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地鐵跳軌自殺致30萬人滯留,想當網紅的他被判刑了!

今年2月份,在武漢地鐵1號線的站臺上,33歲的男子姚某翻到軌道區間的露臺上揚言要跳軌自殺,但是被地鐵站的工作人員發現後及時勸阻並且報警。

而這次事件直接造成了地鐵1號線雙向斷電停運長達40多分鐘,地鐵輕軌沿線各站約30多萬乘客滯留的嚴重後果。武漢地鐵表示強烈譴責這種擾亂社會公共場所秩序的行為,隨後警方也介入了這次事件的調查。

根據警方的調查,男子說出了事情的原委:

33歲的男子姚某因為幻想著一夜暴富,所以迷上了買彩票,但是無奈運氣不好,買彩票欠下了六七十萬的外債,也沒有等來1等獎,因此自覺心裡愧對父母妻兒,精神壓力特別大,思來想去也沒有想到解決的辦法,由此就產生了輕生一了百了的想法。


男子地鐵跳軌自殺致30萬人滯留,想當網紅的他被判刑了!

圖為站在地鐵站臺上準備跳下的男子姚某

之後,意欲自殺的男子姚某被警方帶走,經過警方的審理認為:

男子跳軌自殺的行為迫使武漢地鐵運營公司啟動了緊急預案,地鐵下方的路面消防中隊因此採取了臨時的交通管制,導致周邊道路產生了大量的車輛擁堵,大量的群眾因為這件事產生的報警警情19起,嚴重擾亂了當地的社會公共秩序。

在法院的庭審過程當中,男子姚某對於上述事實無異議。


1、跳軌自殺什麼罪?

法院認為:你自殺可以,但是因為你自殺,導致30萬人上班遲到,交通堵塞

這行為已經構成了尋釁滋事罪。

男子地鐵跳軌自殺致30萬人滯留,想當網紅的他被判刑了!

經過法院審理認為,姚某在軌道交通站點起鬨鬧事,造成了軌道交通停運,周邊道路交通擁堵,警情增加,致使公共場所秩序混亂,其行為已經構成了尋釁滋事罪。但是他能夠如實供述全部的犯罪事實,而且當庭自願認罪,可以視為坦白,從輕處罰。

最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之規定:

在車站、碼頭、機場、醫院、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起鬨鬧事,應當根據公共場所的性質、公共活動的重要程度、公共場所的人數、起鬨鬧事的時間、公共場所受影響的範圍與程度等因素,綜合判斷是否“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

因此,判決姚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

2、為什麼想自殺都這麼不容易,還要判刑?

但是武漢公安局軌道交通管理局的局長可不這麼認為。

他說:自殺一般是屬於個人行為,不會追究刑事責任。

但如果因為自殺而危及了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公共安全秩序的嚴重混亂,情節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這件事中姚某揚言要跳樓自殺,且持續不聽勸阻,還在勸阻的過程中用手機和家裡人聊天聲稱自己要成為“網紅”了,最終被民警控制。他的行為主觀上造成了列車的停運和地面交通的癱瘓,主觀上具有實施犯罪行為的故意並且希望或者放任侵害社會秩序後果的發生。


3、為什麼會判尋釁滋事罪?

法院的庭長說:

姚某為了宣洩個人情緒,在重要的交通站點以自殺的方式吸引家人及社會媒體的關注,這是起鬨鬧事的行為,而且這行為還造成了軌道交通停運、大量的乘客滯留,引起了社會秩序的嚴重混亂,所以姚某的行為構成了尋釁滋事罪,因此,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

聽完這句話,我們終於知道他為什麼要自殺了。

首先是買彩票,夢想中一等獎財富自由,走上人生巔峰,結果運氣不好,欠債五六十萬,又想著自殺引起全民關注,做網紅。看來當網紅這個想法在如今不僅害慘了許多大學生,連這個已經而立之年的大叔也不外乎。

男子地鐵跳軌自殺致30萬人滯留,想當網紅的他被判刑了!

另外,估計是看多了西虹市首富的姚某,雖然被武漢法院判了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但是這個刑罰後面明顯說明了是緩刑,也就是說,2年之內只要他不繼續做違法犯罪的事情,是可以不用坐牢的。

所以武漢警方已經算很不錯了,因此還是希望大家不要學這位大哥,整天做這些不切實際的夢想(又名:白日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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