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明星和公司解約後總是會打官司?

俸添夢話


近日,歌手張靚穎與少城合約期滿,張靚穎選擇和少城解除合約,面對張靚穎的解約風波,網絡上也是眾說紛紜。

2009年張靚穎和華誼音樂的合約期滿後,便跟隨馮軻一起創建了少城時代,馮軻是董事長,而張靚穎是大股東,但因為今年張靚穎、馮軻多年的感情亮了紅燈,所以這次張靚穎的解約也是被諸多猜測。

面對質疑,張靚穎這樣回應:明天起,一切從1開始。

張靚穎的解約事件以張靚穎的“從1開始”畫上了句號,留給粉絲的卻是雲裡霧裡的一個謎團。

明星解約總是會有各種緣由,陳楚生、劉詩詩、張韶涵等明星解約當時也是鬧得沸沸揚揚,但是藝人選擇和經紀公司分道揚鑣,原因其實不外乎以下幾種。

和經紀公司無法磨合,撕破臉也要分道揚鑣

代表藝人:陳楚生。

陳楚生作為快男冠軍,他曾經也是娛樂圈炙手可熱的明星,天娛傳媒,是捧紅陳楚生的老東家,但最終陳楚生和天娛的解約風波卻鬧得沸沸揚揚甚至走了法律程序。

據悉,陳楚生以快男冠軍的身份簽約天娛後,天娛給陳楚生安排了很多的工作,為了商業價值,有些工作可能和音樂關係不大,這讓陳楚生很痛苦,幾經磨合,陳楚生也沒有和天娛找到契合點,當年陳楚生的解約風波也是鬧了一陣子,最終這場風波以陳楚生付出天價賠償金作為結束。

和天娛解約後,陳楚生在演藝圈卻慢慢的沉寂下來,一場解約風波,藝人和經紀公司可謂兩敗俱傷。


影視口碑榜


因為經濟糾紛唄,經濟公司在籤演員的時候可能有些培訓費或者置裝費,助理人工,簡單的說就是公司為明星進行投資,但是明星紅了後對公司的要求更高,但是公司往往還是以往那樣資源投入給藝人。那就產生矛盾了,這種官司糾紛往往發生在默默無聞不紅變紅的藝人身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