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整改到位可恢復辦學

浙江在線9月20日訊(浙江在線記者 梁建偉)昨天上午,杭州教育網發佈消息,就杭州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最新政策向社會徵求意見。

這份由杭州市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代擬起草的《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進一步貫徹國辦發〔2018〕80號文件精神加強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推出了一份校外培訓機構的負面清單:怎樣做算違規,全都規定得很細緻。

杭州市教育局公佈的最新數據顯示,截止到8月底,全市開展中小學文化課程培訓的機構約2500個,有證有照的767個,“無證無照”機構277個、“無證有照”機構1504個。累計發出整改通知書(行政指導書)1514份;責令停止招生704個,自行終止辦學314個;已經領證和正在辦證的314個,不再舉辦文化課程培訓轉向發展的733個。

據錢報記者瞭解,杭州教育部門對校外培訓的治理並不是一棍子打死,一些社會口碑不錯但不符合辦學條件的,限期整改,整改到位拿到辦學許可證可繼續辦學。目前,已有部分上過黑名單的培訓機構,已經或即將恢復辦學。

“負面清單”首次出現,違反任何一條都不行

在此次徵求意見的《通知》中,有關部門把治理重點、整改要求明明白白列了出來。對校外培訓機構來說,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看一下首次出現的“負面清單”就都清楚了:

●在安全問題上——

不得使用民用住宅、地下室及其它有可能危及學生人身安全的場所;招生對象為14週歲及以下的,其新建、改建、擴建的培訓場所所在樓層不得超過3層;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於3平方米;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在校外培訓機構內設置食堂、小賣部開展經營。

●培訓機構的資質,負面清單上列了6個“不得”——

未取得辦學資質(即辦學許可證)的主體,不得非法從事教育及教育培訓業務;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各類機構不得以家教、諮詢、文化傳播等名義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培訓業務;未經教育部門前置許可的校外培訓機構名稱不得使用“教育”“學校”等字樣;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校外培訓機構不得擅自設立分支機構或培訓點;中小學校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校外培訓機構;校外培訓機構未取得互聯網等信息網絡相關經營許可不得擅自提供線上教學服務。

●什麼是違規辦學——

文化課程類培訓不得超出培訓對象所處年齡階段的課程標準,嚴禁拔高教學要求,嚴禁加快教學進度,嚴禁增加教學難度;未通過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審核的文化課程類培訓班不得招生培訓;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不得留作業;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核准,校外培訓機構不得組織義務教育段學生參加任何競賽活動;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嚴禁與中小學校聯合招生,嚴禁將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嚴禁民辦中小學校通過培訓機構推薦生源或搞變相招生考試。

此外,對於培訓機構老師也有規定,比如必須持教師證上崗,且其身份信息必須公示;在職教師不得到培訓機構兼職等。

給培訓班命名注意了,不能有“提高”“強化”等字樣

《通知》對校外培訓機構有了比以往詳細得多的要求,比如對於具體的某個課程的命名上,以前是怎麼吸引人怎麼來,比如某某提高班、某某強化班、中考突擊班等等。今後有了嚴格、規範的要求:開展學科培訓的課程,應根據學生所處年級和參訓學科來命名,並將所辦培訓班的名稱、培訓內容、招生對象、進度安排、上課時間等事項報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審核並向社會公佈。

舉個例子,由小學三年級學生參加的某培訓機構的數學培訓,那麼這個班的命名應該是“小學三年級數學班”,而不能是其他的名稱。

校外培訓機構需在辦學場地出入口、主要通道等公共部位以及在實施“1對1”輔導的場合,安裝必要的視頻監控設施。其招生及教學行為,也要採取備案制。在組織本機構學員進行一定規模的內部統一測試等活動,應將活動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形式、安全預案等事項報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審核。

另外,還要建立“紅白黑”名單,落實信用名單公佈制度。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對校外培訓機構實施年度檢查,重點檢查辦學場地、人員資質、勞動用工、收費退費、招生宣傳、信息公開、課程內容等。無違法違規行為或年檢合格的校外培訓機構列入“白名單”;其中年檢合格且行業自律先進、信用狀況良好的校外培訓機構列入“紅名單”;年檢不合格或整改期滿仍不合格的校外培訓機構列入“黑名單”。

整改到位拿到許可證,上黑名單的機構也可恢復辦學

昨天,杭州市教育局通報了近期對於校外培訓機構治理的工作進展情況。其中提到,蕭山區教育局在檢查中發現,4名在職老師利用校外培訓機構組織學生集體輔導。處理結果是:責令該培訓機構停止招生3個月,當年度年檢定為不合格,對4名教師給予書面告誡並扣發績效獎勵工資,同時在教育系統內進行通報。

另外,對於校外培訓機構並不是一棍子打死,一些社會口碑不錯但不符合辦學條件的,限期整改,整改到位拿到辦學許可證可繼續辦學。目前,已有部分上過黑名單的培訓機構,已經或即將恢復辦學。

“不符合條件的整改,整改後仍不合格,要麼關停,要麼改變經營方向,不得再從事學科類培訓。”杭州市教育局相關人士說。

此前,有家長舉報,上了黑名單的“智能優學”培訓機構,在未拿到辦學許可證的情況下,換個地方繼續辦學。錢報對此也進行了曝光。

昨天,記者從杭州拱墅區教育局瞭解到,整改後的“智能優學”重新向教育部門申請辦學許可證,經過審核,符合辦學條件,預計下週就可以恢復招生辦學。“哪怕上了黑名單,只要經過整改達到辦學要求,都可以申請辦學許可,恢復辦學。”拱墅區教育局相關工作人員對錢報記者說,這是與杭州市最新的“既要查禁也要疏導”治理政策相符的,也符合廣大學生和家長的需求。

錢報記者還採訪了杭州一家大型培訓機構的負責人,這家機構位於西湖區,有兩個教學點,因為某些方面不符合要求上了黑名單,目前處於關停狀態。

“我們的兩個教學點經過整改,現在已經符合辦學條件,但在許可證申請下來之前,是不會恢復教學的。”這位負責人稱,他十分贊成國家和政府動真格規範治理校外培訓市場,這能促進整個產業良性發展,“現在這種態勢下,只有手續齊全了,我們才會重新開班。對於相關部門的治理要求,我們一直配合整改,真正做到把培訓班辦好,這對學生來說也是好事。”

《通知》全文已發佈在杭州教育網(www.hzedu.gov.cn)上,意見徵集一直到9月28日,廣大市民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建議(同時提供建議人、單位和聯繫方式):聯繫電話:87063032傳真:87919173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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