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霸座男未過,霸座女又出現了,霸座女正熱,霸座大媽又來了,這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

好評論才回復


大實話:這不是哪裡出了問題,這些人本來就存在,就是趕巧了,最近集中爆發了。

說真的,這霸座男孫赫還沒有涼透,霸座女周某就出來興風作浪,當大家正準備為這兩位牽線搭橋的時候,火車上又出現了一位霸座老太,不少網友都戲稱,這一家子湊齊了。

通過上面的圖片我們可以看到,大媽佔座的理由竟然是自己腿疼,並叫囂年輕人就應該站著。客觀一點來說,就算是您腿疼,想要坐一會兒,那最起碼也得是跟小夥子商量一下,或者說您把票錢給小夥子或者多給人家一些錢,然後換個位置坐吧。

不過,聽完看完這位大媽的解釋我才發現,薑還是老的辣啊,孫博士和周護士的霸座行為真的是太年輕了。

因為,孫博士和周護士霸座的前提是人家花錢買了票,但是因為不靠窗,自己想坐一個靠窗的位置,所以才找各種理由和藉口霸座。不過,大媽可不一樣,大媽這是自己連票都不買,直接坐在人家的座位上不起來啊。不但霸佔了座位,還省了票錢,說難聽一點,這就是真的強盜啊。

由於這接連發生的三期霸座問題,所以很多人會感覺是不是大眾的整體素質出現了滑坡,畢竟,這一年一女一老太,可以說是各個人群的代表了。

其實不然,就我們的實際情況來說,我們生活中還有很多這樣的人沒有被爆出來,因為,大部分時候我們抱著多一事不少一事的心態忍了,所以才造成這些人如此囂張跋扈。

但是,我們必須清楚,這些人是一直都有的,只是,最近遇到一個較真兒的主兒,所以把他們曝光了而已,並沒有什麼好值得大驚小怪的。

反而是我覺得,正是因為這些事被爆出來了,讓這些人火了,所以才使得那些潛在“霸座”分子以後可以收斂一點,所以,整體來說,還是對社會有好處的。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今天看到這個霸座大媽,我是徹底無語了!這霸座哥、霸座妹剛處理完,又冒出個霸座大媽!暈死!剛好組合成一個“霸座之家”了!

大媽戰鬥力超強!戰力遠超“葛優躺式”的孫赫、“潑婦式”的周護士長!硬是讓有票的小夥子站了半小時。

大媽操一口土話,我是聽不懂的,有網友翻譯了大概意思如下:

我早就坐這裡了啊!(小夥子不是始發站票)

我腰疼腿疼哪都疼!(和孫赫一個腔調,但是比孫赫有氣勢!屬於理直氣壯耍賴型!)

我就看不慣你們這代年輕人!(言下之意,小夥不懂禮讓)

這座位就讓給我坐了,算你倒黴!(簡直不要臉到了極致!)

…………

為何最近霸座現象頻出呢?

第一是沒有法律對這種行為做明確的約束,只是靠道德譴責。

第二是處理過於輕微,最多就是罰款200元,禁止乘坐高鐵180天。違“法”成本太低!

第三是國人雖然物質條件上去了,但精神文明沒能跟上物質文明的發展。素養太差!

第四是某些人撒潑耍賴已成慣性。動不動就拿來作為處理問題的殺手鐧。甚至丟人現眼都到了國外!

所以,我們的精神文明建設還任重而道遠!

歡迎大家吐槽!


為你寫詩醉紅顏


霸座大媽這是要把人逼瘋的節奏。她可能是起始站上的車,沒買到坐票,後來小夥子上了車,拿著車票,大媽就是不起來。

我們一起來看大媽是怎麼空口白牙,無理取鬧的。注意看我括號裡的分析:

1.我腰疼腿疼,我是沒買票,可我也不想動。(先擺架勢)

2.你是年輕人,你站半個小時能怎麼樣?(倚老賣老)

3.現在的年輕人就是缺乏教育。我真是看不慣,就是要教育你們一下!我年輕的時候沒少讓座位。(道德綁架)

4.要上報,要拍視頻,你們隨便。(一賴到底)

5.在年輕人提醒,這不叫讓,這本來就是年輕人自己的座位時,老人說:你買了這個座位啊?那你活該倒黴!(可以說很惡毒了!)



