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付了首付也過戶了,房東突然表示不賣了,該怎麼辦?

牧儒囧途


受到政策、市場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房價就像是天氣,一天一個樣子,因此不少賣家在出售房子之後,看見房價上漲便想反悔,然而,這樣做真的可以行得通嗎?

房屋出售卻 賣房反悔賠6萬

中山的劉某在港口鎮某小區有一套房子,2015年11月,劉某與中介公司簽訂協議,約定好以58萬元的價格將房子出售出去。協商一致之後,劉某與中介公司簽訂了居間合同和二手房買賣合同,並且將房產證的複印件等資料交給了中介公司。

一段時間後,中介公司為劉某找到了買家鄧某,並告知劉某於2016年1月10日到現場簽署相應文件。然而,劉某並沒有按照約定時間到場,但另行約定了見面時間為1月16日,於是買家鄧某就先行在買賣合同和居間合同上籤了字。

1月16日,劉某雖然按照約定抵達了中介公司,但卻表示不再出售房屋,原因是交易價格未經其確認,在中介公司和買家鄧某的一再溝通下,劉某都沒有改變主意,無奈之下,鄧某便將劉某告上了法庭。

經法院裁決,中介公司沒有違反協議約定,買家已經在居間合同和買賣合同上簽字,合同成立並生效,雙方應履行各自的義務,賣家違反合同約定應承擔違約金等違約責任。終,賣家劉某給買家鄧某賠償了6萬元,而買家鄧某已交付的定金6萬元也由中介公司退回。

賣房不能輕易反悔 違約需承擔責任

把房子賣了,但是房價卻漲了,因而想反悔,這樣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賣房反悔即違約,你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

在房產交易中,若是由於賣方的個人行為造成交易無法繼續履行的,買方可以向賣方提出解除合同,並且追究其法律責任,而賣方不但要把已收取的定金返還給買方,還要依法賠償買方的損失。至於違約金的數額,一般為定金的兩倍,但也要看合同具體約定的數額是多少,如果約定數額很大,那賣方屆時就很可能是得不償失。

因此,需要提醒大家一句,買賣以誠信為重,既然已經簽訂了合同,雙方就應該嚴格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不要因為追求一時的利益而做出有損自身聲譽的事情


運籌帷幄之看破世間


現在題主遇到了喜憂參半的問題了,喜的是這套房子已經是你的了;憂的是你遇到了一個“滾刀肉”房東,這種人在接下來的時間裡會讓你心煩不已。

現在普法君根據自己的經驗給你支點招:

1、不管原房東如何鬧,房子堅決不退

收了首付款、房子已經過戶完,這房子就已經是你的了,你憑啥退?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房屋所有權以登記為準,只要房屋產權過戶,房產登記中心在登記系統了變更了房屋所有權人,房屋 其一,在我們國家,房屋所有權的轉移不像其他動產以交付為轉移,房屋所有權以登記為分界點,意思就是經過過戶,房產登記中心在登記系統了變更了房屋所有權人,房屋就已經易主。所以題目中的情況,房主已經了題主了。已經易主,有關部門在處理類似問題時也是“認證不認人”,管你是誰,房產證上沒你的名字你就一旁冷靜去。

房東反悔,多數原因還是因為房子漲價,尤其近幾個月,全國房價可以說是一天一個價,你跟原房東簽了合同都幾個月了,估計當地房價又瘋漲了一波,原房東一算:漲勢很好啊,趕緊把房子收回來,哪怕賠點雙倍首付違約金,這都有的賺吶……

在金錢誘惑面前,許多人的貪婪本性就會暴露無遺,如同本文中的原房東,估計他這樣折騰一番又能多賺幾萬塊錢,於是就不在乎什麼臉面問題,先鬧下來再說。

但我可以很負責任的說,哪怕你是坨“滾刀肉”,在法律面前你也得老實點!

2、協商不下來,立即走訴訟程序

對於這種貪婪、勢利的房東,買家本著息事寧人的態度,可以先行協商,若不然,直接走訴訟程序吧。

協商時,也不用吵不用鬧,就跟對方擺事實講道理,講清厲害關係,希望能得到對方配合,不要影響房子實際使用。

如果此時對方還是無理取鬧,堅決不給你騰房,記得,不要同對方有過激言行,直接起訴他們!

