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快遞哥電動車無證撞傷人被判刑在警示誰

4月27日,房山法院公開審理一起快遞哥駕駛電動三輪摩托撞人事件,被告人許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此案一判,就引起了網友的熱議,很多網友說第一次知道騎電動車撞人會判刑,北珠想說,騎電動車撞人判刑北京可不是第一例,事實上早在2013年,揚州下轄的江都市就有了一起電動車撞人致死事件,只不過但當時雖然判刑,卻是緩刑一年。電動摩托車、電動汽車一樣會有交通肇事罪,而造成嚴重後果一旦逃逸,也一樣會加重處罰(一般是3-7年有期徒刑)。

反思,快遞哥電動車無證撞傷人被判刑在警示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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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傷的老人被鑑定屬於重傷二級,應該說已經屬於很嚴重的程度,這麼大的年紀,重傷二級,搶救過來了,至少是一件幸事,但幸事背後是否也要反思,為什麼屢屢出問題的都是快遞哥。

反思,快遞哥電動車無證撞傷人被判刑在警示誰

快遞哥掙的都是辛苦錢,承擔著危險與辛苦,背後卻沒有保障。本案中,快遞哥固然因為自身過失致人重傷,但自始至終沒有逃避責任,積極賠償,反觀快遞公司,讓員工乘坐無牌照的電動車為公司工作,快遞公司豈能免責?


北珠建議檢察機關及時抗訴追加被告,您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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