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接收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

兰州理工大学接收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

一、接收人数及专业

我校所有应届生能报考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各学科专业接收推免研究生没有名额限制。与我校博士点相同或相近学科(材料、机械、动力工程、电气控制工程、土木工程及化学工程等)的学生,可在研一或研二申请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的推免生,在硕士第二年即享受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和新生奖学金。

二、接收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高校2019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3.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并合格。

三、申请办法

1.9月28日,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查看是否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推荐资格审核。

推荐学生登陆“推免服务系统”选择报考志愿——兰州理工大学。

经学院、学校对申请学生信息审核后,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学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学生需点击“同意复试”进行回复。“同意复试”的申请学生按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复试内容以面试为主。

2. 10月21日前,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 将通过学校审议的拟接收推免生置为“待录取”状态,“待录取”学生应及时选择“接受待录取”,逾期我校有权利对学生的“待录取”资格进行处理。

3. 10月24日,经再次审议后,学校将“接受待录取”学生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经“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后,将由我校录取并占我校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

四、注意事项

1、如申请学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学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2、建议申请的学生积极主动加强与拟报考学院的联系,及时获取有效信息;联系办法请登录我校研招网http://ge.lut.edu.cn;

3、外校考生参加我校推免复试且被录取者,正式入学后可报销来我校复试的往返路费。

五、奖助学金

1.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一年级享受一等学业(新生)奖学金16000元。研究生二、三年级享受奖学金等级按照《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兰理工发[2017]260号)文件执行。

2.国家助学金: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发放三年(有工资关系的除外)。推免生确定被我校录取后,可提前确定导师,并进入导师课题,11月开始享受研究生助学金600元/月。推免生如确定为硕博连读,硕士第二年起享受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待遇。

3.学校针对研究生提供助研、助教、助管等岗位,均提供一定的岗位津贴(不低于500元/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

4.各种社会奖学金和助学金,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

5.推免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硕博连读”、优先“优博培育”、优先“国外访学和游学”资助、优先”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等对硕士研究生的各项资助。

6.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20000元/人.次.年,以上级部门下达的比例为准。

六、联系办法: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287号

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730050

电话:0931-2741880,2973744

传真:0931-2976711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ge.l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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