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黑龍江鶴崗「1.28」武裝劫金案始末(12)

95黑龍江鶴崗“1.28”武裝劫金案始末(12)

第四案件破獲於1993年警方發動的“百日攻堅戰”中,偵查過程長達2年多。

1991年5月29日,在牡丹江市鐵嶺河鐵路南側一圍牆處發現一具女屍,經法醫檢驗,系被他人勒頸致死。牡丹東安分局成立了以分局長顧德福、副局長龐巖峰等10人參加的破案班子,發佈了認屍廣告。

5月30日,牡市襯衣廠廠長段XX來分局辨認,這具女屍系技術室技術員施桂興(女,38歲,已婚),之後公安人員立即對施的接觸關係、知情人進行廣泛調查。據該廠職工反映,施在4月份曾到瀋陽、丹東等地公出,特別在死的前天,有一名34-35歲、身高1.75米左右、大眼睛、雙眼皮、皮膚較白的男子來廠找施,兩人在門口交談過。專案組在施的辦公室抽屜裡發現了她與這名男人在瀋陽市北陵公園的合影照片。施的嫂子也反映,在施家見過這個男人。

根據施報銷宿費收據上的地址,專案組前往瀋陽市公共汽車公司招待所進行調查,通過旅客登記得知一名住營口市西市區的旅客秦東明曾與施同時離開招待所,都前往牡丹江市。專案組抓住這一線索找到營口市,在當地公安部門協助下,瞭解到期秦東明曾作案和被判刑多次。1988年他帶著另外9人搶劫客車乘客,獲現金等物品總價值人民幣4萬餘元,然後潛逃。秦的血型為AB型,與死者施桂興陰道內提取的精液血型相符,遂基本認定秦犯是殺害施桂興的兇手。東安分局報告省公安廳後,省公安廳發出[1991]33號通緝令,要求緝拿秦犯歸案。

秦東明已於1990年流竄到雞西市雞冠區,化名王剛,當年4月與市民政局工人尹XX相識並同居,租住一間房子中,兩人在1991年5月生下一子。 1991年7月22日,雞西市刑警大隊偵察員楊國良接到如XX報案,訴其妻張XX(女,23歲)被一個叫王剛的強姦了。楊國良經請示帶人將王剛抓獲審查。對被害人張XX提供的背心褲衩進行檢驗,證明上面的混合精斑,屬AB血型,對王剛唾液進行檢驗,結論也是AB型。據此,刑警大隊對王剛作了多次審訊,但王剛拒不承認。由於證據不充分,無法起訴,於1991年12月決定對王剛解除收審,偵查工作並未停止。

王剛經常離開雞西,獨來獨來,行蹤詭秘,無人知道其真實身份和活動情況。在群眾工作中,售票員瞭解到王剛常打罵同居的尹XX,威脅要殺死她,雙方關係緊張。於是偵察員開始正面接觸尹XX,請她配合工作。尹透露,自同居後,王從不告知父母在何處,生孩子後要給孩子起秦姓。過了段時間,尹向刑警大隊報告,說看到王剛有個身份證,姓名為秦東明,住址為營口市西市區和寧裡8-5號。還反映王剛前幾天動向不明,回來時腳有傷,帶了一個金項鍊。雞西市公安局向省公安局指揮中心報告情況,請指揮中心轉營口市公安機關對秦予以協查。指揮中心後通報說,秦東明於1991年在牡丹江殺死一名婦女施桂興,屬通緝對象。

1993年10月17日晚,雞西居民李XX報告,一個叫王剛的人將她劫持到北大河強姦。分析判斷後,刑警大隊派出偵查員在李XX住處將其擒獲。將秦轉回牡市審理。

牡丹江市公安局周密設計審訊方案,迫使秦東明在鐵的證據面前繳械投降。 秦犯交代,1991年4月,他在火車上與牡丹江襯衣廠技術員施桂興相識後,同在瀋陽下車,住汽車公司招待所,並在北陵公園合影,4月29日同時離開瀋陽返回牡市。從此,兩人來往密切,發生了關係。5月份,秦從寧安縣要回欠款21000元的支票,請施桂興幫助提取現金,施向秦索要5000元的好處費,秦便產生敢向男人勒錢的女人一定要殺掉的念頭。

5月29日秦將施騙出,在鐵嶺河鐵路橋南側圍牆下與施發生兩性關係後,用繩子將施捆上,用樹枝抽打施的臉部,然後用繩子將施勒死,投入江中。 秦犯被繳械後,專案組認為這個無職業的逃犯自1988年被通緝一定還做過不少大案,遂晝夜突審,迫使秦犯交待了了從1991年5月至1993年11月在全國4省16市、縣作案33起,殺死32人,殺傷2人,搶劫大量財物的事實。

