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婚约的重要性

​​中国历史上的古文,无论是奔放大胆的《诗经》,还是温婉小调的宋词,还是浪漫清幽的楚辞,都是以生死契阔,与子成说为基础的。

古代礼法非朱熹理学那般变态,嬴政他娘、汉朝的刘彻他娘、宋朝的刘娥皇后,那可都是二婚皇后,婚嫁可以随心,这是没错。

未婚之前,纵我不往,子宁不来,喜欢谁是每个人的自由,哪怕兄弟争一女,在未嫁之前,女人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

但是,一旦订婚,一诺千金,古人重诺,是人品最终的表现。

有了婚约的女子,哪怕是望门寡,守活寡,还是守寡,都是自己生命所选,除非和离再嫁,否则告知亲友的婚约便是(生死契阔,与子成说,定下便是定下,绝对不改)。

不管这个婚约如何得来,只要签订了,就必须履行约定的,故而契约,尤其是婚约代表的精神契约才是如此郑重,甚至以大雁之礼,这样的帝王最高规格聘礼来聘娶妻子。

有了婚约之后,不管前尘往事如何,作为人妇都必须与丈夫同体同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再无他念,这边是夫妻本就是同命人,是为同心结,栓住的可不只是名字,更是命运和帮持。

那么在婚约之中,尤其是婚礼举行之后,更是要有最起码尊重丈夫的品德,那就是不念旧情人。

无论是现代还是古代,结婚就要对自己的丈夫和家庭负责,跟前尘保持最起码的距离,无论多么爱,跟人家结婚了就是人妇,做不得那般念旧情还失身的事,这种事有违妻子的本分,并且人伦不尊,是不道德的。

我实在是很生气的看到订了婚,或是举行婚礼之后跟他人发生感情,还口口声声不爱自己老公,爱前任的电视剧。

更实在是不理解,杀父之仇,夺妻之恨,杀母之仇,夺子之恨,灭族之恨,灭子之仇,这是人伦之中不共戴天绝不和解的仇,怎么可能因为爱情就罔顾父母生养之恩,昊天罔极之恩?

如果非要为了爱情不顾一切伦理道德,那么请你先离了婚,别吊着人家婚姻玩婚内出轨这样的事情。

也别因着所谓的愧疚不忍取消婚约,然后跟人举行婚礼还要让人家引颈待戕,等情敌反杀,如果非要这么做,取消婚约,明确自己的立场,别在出现人家身边。

作为女人,嫁作人妇,要么做好媳妇本分,帮衬丈夫,忠于婚姻。要么直接和离,远离前夫,绝不出现,找到所谓的真命天子再嫁给人家,再嫁作人妇,再做好一个媳妇该有的本分。

这个世界,不是光有爱情的,爱情之上第一位的是责任,以及责任之下的道德,属于人伦最起码的常识。

古代婚约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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