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國考報考條件以及報名注意事項

2019國考時間安排

2019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安排暫未公佈,遵義中公教育根據以往國考時間安排預計2019國考報名時間將會在2018年10月中旬進行。

國家公務員:國考報考條件以及報名注意事項

歷年考試時間安排表

從表中可以看出,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相對穩定,公告會在報名前兩三天發佈,考生可充分利用這段時間仔細查閱公告和報考指南,以確定自己可以報考哪些崗位。筆試時間主要集中在11月最後一個週末或12月第一個週末。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81年10月至1999年10月期間出生),2018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1976年10月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國家公務員:國考報考條件以及報名注意事項

基層工作經驗

在歷年國家公務員考試中,我們發現有一部分的崗位專門面向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考生進行招考。然而實際上有許多考生並不清楚到底什麼是基層工作經歷,小編為各位考生整理了近幾年國家公務員考試中對基層工作經歷的說明,特別是重點參考了2018國家公務員考試中對基層工作經歷的要求,希望對各位考生有所幫助。

1、基層工作經歷的定義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具體而言,除了上述標準的基層工作經歷之外,還有以下的集中情況也可以算作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1)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2)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3)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注意: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2、基層工作經歷時間的界定

時間計算方法:基層工作時間的計算精確到月,自基層工作起始月起算,截止到基層工作結束月,每滿12個月累加1年(起止月均可按一個整月計算)。多段基層工作經歷可以累加計算。

各種情況的起算時間: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註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根據往年的規律,2019年度國家公務員考試的基層工作經歷應該截止到到2018年10月份為止。

國家公務員:國考報考條件以及報名注意事項

3、基層工作經歷證明

根據過往的經驗,在資格複審的時候,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考生需要提交相應的證明材,具體如下:

(1)在基層黨政機關、國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憑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

(2)項目生需要出具省項目生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材料

(3)特定公益崗(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憑藉工作協議證明

(4)高校未就業畢業生實習憑藉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證明

(5)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憑勞動合同證明基層工作經歷

(6)自主創業者憑藉營業執照證明基層工作經歷

(7)靈活就業形勢初次就業人員,憑本人戶籍所在地勞動服務站(所)出具的靈活就業證明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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