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一審二審都敗訴了,申訴材料交到什麼地方?

當愛情離開時1


如果一審、二審都敗訴了,那麼你只能申請再審翻盤了,需要將再審申請書及申訴材料交給再審法院。

由於你的案件已經是二審程序,再審法院一般是二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如果二審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則最高院是再審法院。如果當事人雙方都是公民或者一方人數眾多的,當事人可以選擇向二審法院申請再審。

同時當事人申請再審有時間限制。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05條,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

如果你在判決、裁定生效後六個月都沒有申請再審的話,那麼你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08條,申請檢察院向再審法院提起檢察建議或者抗訴從而讓再審法院啟動再審程序。


法律知道


民事訴訟的二審判決或裁定,為終審。糾正民事二審判決或裁定的錯誤,必須通過審判監督程序。

二審法院的上級法院,可以撤銷下級法院生效判決,例如省高級法院可以撤銷中級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可以撤銷省高級法院和中級法院的生效判決 ,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向二審法院的直接上級法院提出申訴並遞交申訴材料。例如,標的2000萬的民事借貸糾紛,依法歸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審理,二審生效判決為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當事人不服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生效判決,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並遞交申訴材料。再如,200萬元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作出二審判決的是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當事人如果不服二審判決,可以向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作出生效判決的二審法院,如果認為本院作出的生效判決確有錯誤,也可以撤銷生效判決。例如,二審判決為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高級法院院長或者審判委員會認為本院作出的生效判決、裁定確有錯誤,他們可以決定撤銷生效判決,當事人可以向作出生效判決的二審法院提出申訴並遞交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是終審判決,只有最高人民法院才能撤銷本院作出的判決,當事人不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只能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並遞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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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方寸世界


民事訴訟經過一審、二審,當事人仍然不服,只要認為判決中存在著《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中的其中一項事由,就可以申請再審。如果原審當事人有一方或者雙方都是法人的,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如果雙方都是自然人或者一方人數眾多的應當向二審法院申請再審。再審申請書和相關材料,要向二審法院遞交。


哈哈一笑35


我國實行民事二審終審制度,一、二審均敗訴說明結果基本已成定局,實在再要申訴大概只能走信訪的途徑,比如找政法委、人大之類。


王幼韜


參見民事訴訟法第199條,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再審。請問君詳看民事訴訟法第16章審判監督程序,第198條~第21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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