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助你圓求學夢!最全河北省學生資助政策,你了解嗎?

你知道國家學生資助政策嗎?

你瞭解各學段的

具體政策和申請手續嗎?

家庭經濟困難的同學

千萬不要為學費發愁!

這裡有最全河北省學生資助政策,

助你圓夢,助你飛翔。

學前教育階段

資助對象:在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在園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

資助標準:原則上每生每年500-1000 元。資助資金優先用於直接減免在園兒童保教費,剩餘部分可用於減免餐費,不發給兒童或其家長。

資助面:受助兒童佔在園兒童的10%左右。

申請方式:每年9 月,學生向所在幼兒園申請。

義務教育階段

(一)免除學雜費:對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生免除學雜費;民辦學校學生免除學雜費標準按照中央確定的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執行(現行標準每生每年小學685元、初中885元),學校相應降低義務教育學生收費標準。

(二)免費提供教科書:所有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免費提供國家規定課程教科書。

(三)補助貧困寄宿生生活費: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學生。資助標準:小學每生每年1000 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資助面:全省平均佔在校寄宿學生的26%。申請方式:每年9 月份,學生向所在學校申請。

高中教育階段

(一)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

資助對象:具有正式註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主要用於受助學生的學習和生活費開支。

資助標準:平均每生每年2000 元,具體標準由各市、縣結合實際在1000 元—3000 元範圍內確定,可以分為2-3檔。

資助面:佔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20%左右。

申請方式:每年9 月份,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

(二)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

資助對象: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的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非涉農專業資助比例佔扣除涉農專業學生後在校生數的15%。我省納入國家燕山—太行山區連片特困地區的22 個縣的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學生(不含縣城)全部納入享受助學金範圍。

資助標準:每生每年2000元。

申請方式:

每年9 月份,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

(三)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政策

資助對象: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費(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對在職業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准、符合國家標準的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一、二、三年級符合免學費政策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免除學費標準給予補助,民辦中等職業學校經批准的學費標準高於補助的部分,學校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學生收取。

免學費補助標準:位於11個設區市市區的學校每生每年2300元,位於縣(市)城區和鄉鎮的學校每生每年1600元。農村學生採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後返”。

申請方式:每年9 月份,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

(四)大學新生入學資助

資助對象:當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職)的應屆高中畢業生中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

資助標準:河北省內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500 元,河北省外院校錄取的新生每人1000 元。

申請方式:高考錄取後,學生向所在高中畢業學校提出申請。

建檔立卡學生資助

(一)資助範圍:在我省普通高中就讀具有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註冊學籍的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和經濟困難殘疾人家庭的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在省內公辦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校(不含獨立學院)就讀,具有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註冊學籍的我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

(二)資助內容:

資助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費、免住宿費、免費提供教科書。採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後返”。根據國家助學金評選要求,所有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均需履行助學金評選程序,符合條件的享受國家助學金。

申請方式:每年9 月份,學生向所在普通高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校申請。

高等教育階段

(一)國家獎學金

獎勵對象:特別優秀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

獎勵標準:每人每年8000 元。

申請方式:每年9 月份,學生向所在高校申請。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

獎勵對象: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

獎勵標準:每人每年5000 元。

申請方式:每年9 月份,學生向所在高校申請。

(三)國家助學金

資助對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生。

資助標準:平均每生每年3000 元,各高校可參照本地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線,分為2000、3000、4000 元三檔。

資助面:受助學生約佔在校學生的20%。

申請方式:每年9 月份,學生向所在高校申請。

(四)國家助學貸款

1.校園地助學貸款(國家開發銀行河北省分行承辦,目前僅在省屬公辦28所高校開辦)

貸款對象: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生(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和研究生。

貸款金額:本專科生每生每學年最高申請金額不超過8000 元,研究生每生每學年最高申請金額不超過12000元。

貸款利息: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貸款學生本人全額支付。

申請方式:每年9 月份,學生向所在高校申請。

2.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農村信用社和國家開發銀行河北省分行承辦)

貸款對象:參加普通高考並被錄取的河北籍學生。貸款金額:本專科生每生每學年最高申請金額不超過8000 元,研究生每生每學年最高申請金額不超過12000元。

貸款方式:由學生戶籍所在地農村信用社縣(市、區)聯社或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統一辦理。

貸款利息: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貸款學生本人全額支付。

申請方式:每年申請時間在7 月15 日到10 月15 日,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登錄河北省農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系統網站(網址http://syd.hee.gov.cn/)填寫統一的貸款申請表,學生和家長向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申請。

(五)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1.高校畢業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補助對象: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

補助標準:本專科生每生每學年不超過8000 元,研究生每生每學年不超過12000 元。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低於補助標準的,按照學費總額和國家助學貸款總額兩者就高的原則,實行補償或代償。

申請方式:每年9-10 月,學生向所在高校申請。

2.高校在校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退役復學後學費資助政策。

補助對象: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及退役後復學的原高校在校生。

補助標準:本專科生每生每學年不超過8000 元,研究生每生每學年不超過12000 元。

(1)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在校生: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低於補助標準的,按照學費總額和國家助學貸款總額兩者就高的原則,實行補償或代償。

(2)高校在校學生退役復學後:每學年學費標準高於補助標準的,按照補助標準進行資助;學費標準低於補助標準的,按照實際學費收費金額進行資助。

申請方式:每年9-10 月,學生向所在高校申請。

3.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學費資助政策

補助對象: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學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

補助標準:本專科生每生每學年不超過8000 元,研究生每生每學年不超過12000 元。資助週期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一個學制期。

申請方式:每年9-10 月,學生向所在高校申請本學年學費資助。

(六)勤工助學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餘時間,通過自己的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於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

(七)“綠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濟確實困難、無法繳納學費的新生,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後再根據核實後的情況,分別採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學生入學時,向所在高校申請。

(八)學費減免

國家對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無法繳納學費的學生,特別是其中的孤殘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及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等,實行減免學費政策。具體減免辦法由學校制訂。每年9 月份,學生向所在高校申請。

研究生教育階段

(一)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獎勵對象:普通高校中表現優異的全日制研究生。

獎勵標準: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3 萬元,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2 萬元。

申請方式:每年9 月份,研究生向所在高校申請。

(二)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獎勵對象:2014 年及以後入學的普通高校中表現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

獎勵標準:省級財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 元的標準以及在校生人數的一定比例給予支持,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標準不得超過同階段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標準的60%,具體標準由學校制定。

申請方式:研究生向所在高校申請。

(三)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資助對象: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

資助標準: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 萬元,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 元。

申請方式:研究生向所在高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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