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發布視頻求關注 人卻進去了

在微信、直播軟件等社交平臺上,常有網友為博取關注發佈虛假信息,認為這樣做無傷大雅,但其實這種行為有可能已構成犯罪。近日,吉林市市民小郭(化名)效仿“標題黨”在直播賬號發佈視頻,可沒想到卻攤上大事兒,被吉林市豐滿區檢察院以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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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是小郭嗎?我們是吉林市公安局豐滿分局的。”“怎麼了警察同志,我可沒犯什麼錯啊!”“我們懷疑你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請和我們回局裡配合調查。”正在幹活的小郭一頭霧水,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我聽說他2016年就因為詐騙進去過,出來還不到兩年,現在這又犯啥事了?”工友們看到小郭被警察帶走,也議論紛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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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今年3月,小郭路過豐滿區一家房地產公司時,看到很多人聚集圍觀,還有警察在場,平時就喜歡看熱鬧的他立馬拿出手機錄製了視頻。“這麼多人,還有警察,傳網上去肯定火!”為了獲得更多網友的點擊,增加自己在直播平臺上的粉絲量和關注率,小郭在向某直播平臺上傳視頻時,將標題寫為“XX地產重大事件!警察當眾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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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完視頻後,由於好奇心理,小郭詢問了圍觀群眾,這才得知是業主在售樓處維權時與售樓處員工發生衝突,民警來到現場維持秩序,幫助協調解決問題。雖然得知了真相,但看到自己“作品”的點擊量一直飆升,小郭並沒有修改標題,更沒有刪除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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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麼“吸引人”的標題,視頻傳播速度可想而知,不出所料,小郭也受到了警察蜀黍的關注。第二天,小郭便因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被吉林市公安局豐滿分局刑事拘留。截止到小郭被抓獲時,50多秒的視頻點擊播放次數為6356次。今年4月,案件移送至吉林市豐滿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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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我真不知道我發個視頻就犯了法,希望法律能對我從輕處罰。”面對辦案檢察官崔敬、秦國微,此時的小郭終於意識到,一則視頻將讓自己面臨新一輪的鐵窗生活……

豐滿區檢察院認為,小郭編造虛假警情,故意在信息網絡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2016年3月,小郭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於同年9月刑滿釋放,小郭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繫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

最終,小郭因犯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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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豐滿區檢察院刑事檢察部檢察官崔敬、秦國微提醒大家:

驚人的標題背後是虛假的內容,從本質上說就是謠言。誠信發聲、真實發聲是每個人的責任,這樣我們才能共同營造一個真實健康的網絡環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291條中增加的一款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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