這樣的老人,倚老賣老,百毒不侵。真是讓人受不了!

買了票坐不上座位不說,還要被這個上了年紀的大媽指著鼻子說自己活該倒黴,真的不甘心受這冤枉氣啊!

有關部門再不嚴厲處罰,老實人正常人真的要被他們欺負慘了!

大家來說說,再碰到這樣的人,咱們到底該怎麼辦啊?

謝謝您的閱讀。喜歡我的回答,就加關注吧!


小公主變形計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這次終於組成一家人了:老孃、兒子、媳婦。


霸坐問題反映了人的素質問題,但與知識多少無關,是人的公德意識以及大眾之下的行為約束力。

其次霸坐的代價太小了,幾乎可以忽略不計,現在有網絡,國人可以瞬時看到,但對於不講臉之人,正好藉此走紅,走向另一個極端。歸根結底,高鐵上的規章制度極需改進,徹底整頓,讓人不能違章,無法犯規,該強制就強制,該重罰就重罰!同時,乘警要發揮應有的作用,而不是不作為!

因為你有漏洞,才讓這一家三口人有空子而鑽,揚名立萬,紅遍神洲。


阿倫196836844


表明觀點:將違反規則當做理所當然,這不僅反映出霸座者的無知、無恥更是一種對於規則無謂的表現,對於漠視規則的人,如果僅僅是限制其半年內乘坐列車並處以罰款200元的懲處,我認為還不足以震懾和達到教育的作用,否則為何霸座男事件沒多久,又出么蛾子?

霸座男還沒冷透,霸座女又來!霸座女還沒結束,霸座大媽又新鮮出爐!這是無恥!

霸座大媽的說的話的大意是:我上車的時候空位比較多。雖然這是你買的票,但是你是年輕人,站半個小時沒問題。我最看不慣你們年輕人了,缺乏教育之類的。我年輕的時候讓座多了去了。小夥子說這是我買的坐,大媽說活該你倒黴!

大媽說的看似很有道理,但是實則是一種損害他人利益滿足自己私慾的一種無恥表現,原因在於:

  • 1、身為年輕人站半個小時是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年輕人購買的火車票其有權利在自己的座位上,為何有權利坐下,而非得去站著鍛鍊自己的身體?
  • 2、大媽說自己年輕的事後經常讓座,但是看她這種表現,顯然令人難以信服,一個連別人座位都敢於堂而皇之霸佔的人,年輕的時候會經常讓座?我看是經常被讓座吧。
  • 3、看不慣年輕人是假,看不慣年輕人處處不禮讓自己才是真,其次即使缺乏教育,我想還輪不到一個不遵守規則,霸佔他人座位的來教育年輕人吧。

霸座行為接連不斷髮生的根本原因還是講道德和法律混為一談!

首先類似霸座事件的頻發,我認為原因主要是因為:

第一、將法律和道德混為一談

將作為禮讓給老弱病殘孕是日常生活中乘坐交通工具長聽見的廣播,但是需要明確的就是這只是道德層面的倡議而已,並不是義務。而很多人卻將道德和法律混為一談,認為年輕人就有義務給自己讓座,但是客觀事實上大家都是購票乘車,即有權利按照車票在自己的座位上乘坐,很顯然這位大媽將道德和義務混為一談。

第二、懲處措施過於柔和

無論是霸座男還是霸座女的懲處措施大致都是180天限制其乘車並處以罰款200元的懲處,但是需要明確的就是這種霸座行為本質上就是一種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秩序的行為,面對權利人的要求耍無賴的姿態,應當予以嚴懲。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應當適當提升處罰力度,對其採取必要的拘留懲處措施,否則難以達到懲戒目的!