這種人其實膽子很小,一旦你跟他走訴訟流程,多數人會秒慫。

因為他們心裡知道自己理虧,打官司是肯定輸,現在耍賴只是為了多要點錢而已。

而你呢,拿著購買合同、付款證明等證據,到了法院勝訴的幾率很大,如果你官司勝了對方還堅持不騰房,你可以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最後對方還不走,那就失信黑名單、司法拘留伺候嘍……

所以,題主不要擔心這些無賴買家,還是那句話:協商不成就起訴。

對於這些人,任何人的苦口婆心都是多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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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了次法


首先,房子過戶以後其產權就已經移交,雖然整個交易還未完全結束,至於銀行不放款額度,賣家毀約又是其它法律問題,屬合同糾紛,不影響房屋產權判定,如果對方不交房,可以起訴!

其次,看看大家購買二手房的經歷吧,運氣很重要!

1 我有個客戶,客戶200萬買的中間流程走下來3個多月,房子漲了30萬,房東也知道還是一起配合完成了(素質蠻高)等交房當天房東就說了一句話,你買這房子掙了,買的是時候,一下漲了30萬,我心裡也比較難受,你請我吃頓飯吧?就旁邊餐館!

2 我就碰到良心賣家,談好籤合同時48萬,到過戶時已經漲到65萬!原房主一分錢都沒加!和我全程辦完了手續,現在房價已經75萬了!原房主就說了一句話:你買得真划算!

3 我哥中介,說去年很多這種人,農民工都很誠信,漲價也不毀約,就一些手裡很多房的老闆不是東西,老是因為房價漲了就毀約,不誠信。老是店裡吵!

4 想來我買房的房主是靠譜的!買房到手四個月,中間一直在漲價,房主一直說你們買到了,但是沒有毀約!

5 我覺得我最老實,簽了協議之後房價猛漲,而且買主辦理貸款手續用了大半年時間,朋友都說我賣的房子虧了,但是還是按協議交房給買主了。

6 我在聊城,也是買的二手房,原房東太差勁,房價漲了,我都付完全款了,把我電話拉黑,微信不回,沒辦法,我去她單位找她,還說給她留了不好影響,她是婦產科醫生,怎麼這麼不要臉呢?

7 上個月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定金交了一萬,等在銀行交首付時,房主是老公公名字。“房子是給小兒子媳婦結婚的”。老公公推有事來不了,過了幾天約好在去交首付時,又不來,經中介多三經問不想賣了,違約金賠了七千。一個字“累”!

8 我買的時候50萬,當時覺得貴了點,但是實在需要(學區房)就沒看房交了一萬定金,賣家收了3000,中介留了7000(房主不在家,沒見著房子)。半年後房子漲到了65萬,房主回來了要加價5萬,最後加價3萬成交。雖然加價了,但是整個過程還是挺順利。感謝賣家。

9 我們買房也加了錢的.不然不去過戶.天天裝怪.最後加了8萬.對這種沒有契約精神的賣家很無語.沒有誠信賣家,那怎麼做人啊,房子漲了不賣了,如果跌了你是不是陪給人家錢啊?買你的房子先付給你錢是不是你要賠給人家高額的利息啊,真的不可思議這種人……

10 還好我碰到的是好賣家,我的也漲了,但是房東沒說什麼,雖然可能他心裡後悔得腸子都青了!買房運氣很重要!就看老天爺站不站你這邊了!多多燒香拜佛吧!


遊戲大咖王


我去年十二月底買了套二手房交了訂金,簽了合同到今年二月底交清房款,年過完房價立馬漲了,交尾款時房東說如果你資金緊張就不用買了,我沒說話。最後房東說不行我給你五萬利息,我說錢我湊夠了,不緊張。房東就不高興了,誰都知道過完年房價漲了,如果為我好,為啥不早點打電話說,非要等到我交尾款的時候說。(違約金十五萬)搬過來後才知道有人出了比我多了八萬的價格買這房。



