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部分股權解除質押及質押的公告

股票代碼:600290 股票簡稱:華儀電氣 編號:臨2018-088

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控股股東部分股權解除質押及質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8年9月1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東華儀集團有限公司(簡稱“華儀集團”)的通知,華儀集團將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完畢解除股權質押登記及質押登記手續,具體情況如下:

一、股權質押登記解除情況

2018年9月18日,華儀集團將其質押給恆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的本公司無限售流通股400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53%)解除質押,並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了解除質押登記手續。

二、股權質押登記情況

2018年9月18日,華儀集團分別將其持有的本公司無限售流通股400萬股(佔公司總股本0.53%)、無限售流通股960萬股(佔公司總股本1.26%)質押給恆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質押期限均至2019年9月18日止,並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了質押登記手續。

本次股權質押所獲得的資金是用於華儀集團補充流動資金,其質押融資的還款來源包括控股股東的營業收入、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等。華儀集團具備資金償還能力,本次質押不存在平倉風險或被強制平倉的情形,不會導致公司的控制權發生變更。

截至目前,華儀集團持有本公司股份234,283,762股,佔本公司總股本的30.8307%,其中已質押的股份累計為234,275,162股,佔本公司總股本的30.8296%。

特此公告。

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9月20日

股票代碼:600290 股票簡稱:華儀電氣 編號:臨2018-089

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為控股股東提供擔保的進展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

● 被擔保人名稱:華儀集團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東,持有本公司30.83%的股權;

● 本次擔保數量:本次為控股股東華儀集團有限公司提供擔保金額為人民幣9,900萬元,含本次擔保在內累計為其提供最高額擔保為68,800萬元;

● 對外擔保累計數量:包括本次擔保在內,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累計最高額為人民幣189,513.18萬元;

● 本次是否有反擔保:有

● 無逾期對外擔保。

一、擔保情況概述

近日,本公司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恆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簡稱“恆豐銀行泉州分行”)簽訂了《保證合同》,為控股股東華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儀集團”)向恆豐銀行泉州分行申請的流動資金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本金為人民幣9,900萬元(根據恆豐銀行泉州分行給予華儀集團的授信額度,含本次擔保及公司與恆豐銀行泉州分行於2017年12月20日簽訂的《最高額保證合同》在內,本公司為華儀集團向恆豐銀行泉州分行申請的各類融資業務提供的最高擔保本金餘額為人民幣1.99億元),擔保範圍為流動資金借款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上述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各項費用按照中國稅收法規規定的各項稅費。擔保期限為華儀集團履行上述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為確保公司的資產安全,公司與華儀集團於2018年9月18日簽訂了《反擔保協議》,華儀集團向公司就上述擔保合同提供反擔保,並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上述擔保額度已經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10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報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批准,具體詳見2018年4月10日、2018年5月4日分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www.sse.com.cn的《關於為控股股東擔保額度暨關聯交易的公告》、《華儀電氣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名稱:華儀集團有限公司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樂清經濟開發區中心大道228號

法定代表人:陳道榮

註冊資本:人民幣10億元

成立日期:1997年9月12日

營業期限:1997年9月12日至長期

經營範圍:低壓電器、太陽能設備、水利水電設備、機械設備及配件、電工器材、電纜附件、互感器研發、製造、銷售、安裝、調試及技術服務;對實業、金融、高新技術產業、房地產的投資;投資管理;企業管理諮詢;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物業管理;有色金屬、燃氣油、化工產品批發。

關聯關係:為本公司控股股東,持有公司30.83%的股權。

股權結構:

最近一年一期的財務指標如下:

單位:萬元

三、擔保協議內容

2018年9月19日,本公司與恆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簽訂了《保證合同》,合同主要內容如下:

1、合同主體

保證人: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人:恆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2、擔保金額:擔保本金為人民幣9,900萬元;

3、擔保範圍:流動資金借款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上述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各項費用按照中國稅收法規規定的各項稅費。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辦案費用、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4、擔保期限:流動資金借款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5、合同生效條件: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會意見

本次為華儀集團提供擔保用於其申請銀行貸款等融資需要,是華儀集團正常經營所需。多年以來,華儀集團為公司發展給予了大力支持,包括長期為公司(含下屬子公司)向銀行申請授信額度提供擔保。本著互幫互助、促進公司與控股股東共同發展的原則,且華儀集團經營穩定、財務狀況良好、具有較強抗風險能力。公司為華儀集團提供擔保的同時,由華儀集團提供反擔保,保障了上市公司的利益。公司本次為華儀集團提供擔保,風險相對較低。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目前,包含本次擔保在內,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累計最高額為189,513.18萬元(其中:公司對外擔保〈不包括對控股和全資子公司擔保〉累計為人民幣69,982.50萬元;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額擔保累計為人民幣114,297.68萬元;控股子公司為公司的提供的最高額擔保累計為人民幣5,233萬元),佔公司2017年末經審計淨資產的45.47%。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對外擔保逾期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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