秦東明獵取的對象多數是青年婦女,在他殺死的的33人和殺傷的2人中,有32人是賣淫婦女,因求錢心切被害。他殺女人有一定標準:一、他主動勾引女人發生性關係,女方要錢要超過300-500元的必殺;二、發生性關係的女方長得漂亮必殺;三、女方主動勾引他的必殺。他常以假名掩護自己,每到一地找女人同居遮人耳目。先後安了幾個家,有六七個以上女人曾成為他的“妻子”。 他還以職業作為掩護,在牡丹江做業務員時,每次負責催要欠款,都用自己偷來的贓款頂帳,取得領導的信任,還被提拔為業務主任。又以“大款”面目逃避警方注意,每到一地,都住高檔賓館,吃高檔飯店、玩高檔舞廳。他還注意研究公安機關抓逃的規律,曾有五個春節在火車上度過。秦東明的犯罪手法顯然高過上述其他罪犯。

而更加複雜的是自1991年至1994年連續發生在柴河、牡丹江、海林市的系列殺人搶劫案,6起案件均為兩人結夥所為。

1991年4月22日,海林市柴河林業地區刑偵科發現內勤趙偉石(男,29歲)一整天沒上班,即派人查找,見到他與女兒趙宇被人殺死在家中。案發後省公安廳、省林業公安局及牡丹江林業地區公安局都派人趕到現場,勘察中提取了兇器2件(菸灰缸及繩索2條)和趙家地面磚上殘缺穿襪足跡1枚等。同時發現趙佩帶的“六四式”手槍一支、彈夾一個被搶。經調查,瞭解到趙偉石夫妻不合,兩人都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專案組懷疑犯罪分子是因姦情臨時動意殺人,搶槍則是為了轉移公安視線。

經大量工作,收審了重大嫌疑人王衛光,王交待了作案過程,但不交待槍支下落,後推翻證詞,案件未能進入訴訟程序。

1994年1月17日,海林市刑警大隊接到一起報案,趕到市公安局交警隊車管股股長王建才家中,見到王和他的3個孩子分別被殺死在3個房間內。王建才中4槍,3個孩子各中1槍,從衛生間的門把手上提取到血指紋一枚,從3個房間提取了“五四式”手槍子彈頭5枚、彈殼7枚,在客廳沙發和地面上提取了足跡。

王建才的女兒王威是倖存者,據她描述,當日下午約4時10分,她在廚房裡做飯,父親回到家中。隨後不久,門外進來2個陌生人,一高一矮、一胖一瘦,年齡都在40歲左右。兩人直接進入客廳與王建才談話。以後,客廳裡發出2聲槍響,王威側頭探視,見父親坐在客廳的沙發上,頭部出血,胖子正用槍逼住他頭部。王威驚叫一聲,瘦子就奔過來用手槍朝王威頭部開了一槍,但槍沒響,王威轉身跑入衛生間,隨手推上門,插上插銷,又推開風窗跳入後院跑到鄰居家求救。

市局當即部署警力在交通要道堵卡,同時檢驗彈殼,發現現場使用的兩支槍分別是1991年4月19日在柴河殺死民警趙偉石時搶走的手槍和1993年10月6日在海林鎮殺死石河派出所所長丁國春夫婦搶走的手槍。對現場周圍目擊者和出租車司機的查訪,查明2名犯罪分子從海林乘出租車輾轉逃往牡丹江市樺林鎮。 根據槍支來源和罪犯逃跑方向都是柴河,被害對象都是柴河人,由省、地、市及牡市林業分局領導同志參加的破案總指揮部以及柴河、樺林兩個分指揮部制定了偵破方案,決定以柴河為主戰場、海林、樺林為分戰場,確認“五種對象”、“四個條件”,又以指紋為依據,開展大規模大聲勢的摸查。指揮部根據作案特點將柴河和牡丹江另外3起特大搶劫殺人案件聯繫起來一併考慮,擴大了摸排對象,對現有黨政幹部、公安政法民警也逐人進行調查,捺取指紋。

罪犯終於被驚動了,柴河林業局貯木廠工人王成巖於1月25日攜帶2支手槍畏罪潛逃,1月30日中午在遼寧開源市郊殺死一名司機後被民警擊斃,手槍使其暴露身份。 在未拿到口供的情況下,指揮部採取果斷措施對王成巖家屬進行隔離審查。王犯的妻子、兒子和一個8歲的女兒除說明王是1月24日離家出走以外,別的一概不談。最後,指揮部選準王的女兒作為突破口,王的女兒談出,她爸爸有一個朋友,姓張,是公安局的,發案前後常來找她爸爸,還證實1月17日晚,她爸爸很晚才回家,穿了一件警察大衣。 這個“張叔叔”即柴河林業公安局辦公室副主任張四維,他的暴露令人吃驚,但立即被隔離審查。張副主任承認與王成巖是好朋友;在一起做過倒賣虎鞭的生意,別的一概避而不談。他是有多年工作經驗的公安幹部,任派出所民警時因工作出色立過三等功,還當過預審員,對審訊工作策略十分了解。

