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異鄉過年夜

在往常,除夕都是和家人一起過得。

初到東莞的那年,記得除夕那天晚上,口袋裡滿打滿算也只有十塊錢。

加班,不斷得加, 成了我那段生活的真實寫照。

年前那段時間想取錢,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第一:時間。第二;時間,第三;時間。

公司接到的單子在年前突然出奇地多了起來,每天下都忙到晚上十點。

我所在位置距離最近的銀行,單靠步行需走個把小時。

走到那裡往往需要排很長的隊

郵政銀行早八晚五的工作時間,讓我委實沒有辦法去取錢。

我們公司的工作時間巧好也是如此。

當公司放假的時候,已經到了大年三十兒。我是有時間了,銀行卻放起常假來。

至今無法忘記,看到處處都洋溢著節日的氣氛。我沒有辦法使自己置身事外。

畢竟是除夕,一個在遠鄉漂泊的人不由得就不思鄉。

而那一刻突想起‘身在異鄉為異客,每逢佳節倍思’的詩句來,感觸頗深。

那晚給家人打完一通電話後,將手裡所剩下六塊錢買了些水果和泡麵,準備回公司。

這一切想法和行動如此平常和自然。

那時只有一個想法,那就是一個人的年夜飯無論都能將就著過去。

也許這是我適應那裡環境的結果。這個結論是在我閒暇時反思得出來的。

本打算就此一個人獨自默默地過年夜。吃著泡麵,看看書

或許老天起了憐憫之心,在我回公司的路上,碰巧遇到了一幫同校同學。

然後就稀裡糊塗地參加了一個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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