自己都会是好的结果!

我是头条号数学教育,一名普通的高中数学老师,欢迎留言交流!更多数学知识关注我哦


数学教育


我认为可以适当地体罚学生,体罚是教育的重要的辅助手段,我在现在的教学里就有体罚。我支持合理的体罚学生。

第一,体罚要有原则。必须规定好体罚的尺度和标准。规定好什么违纪需要体罚。我的体罚不是罚站,而是戒尺。中国的戒尺,是最好的教学用具。

第二,体罚不是乱用私刑。教育中的所有惩戒都是对事不对人。不能因为私人情感而有意对某个学生体罚。我的原则是,越是有矛盾的学生,越是不用体罚。

第三,体罚要公正,透明。就像新加坡的体罚一样。当众宣布错误,然后用戒尺打一下。只打一下。戒尺象征着教育的尊严,打一下,告诉学生学习是神圣的,不可儿戏。戒尺不是要把学生打出心理阴影。而是让学生明白什么是规矩和尊严。

第四,要知道学生的承受情况。有的因为身体原因,真的是玻璃人。我在开学的第一周就摸清了班里所有学生的身体情况。有心脏病史的绝对不打。家长蛮不讲理的绝对不打。

第五,要把戒尺的规矩和标准告诉家长。让家长心里有数。家长知道,只有在特别大的违纪四个,才会用戒尺。而且,老师是有原则的。让家长理解并且支持老师的工作。

我认为,体罚必须有,但是体罚必须合理!


教书匠2018


第一个问题,理论上老师不可以体罚学生,事实上还是有体罚学生的老师!

体罚是惩戒性质的,不是伤害性质的,伤害学生性质的就不叫体罚了,那是另外一回事!

不同之处在于,以前的学生家长是支持老师体罚学生的,现在的学生家长是反对老师体罚学生的,老师体罚学生是要赔钱的,所以除非情非得已,也没有老师愿意体罚学生了。

一般意义上的体罚学生,就是打,至于怎么打,打哪里,打到什么程度那就得老师自己把握了。

第二个问题,教育有其规律和特殊性,其实最需要的是连续性。

家长最喜欢的最欣慰的就是,孩子能遇上一个好老师,哪怕就是一个,然后不要换!

最好是能从一年级带到六年级,能从七年级带到九年级,能从高一带到高三的那种。

问题在于,这只不过是个美好的理想而已,事实上,孩子的老师会经常有变动,导致学生无所适从,对学生的教育没有连续性。

不是说教育孩子一定就要打,就要骂,看看江南七怪教育郭靖那段吧,七个师父各有各的教法,教了十几年仍然是个渣渣,还不如跟着马钰道长认认真真学上两年长进大。

老师的水平是一方面,教育的不连续导致孩子的认知出现问题更是重要原因。

一个被惯了十年的熊孩子,怎么可能会接受老师的批评?怎么可能会听老师的话?不打,不骂,怎么教?用爱来感化的话,至少也得十年吧,换个人就很难教了,他不听你的。

但是一个被打了、骂了十年的所谓乖孩子,有一天你不打他了不骂他了,他也一样也会受不了,有个高中女生非要转班,转班的理由就是班主任人太好了,不打学生不骂学生,她学不进去。

有些学生也很是乖巧,知道哪个老师打人,哪个老师不打人,于是听这个话但是不听那个的话。

所以体罚也不能全怪老师,那一定是刚接手过来时间不长的!

我们需要的是正确教育理念支撑下的持之以恒的连续教育,而不是单纯的该不该体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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