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新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終止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暨籌劃重大事項股票繼續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停牌的基本情況

北京清新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因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經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股票簡稱:清新環境,股票代碼:002573)自2018年6月19日開市起停牌。

公司與華江環保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姜乃斌簽訂了《股權轉讓框架合作協議》。公司擬收購標的資產控股權,公司擬通過發行股份和現金支付相結合方式購買資產,標的資產為西安華江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江環保”)不低於70%的股權;華江環保控股股東姜乃斌擬將其持有華江環保42.75%股權的全部或部分,並協調其他股東持有華江環保57.25%股權的全部或部分,共計轉讓不低於70%的股權予公司。如公司未能與華江環保其他股東達成足夠股權份額的協議,公司則擬收購華江環保控股股東姜乃斌持有的42.75%的控股股權,公司與交易標的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係,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本次交易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二、公司在停牌期間所做的主要工作

股票停牌期間,公司及有關各方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等有關規定,積極推進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相關工作,公司聘請了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為本次事項的獨立財務顧問,聘請浙江陽光時代(北京)律師事務所為本次事項的法律顧問,聘請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本次事項的審計機構,聘請中通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為本次事項的評估機構,負責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涉及的盡職調查、審計、評估等相關工作,積極推進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涉及的各項工作。

公司因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經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股票簡稱:清新環境,股票代碼:002573)自2018年6月19日開市起停牌。並於2018年6月19日披露的《關於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停牌公告》(公告編號:2018-046),於2018年6月26日、2018年7月3日、2018年7月10日、2018年7月17日披露的《關於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停牌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8-048、2018-050、2018-053、2018-054),於2018年7月18日披露的《關於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停牌進展暨延期復牌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55),於2018年7月25日、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8日、2018年8月15日披露的《關於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停牌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8-056、2018-062、2018-064、2018-069)。

2018年8月17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停牌期滿申請繼續停牌的議案》,並於2018年8月18日披露了《關於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停牌期滿申請繼續停牌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71),於2018年8月25日、2018年9月1日、2018年9月8日、2018年9月15日披露了《關於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停牌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8-073、2018-082、2018-083、2018-087)。

停牌期間,公司根據相關事項進展情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至少每5個交易日公佈一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的進展公告,詳見公司刊登於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相關公告。在籌劃本次交易事項的過程中,公司嚴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小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8 號:重大資產重組相關事項》、《中小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4號: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等規定,按時登記和申報內幕信息知情人員檔案,在停牌期間每五個交易日披露一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進展公告,並充分提示廣大投資者注意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存在不確定性風險,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終止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的原因

因標的公司目前股東人數超過200人,股東數量較多且有部分中小股東失聯,標的公司的股東溝通及協調工作較為複雜,經公司與交易對方多輪溝通和協商後,短期內無法形成一套使標的公司各方股東均獲得滿意的交易方案。經上市公司與交易對方認真考慮,一致決定終止籌劃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

四、終止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終止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是公司與交易對手方友好協商的結果,雙方未就具體方案最終達成正式協議,交易雙方對終止本次交易無需承擔違約責任。本事項的終止不會對公司的運營及現有業務的發展產生不良影響。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宜終止後,公司現有業務將按照既定規劃開展,未來也將積極同華江環保在業務、股權合作等領域進行進一步深入探討,不斷開拓新的業務方向,推動上市公司內生與外延相結合的可持續發展,成為環境治理領域專業的綜合服務商。

五、承諾事項

根據有關規定,公司承諾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個月內不再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

六、獨立財務顧問之專項核查意見

經核查,獨立財務顧問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認為:清新環境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停牌期間披露的重組進展信息真實;清新環境終止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原因真實。

七、擬籌劃重大事項

公司於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東北京世紀地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世紀地和”)的通知,世紀地和擬通過債轉股或股權轉讓等方式為上市公司引入戰略股東。

鑑於該事項尚存在不確定性,為保證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價異常波動,維護廣大投資者利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4號: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等有關規定,經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股票簡稱:清新環境,股票代碼:002573)自2018年9月19日(星期三)開市起停牌。停牌時間不超過10個交易日。

停牌期間,公司將根據事項的進展情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每5個交易日披露一次該事項的進展公告。待上述事項確定後,公司將及時發佈相關公告並申請公司股票復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後續公告並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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