第三、霸座人自身的心理素質過硬

以霸座男為例,案發後主動發道歉視頻,但是沒過多久就轟轟烈烈的復出,之後更是恬不知恥的承認該處罰對其影響不大,而且我相信本案中的霸座女以及霸座大媽的行為都表現出強硬的心理素質,可見對於霸座人而言,無所謂道德,美德以及廉恥。

最後我個人建議對這種霸座行為,應當進行警告,警告無效的可以直接帶離現場。開句玩笑話如果可以,這種人就直接丟下火車最好。


麋鹿說法


霸座行為屢見不鮮,並非媒體集中曝光的結果。在現實生活中,幾乎每個人都遭遇或目睹過類似情景。那麼,問題的根源在哪?有人說是因為公民素質不高。我以為不然。改革開放四十年來,國家富強了,國人也富裕起來,而且更加文明。廣大群眾的法律意識、規則意識明顯增強,文明禮讓成為風氣,這是有目共睹的。但並不排除有部分人陋習不改,甚至更加囂張,因為他們把別人的文明當成了懦弱。

無論是霸座男還是霸座女、霸座嬸,他們惡意霸佔他人座位,乘警勸說無效就聽之任之,事後也就是罰款200元,180天不得坐高鐵。由此可見,“座霸”不斷湧現,根源就在於違法成本太低,有關部門對這類事件的處置失之於寬,不僅沒有起到以儆效尤的震懾作用。

既然乘客購買車票,就等於跟高鐵公司簽訂了協議,在乘客座位被霸佔的情況,高鐵公司就應當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堅決制止霸座行為,維護乘客的正當權益。如果沒有做到,就是不作為,也是違約行為,應當賠償乘客損失,包括精神損失,因為守法公民在公共場合被侵犯,難道不是對其人格的羞辱嗎?

現場執法的乘警,面對公然侵犯他人利益、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僅僅停留在勸說的層面,勸說無效就不了了之。今年5月17日,一段上海某地民警的執法視頻火了,口頭傳喚,連續三次警告,武力升級,行動前提醒無關人員遠離……這一系列操作被眾人稱為“教科書式執法”。同樣的,警方也應該儘快研究一套“教科書式執法”,一旦遇到有人霸座,馬上啟動這套執法模式。既然高鐵能做到禁止吸菸,又有什麼理由制止不了霸座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事後,霸座男和霸座女都是被處以200元罰款,也就是說,警方都認為他們的行為屬於“情節較輕”,所以沒有對其進行拘留。

總之,面對霸座這種無賴行為,有關部門和人員不能總是作無奈狀,不能總是從輕發落,否則,還會有更多“後來者”,愈發不可收拾。


李蓬國一針見血評論


哪裡出了問題?

看官方對待“瑞典警察粗暴對待中國遊客”的態度,答案不就很明確了。

這些年來,執法機構過分強調“服務”功能,而忘記了維持正常秩序的“初心”,對於各種鬧百般隱忍、甚至慫恿——鬧,總能鬧到好處。

於是乎,各種社會規則被各種鬧們視若無物,任意踐踏,卻往往得不到任何懲罰。

甚至,明明有明確的法律條文支持,執法人員居然不知所措。

比如,霸座男事件中,乘警在現場除了勸說外沒有做任何處置。甚至,涉事的濟南鐵路局公安處事後也手足無措。只有在接受了網絡“普法”教育後才學習到,原來治安處罰法對霸座行為早有認定以及明確的處罰,這才做出了罰款200元的“追加”行政處罰

時至今日,霸座事件頻發——其實並非真正頻發,這種現象一直密集存在,僅僅是最近頻繁被曝光而已——相關執法部門,甚至各路專家仍不知道應該怎麼處置,認為“沒有什麼好辦法”,稱“如果你強行把他拉起,他順勢倒在地上,怎麼辦?”

WORD警,對撒潑打滾居然完全沒有辦法?