有這樣一種案例,大家可能不太清楚,房子過戶的時候是先付首付,再過戶,等房產證下來客戶是要拿房產證再貸款,貸款下來直接轉給原業主,這樣子原業主才算是收清全款,有時候因為銀行放款太慢,幾個月都下不來,這就造成業主遲遲收不到錢,業主如果需要錢週轉就會很煩躁,想不賣了,他也會以為是客戶不想給尾款,這樣就造成誤會。

準備足夠的尾款吧,現在銀行批款慢,同意利率上浮的優先,有關係的優先,如果你們籤合同的時候註明的有放款時間約束那你準備好尾款即可,到時間銀行還沒有批尾款你可以全款購買,如果是沒有約定尾款時間,完全可以拖,銀行不會告訴你不放款,只會告訴你目前需要排隊,或者是銀行暫時沒有額度,有額度後第一時間優先放款。

這個真不新鮮,前幾天石家莊電視臺民生觀注節目就播出了一出這麼奇葩的原房主死活不騰房的鬧劇。房款一分不差都收了,也配合更名過戶了,回頭一看房價坐上電梯上去了,原房主只能把良心扔垃圾桶裡,臉更不要了-就是不騰房。打官司是肯定的,可法院執行局來強制執行了,他要死要活的能咋滴?就這麼奇葩。



你是全款買的還是按揭的,如是按揭,僅僅是付了首付款,按揭的款項還沒有給買家,即使過戶了,戶名是你了,房子也還不是你的,因為整個交易過程還沒有結束,必須要銀行將餘款(按揭款)全部打給了買家,整個交易過程結束,房子才是你的。法院支持這個。不能孤立的看有沒有過戶,過戶有了房產證只是整個交易過程的中間環節,目的是為了買家有資格持房產證去銀行按揭,因為按揭不了,整個交易始終完成不了。所以在房產交易的背景下,僅憑剛過戶的房產證,但如果按揭款還沒有發放,沒有給賣家,交易就沒完成。但如果總款(首付款十按揭款)全部給了買家,並過戶了,則另當別論。


小蝦趣事兒


房地產交易是以房屋辦理了過戶手續來標誌著財產所有權轉移的。也就是說房子辦理了過戶手續,那麼財產所有權既視為轉移了。買主就是房屋的主人了,買主對於該房屋就擁有所有權,即對該房屋擁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了。

房子付了首付也過戶了,房東突然表示不賣了。這是不誠信的表現。這種反悔是毫無道理的,法院也不支持這種反悔。除非他能夠證明買賣合同存在於欺詐或者顯失公平的情形,要求撤銷或者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否則的話,房屋就是你的,他愛咋告咋告。



賣主突然不賣,雖然原因有多種多樣的,但是不論出於什麼原因。你只要買房手續合法,房屋就是你的。至於說賣方的糾纏可以和平解決,如果解決不好,可以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法院都會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

當然也許會有另外一種情況:就是賣方不想賣了,他既不到法院起訴,也不採取其他強制措施,只是製造障礙,在以後對該房產辦理其他事務的時候不予配合。這對於買主來說是非常鬧心的,所以說買房子能碰到一個好賣主也是不容易的啊!

對於那些故意刁難的賣主,可以多次找其溝通協商,在必要的時候可以再給予一點經濟補助,最後實在不行的話,也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按合同約定的事項履行。


法重情深


房子只要過戶了,那你就是房子主人了,根本不存在原房主賣不賣的問題,完全可以不搭理他,你甚至可以強行入住你的房子,如果有阻攔,報警,拿房產證宣告主權,完全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但關鍵問題是,我覺得你的表述是有問題的,因為付了首付,是不可能過戶的,這裡的過戶是辦理產權證的意思,不是他騰出房子你搬家,這不叫過戶。

賣家突然不賣了,大概率原因只有一個,就是房子漲價了賣後悔了,這樣的人有點狗人的意思,不講誠信,唯利是圖,但是,在金錢面前很多人原形畢露也是正常的,所以賣家反悔的案例實際有很多,這點不奇怪。

那麼應該怎麼處理這件事呢?