當時公安方面雖然獲取了許多線索和情況,但還沒有拿到直接證據,若張一口咬定搜查出來的物品是王成巖送給他的,審訊便會陷入僵局。為此,指揮部組成了由省、地、市三級領導參加的強有力的審訊班子,由省廳刑偵處副處長閆自忠主審,將“王成巖尚在遼寧醫院搶救已脫離危險”的說法傳達給張四維,對其進行干擾和迷惑,審訊中適時使用張的姘頭李秋豔提供的“炮彈”,造成張四維的精神防線完全崩潰,最後他

交待了與王成巖合夥殺害趙偉石等17人、作案6起、搶劫現金及財物1萬餘元的犯罪事實。

張四維和王成巖是小學同學,1989年10月王成巖任柴河林業局貯木場北車間副主任時,與女工李X有不正當的兩性關係,後被李X控告強姦。林業地區公安局受案調查後,確認案件不成立,建議貯木場作行政處理。李的丈夫郭XX遂對王成巖進行報復,用刀將王刺成重傷,林業區公安局對郭XX以傷害罪報請檢察院批捕,並移送起訴,後被檢察院免訴。此時,張四維在林業公安局預審科任預審員、辦案中對王成巖有過諸多關照,王對此十分感激,以後兩人關係密切。張四維一直感到經濟窘迫,曾因兜內僅剩10元錢無法支撐到警校畢業,不得已向別人借了10元錢,深受刺激。他覺得錢對他太重要,而王成巖也急於弄錢,兩人便合夥預謀和實施了系列殺人搶槍、搶劫的罪惡行徑。

他們每作一案都經過詳細的研究、考查和策劃,除非意見一致才動手。作案工具從不留在現場,用槍而不開槍,他們採取跨區域作案手法、轉移偵察視線,得以長期隱藏。“1.17”案件中,由於被害人王建才奮力反抗,兩人才不得已開槍。暴露線索以後,王成巖提出兩人一起外逃,張四維狡猾地讓王成巖自己帶兩支槍走,想辦法在外面留下痕跡,引開公安機關對柴河的注意,同時告誡王,暴露後不可被抓住。王表示,就是打死也不會被抓住。這是最後一招,一切都按預謀的進行,但還是沒有逃出法網。張四維、王成巖的作案已構成典型的現代高智能犯罪,這一案件的發生對黑龍江省乃至全國公安機關來說都是個震動。

縱觀黑龍江省近年來出現的五起系列大案,不難看出當前刑事犯罪不斷向惡性化發展的趨勢。而鶴崗大案某種程度上正是在這一起基礎上達到新的犯罪高峰。 與社會犯罪的發展規模和速度相對應,公安機關正力圖迅速改變傳統的思維方式和刑偵格局,以適應新的形勢。但形勢的變化來得太快、太猛,案子破了一批又出現一批,超乎公安機關的想象。坐在會場上,聽著各地代表的發言,張昕楓副廳長右手扶著下顎,寬闊的前額上泛著一層浮光,他的思路一度轉向另一個方面:是否有辦法從根本上削弱產生社會犯罪的現實基礎呢?這是許多警察首腦都曾經閃過的念頭。但是這個問題已超出了他們常規的思考範圍。 他明白,作為刑偵領導人,他的職責是不管在什麼樣的情況下都能夠有效地動用他的力量遏制犯罪。

他剛才在發言中談到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包括髮達國家和地區,總體破案率也比較低,但是對殺人案件非常重視,破案率是很高的,犯罪分子都感受到不能輕易殺人,殺了人,警察就不饒。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在這方面應該比他們做得更好,而不是相反。這是他的真實思想,也是他要達到的目標。過去,公安上使用“重大案件”、“特大案件”這類概念時是有規定的,如殺死一個人被列為重大案件,搶劫一千元、盜竊兩萬元列為特大案件,他認為很可笑。

從現在起,要根據黑省的實際情況做一點必要的調查,把偵破重大殺人案件與偵破特大刑事案件同等對待,要按照偵破特大刑事案件的要求偵破重大殺人案件。人才是一切,人的生命高於一切,這是基本的人權。

他想得最多的還是尚未偵破的鶴崗大案,偵破五起大案的經驗和教訓,是否能夠給偵破第六起大案帶來什麼啟發?鶴崗創造了一次殺人最多的紀錄,與五起大案相比,此案完全是公開的、對抗性的、戰爭式地發起攻擊。此案不破,他感到無顏面對死者。

正在此時,秘書送來了他急於看到的電話記錄。鶴崗剛剛來電:無名屍左眼部發現重複彈道。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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