其實,事情很簡單,對於霸座現象,可以從三個層次上進行處置:

第一,霸座首先違反了霸座者作為乘客與客車運營公司的商業合同,並擾亂了正常的商業運營秩序。作為運營方的乘務員可以勸說霸座者遵守合同條款,遵守運營秩序,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如果,霸座者拒不聽勸說,那麼他的行為等同於單方面終止了商業合同,乘務員可以要求霸座者離開座位,下車。

霸座者如果繼續拒絕,甚至無理取鬧,乘務員可以報警。

第二,報警後,乘警可以繼續盡到勸說霸座乘客義務合同和秩序的義務。如果霸座者仍不聽從勸說,那麼,警察可以率先採取強制手段來執行終止合同,將之驅逐離車——像瑞典警察那樣抬下車即可,而不需要做他任何追加處罰。

第三,霸座者如果採取諸如吵鬧辱罵,撒潑打滾的行為抗拒乘警的強制行為。那麼,霸座者就涉嫌觸及治安處罰法有關嚴重擾亂公共秩序的條款,乘警就可以對他採取強制措施,並予以罰款和/或行拘。


掙脫枷鎖的囚徒


高鐵座霸已經是三霸了!

從座霸男孫博士開始,又出來了座霸女,現在又出來了座霸大媽。高鐵三座霸橫空出世!

座霸女處罰已經出來,跟座霸男一樣的,罰款200,180天不準乘坐火車。感覺這個處罰有點輕,但是也是足夠了,座霸男已經寫出道歉信。對於座霸處罰200元罰款,限制坐火車180天。這個處罰稍微讓座霸的成本有點偏低,這樣的處罰還是可以再重一點,才能在以後讓沒有人膽敢在再當座霸。


座霸男事件過去不長時間,座霸女出現了,霸座大媽也粉墨登場了。 霸座大媽一出場就是技驚四座。 霸座大媽跟列車長說:我上車的時候空位比較多。雖然這是你買的票,但是你是年輕人,站半個小時沒問題。我腰疼腿疼哪都疼! 我最看不慣你們年輕人了。我年輕的時候讓座多了去了。 小夥子說這是我買的坐,大媽說活該你倒黴!我早就坐這裡了啊!這小夥子是中途上的車。 霸座大媽簡直是不講理到了極點。

1、訴苦

我渾身都疼,所以必須做在這個位置上。

2、講尊老

我年輕時上的座多了。意思是你是年輕人,應該讓座,還有就是很年輕,站一會也沒關係。這個套路下來,年輕人一般不的不讓步的。

3、霸座就是不讓

小夥子說這是我買的座位。她說活該你倒黴,我早就佔著這個位置了。她的意思就是這是我佔的座位了。你中途上車就沒有座位了。 就是這麼蠻橫無理,就是這麼戰鬥力十足,反正是不讓座。

對於霸座大媽的處罰估計也快了,想霸座就要付出代價,這個代價是逃不脫的!

對於霸座女的處罰也出來了,罰款200元,限制180天之內不準坐火車。下面就看想霸座的人是怎麼想的了。如果覺得200元便宜,那可以儘管霸座,等待他的就是這樣的懲罰。

綜上所述,對於座霸處罰200元,限制180天乘坐火車。這樣的處罰還是有依據的。估計以後座霸在想霸座的時候就要先考慮下霸座是值得了。


睿思天下


引用桂大使的話,中國公民在端典是行為有瑕疵,但他們並沒有犯法,所以被警察拖出酒店是使用暴力,而且支持曾不要臉一家人的網友也說過,在人生地不熟的國外,父母遭此待遇撒潑打滾也是可以理解。那我就不懂了,同樣在國內,霸坐男,女和霸坐大媽,他們都有票,僅僅是坐在不是自己的位置上,又沒影響高鐵安全,全國網友為何又說警方當時沒將這些人使用暴力強制帶離呢,另外攔住高鐵發車的羅老師她也有票,僅僅是等他老公上車,卻被乘務員一把拉下當時她孩子就在身邊,沒趕上車不說,還被罰款2000,你們為什麼不說乘務員暴力而且不考慮孩子感受呢?不論任何原因,高鐵佔坐,欄車,撒潑打滾,在中國都是為人不恥的行為,人人痛恨,除此外對執法部門一味和稀泥,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也深惡痛絕,要知道,嚴格執法的後面才是熱情服務。那怎麼出了國,這些行為卻會被中國人原諒。


一針見血葉珈鑫


連續霸座就是懲罰力度不夠,罰的太輕,現在罰200元錢對普通老百姓都不是事何況事業編制職工或高職人員了,限制三個月不賣火車票他們可以做飛機,汽車,船。要想不讓再出現霸座問題就得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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