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以辦案爲中心強化新時代法律監督

堅持以辦案為中心強化新時代法律監督

最高檢檢察長張軍在大檢察官研討班上強調,履行各項法律監督職責要貫穿於檢察辦案中,就是要在辦案中監督、監督中辦案。強化新時代法律監督,辦案是硬道理。重慶市檢察機關認真落實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精神和大檢察官研討班精神,聚焦法律監督主責主業,堅持以辦案為中心,在辦案中監督、監督中辦案,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樹立雙贏多贏共贏的新時代法律監督理念

準確把握新時代內涵、法治精神和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憲法定位,正確認識監督與辦案的辯證統一關係,把優質高效辦案作為第一任務、作為監督履責的過程和基本手段,善於運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監督智慧與其他執法司法部門形成良性、互動、積極的工作關係,共同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

突出監督的法定性。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職權、範圍和程序履行監督職責,提醒、促進被監督者重新審視並自我糾錯。

突出監督的系統性。統籌刑事檢察、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公益訴訟檢察等工作協調發展,根據違法情形的性質和程度,運用糾正違法意見、抗訴、再審檢察建議、訴前檢察建議等多元方式促進被監督者依法行使公權力,注重法律監督與被監督者的內部監督有機銜接。

突出監督的精準性。把監督著力點放在服務保障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具有典型性、廣泛社會影響性的案件上,不片面追求監督數量,更加註重監督質量和效果,達到監督一案、警示一片、教育社會面的效果。

突出監督的協同性。爭取黨委領導、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支持、有關機關配合,引導促進被監督者從以人民為中心的共同價值追求和厲行法治、良法善治的共同目標出發,依法履行職責,擔當社會責任,實現“三個效果”相統一。

構建整體協調的法律監督新格局

構建整體協調的法律監督新格局,是全面協調履行法律監督職能,解決好“三個不平衡”問題,實現轉型發展、創新發展的根本途徑。形成“一點兩面”新態勢,是落實“從全局謀劃一域、以一域服務全局”的要求,從供給側出發提供更優質、更豐富的法治產品、檢察產品,從而實現高質量發展的目標要求。

整體協調的法律監督新格局,就是充分發揮公訴職能作用,加強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刑事審判監督、刑事執行監督等刑事訴訟監督和司法權運行監督;同時,民事訴訟監督、行政訴訟監督對象不是哪一方當事人,而是審判權這一公權力的行使。做實做強做優公益訴訟,並從擴大服務大局、矛盾糾紛化解、普法宣傳、司法救助等法律服務覆蓋面著手,及時為人民群眾提供精準普惠的高質量法治產品、檢察產品。

充分發揮公訴職能作用

完善訴前主導和審前過濾機制,落實重大疑難複雜案件偵查機關聽取檢察機關意見制度、重大案件偵查終結前訊問合法性核查制度;堅持證據裁判規則,健全符合庭審要求和類案特點的證據收集指引,構建命案等重大案件以客觀性證據為主導的證據審查模式;探索認罪與不認罪案件相區別的公訴工作模式,制定認罪認罰案件精準量刑建議標準指引。

提高刑事訴訟監督質效。試行疑難複雜、有影響性案件審查逮捕聽證制度;加大對法院自行啟動再審案件、指定異地再審案件和死刑案件的監督力度;更加註重提高抗訴質量,抓住具有典型性、影響性、示範性的案件,敢抗、抗準;探索建立對監獄的巡迴檢察制度,充分發揮社區矯正檢察官辦公室作用;探索重大監督事項案件化辦理模式。

深化檢察公益訴訟工作。堅持促進依法行政、保護社會公益、服務經濟發展、辦好民生實事相統一,制定公益訴訟辦案規程,完善全市檢察機關一體化辦案機制,健全“現場送達、公開宣告”訴前檢察建議工作機制,完善收集固定公益訴訟案件證據的技術服務保障機制,探索開展對侵害不特定多數人合法權益的公共衛生、互聯網等領域違法行為的公益訴訟。

加強民事行政訴訟監督工作。邀請專家學者、律師、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對有重要社會意義、對某類案件有指導價值的典型案件進行研判篩選,增強抗訴綜合效果;統籌抓好民事行政裁判結果監督、審判人員違法行為監督和執行監督;常態化開展虛假訴訟監督。

做實行政檢察工作。探索檢察機關在履行職責中發現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行使職權行為的監督機制,細化監督範圍、方式和程序;探索對涉及公民人身、財產權益的行政強制措施實行檢察監督制度,把握好界限分寸;用好“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運用監督智慧促進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履職。

強化司法權運行監督。完善與監察委銜接協調機制,明確退回補充調查和自行補充偵查的情形,完善不起訴和建議撤案的程序,健全重大職務犯罪案件辦案協作機制。

提高檢察建議的剛性。建立跟蹤落實反饋機制,探索重大問題檢察建議抄送人大常委會,充分發揮促進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的作用。

以改革促進法律監督新發展

圍繞辦案這個中心、檢察權運行這個核心,充分發揮“三類人員三個作用”這個重心,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改革要求,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形成強化新時代法律監督的新動能。

聚焦辦準辦好案件。進一步明確檢察官辦案的親歷性要求和檢察官助理職責,使檢察官與助理之間職責明晰、協同協調,工作可量化、可考核;落實領導幹部辦案的指導意見,檢察長帶頭辦理重大疑難複雜案件,全面推行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制度;建立以辦案質量、效率、效果為基本內容的業績評價體系,結果記入司法檔案,作為決定員額進出、獎金分配、職級晉升的重要依據;完善司法責任追究制度和檢察官懲戒機制,堅持盡職免責、失職追責。

聚焦檢察權優質高效運行。以職能最優化配置、類案集約化辦理、隊伍專業化建設、監督質效整體化提升為導向,堅持“一類事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統籌、一件事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辦理”,兼顧不同層級院職能定位、不同區域院的案件數量特點以及與偵查、審判、紀檢監察、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聯繫銜接,採取“必設+選設”的方式,改革內設機構,優化檢察職能,提高監督質效。重新組建專業化刑事辦案機構,統一履行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補充偵查、出庭公訴、刑事訴訟監督等職能。根據實際辦案需要,靈活設置環保、金融、未成年人等專門領域案件檢察部門。

聚焦發揮好“三類人員三個作用”。探索實行檢察官和助理雙向選擇、聯動考核,賦予檢察官對助理的工作分配權、考核建議權;建立全市檢察機關員額統籌管理、動態調整機制,推進員額增補和退出、履職監督、實績考評等制度化;建立檢察官逐級遴選機制,市檢察院、分院檢察官一般從下一級檢察院遴選產生,市檢察院檢察官助理初任檢察官一般應到基層檢察院任職,分院檢察官助理初任檢察官應當到基層檢察院任職;探索“三類人員”跨類別交流機制,拓展司法行政人員發展渠道;探索從律師、法學專家中按程序公開選拔檢察官;建立司法輔助人員正常增補機制和聘用制人員招錄、管理制度等。(檢察日報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賀恆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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