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鶴壁:聽說要被拘留 被執行人忙還款

“什麼?就欠這點錢也要被拘留嗎?”8月30日下午,在河南省鶴壁市山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的辦公室裡,一起案件的被執行人馮某一聽說自己要被拘留,頓時慌了神:“張法官,你們千萬別拘留我啊,我現在就想辦法還錢。”

原來2017年9月6日,馮某因週轉不靈向同學許某借款15000元,借款到期後,馮某未還款。念在老同學的關係,許某同意再寬限幾個月。但是幾個月後,馮某仍未還款,於是許某將馮某起訴至法院。法院判決馮某償還許某借款15000元。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馮某玩起了躲貓貓,對於欠款也是遲遲不還。執行幹警多次尋找馮某,最終,8月30日下午,執行幹警張培將二人約到法院,進行調解。昔日的同窗如今對簿公堂,一見面便開始爭吵,情緒甚是激動。馮某還揚言要錢一分都沒有,許某一聽馮某這麼說,便說道既然這樣就不用顧忌老同學情誼了,我只要你把錢還了。執行幹警見現狀倆人愈吵愈烈,趕緊制止,並把二人分開,單獨約談,耐心勸解。張培先打感情牌,對馮某說道:“許某既然借給你錢,是相信你,你們還是老同學,鬧成這樣怎麼都不合適,錢是小事,但是傷了感情。”馮某聽了不再吵鬧。張培又並向被執行人馮某闡明瞭利害關係,如拒不履行,馮某便會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馮某聽後態度有所緩和。於是,執行幹警再次強調,如果馮某拒不還款將面臨司法拘留的處罰,馮某一聽要被拘留,馬上服軟,主動提出現在就想辦法還款。

最終,在張培的調解下,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

執行幹警感言:在辦理執行案件中,難免會遇到脾氣暴躁的當事人,但我們應當始終謹守法官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用情和法說服當事人,確保案件的順利執結。

(孫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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