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在战国时期就已存在,并非秦朝的发明

秦朝建立中央集权体制,既有现实的需要,也有历史发展的必然。在战国时期,周朝早已经没落。周朝实行的分封制度,不足以维持中央对地方诸侯的控制。所以,从春秋到战国,各诸侯国以大欺小,互相吞并。最终出现了七个主要国家。

各诸侯鉴于周朝分封制度以及诸侯国鲁国(也实行分封制度,导致大大夫坐大,鲁国国君失权,三桓掌握权力。)、晋国(晋国国政被分封的六家大夫篡夺,六家互相攻击,晋国国君被架空,六家最后剩下三家赵魏韩,最后三家分晋,晋国灭亡。)实行分封制的弊端,所以,在他们的国家强大之后,就废除了分封制度,实行郡县制度。既,行政制度由分封制改为郡县制,由中央派遣官员到各地方任职,一定年限之后调任其他地方做官,官员不得世袭。这样就防止了官员培养自己的威望和势力。所以,战国时期,不但是秦国实行郡县制度,其他国家如楚国、齐国、赵国、魏国、韩国等都已经开始实行了郡县制度。

郡县制在战国时期就已存在,并非秦朝的发明

秦国在攻打其他国家占领土地之后,也不分封给公族子弟和文臣武将(既有周朝的教训,商鞅变法对此也有一定影响),只是用财帛和美女来奖励他们。秦朝统一后,直接造成的结果主要就是郡县制度。在统一后,大臣才开始讨论要不要实行分封制度。秦始皇让大臣讨论是现有的郡县制度好还是周朝的分封制度好。李斯以为,周朝的分封制度虽然多树屏藩,可以防止其他诸侯叛乱。但是,久而久之,诸侯做大,导致天子势弱,中央不能控制地方。而郡县制度可以有效的防止地方权力坐大,所以,还是郡县制度好。秦始皇才决定不实行分封制度的。这样,郡县制度就自然而然的加强了中央集权制度。

只是,每个朝代都是在直接的借鉴他的前一个朝代的经验教训,就像商朝借鉴夏朝;周朝借鉴商朝,始终;都会留下漏洞。秦朝虽然加强了中央集权,消除了地方权力。但是,秦始皇没有想到中央权力被宦官赵高篡夺,皇帝被架空。所以,汉朝建立后,刘邦又大封同宗为王(这样就几乎又回到了周朝的老路,当然,只是相似而实际并不相同),希望以后皇帝被朝廷的权臣架空之后,他的这些亲戚诸侯王能够起兵勤王,恢复正统秩序。但是,刘邦只看到秦朝的教训,却又忘了周朝的教训,最后导致汉朝诸侯王起兵造反,争夺中央权力。

所以,凡事都有两面性,这些开国皇帝不是不聪明,不是没有想到中央集权和分封制都有好处,也有坏处。只是没有办法而已。他们最重要的还是解决前代没有解决的问题,至于其他问题以及因此而衍生的漏洞,他们也是顾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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