首先看你的態度,是不是堅決想買這個房子,如果是,到法院起訴,要求執行買賣合同,有案例,法院是支持的。

第二,如果你不想找各種麻煩,那麼合同作廢,原房主賠你二倍定金,再加上首付的利率,你不買了。

第三,如果合同有問題,比如不合法,像城裡人買農村房子,法律是不支持的。

第四,如果這個房子原房主又賣了一家,並辦理了產權證,那麼房子歸產權證所有的第三方。

你看看你是哪種情況,不同情況,不同對待,但都要儘早下手。其實,到法院起訴,是想保住房子的最好辦法。


韓東言


完全不用擔心,已經過戶的房子就是你的,房東不賣也由不得他了,不管是打官司還是報警,都是你贏。

一般房東突然表示不賣,很有可能是覺得價格賣的低了,或者有其他人忽悠房東能賣更高的價格,因此而發生毀約的現象。在房價暴漲的16/17年大量的房東毀約。如果他只是收了定金,毀約的時候付給你雙倍定金但是你現在的情況是過戶了,所以選擇權在你手裡

如果你不放棄,房東就必須得履約,因為房子在法律上已經是你的了,如果你是貸款的話,那這個房子跟房東一毛錢關係都沒有了,因為你的房子抵押在銀行那裡了,你只是欠銀行錢而已;如果你是全款,那你也只是欠房東一筆錢而已,只有在你不付尾款的時候,房東才可以向法院申請凍結你的房屋做抵押。如果他賴著不走或者不走其他程序,你可以選擇報警或者法院起訴,拿上過戶證明、房屋交易合同,房東一定是敗訴。

如果選擇放棄,那就是你要重新過戶給房東,可以要求房東給予雙倍補償或者自行商議,中途產生的費用要求房東一方完全承擔。

這時候,不建議你放棄,你放棄了不但要重新過戶給房東,過戶費用誰承擔?萬一房東耍詐扣住你的首付款,還有尾款等發放都是相當麻煩的事情。很容易造成金錢的損失。

現在已經不是賣方市場了,買房人要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嘟嘟讀讀


就看你自己是什麼意思了?和根據要或者不要中,想導致什麼樣的結果了?

還有要注意的是,合同是可以再度協商的以及補充條款的,只要是經過甲乙雙方或者加上公證方的第三方簽字確認,能即可生效的。

不管是想繼續要還是可以不要,都應該搞清楚買房方的真實原因,再綜合分析要或者不要的問題吧。

想繼續要,就抑制住自己脾氣的前提下,向對方把話說清楚,並進行必要的法律取證,以防止意外的發生,造成對自己購房的不利。當然,能合情理的平和解決最好。在萬一的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對方是需要對單方面毀約造成必要賠償的;其違約條款,應該會在購房合同中有先前約定的。還有,原合同中,應該會有相關辦理所有事宜的時間約定,能有效保障相關進程的,如果賣方拖延也是屬於單方違約的性質。

若是可以不要,也還是需要按原購房合同的相應賣方單方面違約條款辦理的。

當然,你願意補款的話,就有必要和賣方協商補償金額部分的總額以及相關補償款的支付方式和進度了。

按自己的意願,合法合情理的處理吧!


章聖228


我5月1號在重慶也買了一套二手房,(清水的)通過中介給了10萬定金、簽了合同、約定時間7月10之前過戶、我是全款、可是約定時間還沒有到、賣房說想違約、不想賣了,這中間這套房子可能漲價20多萬,眼看約定過戶時間要到、可是賣房還沒有任何消息,我想到時候只有起訴了!


莎梅賽德斯123


這種情況應該恭喜題主。下面我來從法律上分析一下:

其一,在我們國家,房屋所有權的轉移不像其他動產以交付為轉移,房屋所有權以登記為分界點,意思就是經過過戶,房產登記中心在登記系統了變更了房屋所有權人,房屋就已經易主。所以題目中的情況,房主已經了題主了。


其二,題主提出這個問題,肯定是擔心接下來房主不配合,不好收房。這個簡單,等你拿到房產證,你就是這房屋法律上的主人。原房主不配合的,可以依據買賣合同追究他的違約責任。也可以去法院起訴他,要求他騰房,拒不騰房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其三,題主應該還擔心原房主拒絕配合遷戶口的問題。我們這裡的操作是,題主可以拿著房產證到派出所。派出所會配合將原房主的戶口遷到居委會的集體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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