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松成:比特幣非真正意義貨幣 或一文不值

8月24日,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五部委聯合發佈《關於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稱,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

虛擬貨幣非真正意義貨幣

盛松成:比特幣非真正意義貨幣 或一文不值

比特幣非真正意義貨幣

今年以來,全球加密貨幣交易所數量迅速增長,且頻頻出現資金被盜、被黑客攻擊等安全問題。與此同時,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投機炒作盛行,價格暴漲暴跌,風險快速聚集。

為維護金融穩定,去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宣佈“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臺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此後,國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紛紛將業務轉移到海外,但部分交易所仍然通過境外服務器向境內用戶提供服務。

中國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原司長、上海市人民政府參事盛松成在接受《金融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未來我國對ICO監管會更加嚴格。“比特幣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因其缺乏國家信用支撐,難以作為本位幣履行商品交換媒介職能。比特幣不僅自身沒有實用價值,也沒有國家信用支撐,沒有全社會商品生產和交易作為保證,因而不具有貨幣的價值基礎。如果一國宣佈比特幣非合法貨幣,比特幣在該國範圍內就無法流通,也無法承擔交換媒介職能,甚至可能一文不值,價值貯藏功能都難以發揮。”盛松成稱。

盛松成進一步表示,央行等五部委發佈《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後,比特幣價格大跌,許多商家相繼宣佈不接受比特幣支付,就是有力的證明。

值得注意的是,比特幣價格自今年年初以來已經下跌約70%,加密貨幣總市值從1月初的8000多億美元高點跌至目前的2000多億美元。

“比特幣的數量規模設定了上限,難以適應現代經濟發展需要,且缺少中央調節機制,與現代信用貨幣體系不相適應。這些原因都使得比特幣無法成為真正意義上的貨幣。”盛松成建議,“監管層應該進一步規範虛擬貨幣交易。由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能夠實現點對點匿名轉賬,對於我國資本項目管理和洗錢監管是一大挑戰。監管層應該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利用虛擬貨幣從事違法行為的人進行更加嚴厲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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