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舉報他人酒後駕駛,不料到了現場民警發現,該男子還是醉駕!

前兩天,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機動中隊民警接到了一位市民的報警電話,說有一名機動車駕駛員酒後駕車,接警後,民警立即趕到現場進行處理。

到了現場之後民警首先給被人報警舉報涉嫌酒駕的駕駛員楊某檢測了血液酒精含量,為17mg/100ml。檢測結果表明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並沒有達到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罰標準

然而,當民警與報警人瞭解情況時,卻發現他的狀態有點不對勁。

一男子舉報他人酒後駕駛,不料到了現場民警發現,該男子還是醉駕!

通過酒精含量測試,報警人汪某的血液酒精含量高達198mg/100ml。民警通過詢問了解到這名報警人姓汪,當天晚上他和三名朋友一起吃飯喝了酒,席上汪某的朋友喝了啤酒,汪某則喝了六兩白酒

吃完飯,汪某就駕駛摩托車回家。在路上,他的摩托車與楊某駕駛的小轎車發生了兩次衝突。

據汪某所言,被舉報人楊某開車從汪某後面過來的時候把他別了一下,汪某因此把別人差點撞了,自己也差點摔倒了。於是汪某騎車騎到前面去了。

汪某在秀山國際大酒店門口準備往左拐時,又被準備右拐的楊某開車別了。就這樣,汪某追了上去,跟他發生了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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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汪某就打電話報警,說楊某酒後駕駛機動車。儘管楊某聲稱自己並沒有喝酒,但是汪某還是堅持報了警。

汪某沒想到舉報別人,反而是自己被查出涉嫌醉駕。隨後,民警將汪某帶到了池州市人民醫院抽取血樣送檢,結果顯示汪某血液內酒精含量162 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處罰標準。同時,民警發現汪某還有其他的違法行為。

一男子舉報他人酒後駕駛,不料到了現場民警發現,該男子還是醉駕!

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機動中隊副指導員劉臻強告訴我們,汪某未有機動車駕駛證,摩托車沒有上號牌,同時沒有帶安全頭盔。

一男子舉報他人酒後駕駛,不料到了現場民警發現,該男子還是醉駕!

雖然汪某一直強調他不知道喝酒後駕駛摩托車是違法行為,但是這樣的辯解無法讓他逃脫法律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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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劉副指導說,汪某涉嫌無證駕駛,沒有懸掛機動車號牌,包括沒有戴安全頭盔,警方進行的處罰是罰款550元錢,然後行政拘留。就醉酒駕駛這一塊,警方要報檢察院然後提起公訴,汪某要負刑事責任,可能要

面臨判處拘役或者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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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駕駛害人害己,飲酒不駕車,駕車不飲酒,望大家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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