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房後發現竟落不了戶?|學區房買前須知

買了房後發現竟落不了戶?|學區房買前須知

目前來說,圍繞教育資源買賣的房子,常見的糾紛分三類:

①由於價格變動和資金問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②有了房卻落不了戶、無法取得學籍,不滿足入學條件;

③政府和學校在貫徹有關政策過程中,不斷出臺或變動入學條件,導致家長目的落空,從而產生糾紛。

家長需要在買房之前,瞭解幾件事:

五年一戶

“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同一個門牌號地址同一居住戶,五年內只有一個學生入學名額(雙胞胎和二孩例外)。政策不倒追。

2018年,黃浦、靜安、浦東、徐匯、楊浦、寶山、長寧、閔行8個區實行“五年一戶”政策,各區規定略有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上一家戶主是否使用了學位,無法獲得官方渠道證明。家長只能在上家配合的情況下,去房管局、教育局和學校、居委會和公安機關多方查詢,並寫入交易合同,最大程度規避風險。

使用權

購買只有“使用權”而無“產權”的房子,滿足入學條件,但需要上海戶籍才能購買,一次性付款,不能貸款。

你可能還需要簽訂一些協議

①明確房屋和某個特定小學掛靠在同一居委會;

②明確房屋過戶後賣家遷出戶口的期限,在合同中約定關於戶口延遲遷出的違約金條款,督促出賣人旅行房屋原戶口遷出義務。也可以做房屋買賣合同中預留一部分房款,待賣方履行了房屋原戶口遷出義務並確認該戶口有入學資格後再支付;

③明確約定購房目的是為小孩上學所用,並保證該戶口有入學資格,學位未被佔用;

④明確違約金的計算和賠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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