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需要知道的BTC各國監管綜述,很全面

很少有國家明確表示比特幣是非法的。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比特幣就是“法定貨幣” 。然而,即便不是法定貨幣,也並不影響比特幣用於支付。

下面我們將對各國、各地區對比特幣的監管政策進行梳理。

大洋洲

澳大利亞

2017年10月,澳大利亞參議院試圖將反洗錢法規適用於該國的加密貨幣交易所,並對無證經營的交易所徵收刑事指控。同月,稅務機關取消了比特幣的“雙重徵稅”。

2017年底,加密貨幣交易所必須在金融情報機構Austrac註冊,並進行客戶驗證和記錄保存。

最近該國央行官員最近表示,使用加密貨幣作為支付不需要監管。

新西蘭

2018年8月15日訊 新西蘭稅務局(IPD)將加密貨幣和黃金進行了比較,他們認為從稅收角度看,買賣黃金和買賣加密貨幣沒有什麼區別。

美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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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美國在加密貨幣監管方面,有些州比其他州更先進。例如,紐約在2015年公佈了有爭議的BitLicense,授權比特幣業務正式在該州運營。2017年,華盛頓通過了一項法案,將貨幣匯款法應用於比特幣交易所。

新罕布什爾州要求比特幣賣家獲得貨幣銷售許可證併發行100,000美元債券。在德克薩斯州,國家證券委員會正在監控與比特幣相關的投資。

在國家層面,證券交易委員會的重點是將區塊鏈資產用作證券,例如某些比特幣投資基金是否應該向公眾出售,以及某項要約是否是欺詐。

鑑於其將加密貨幣稱為“商品” ,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在比特幣監管方面的潛在影響力更大。雖然尚未制定全面的比特幣法規,但其近期的努力主要集中在監控新興期貨市場。它還在幾個與比特幣相關的計劃中提出指控,強調其在懷疑可能存在欺詐行為時對加密貨幣進行監管。

加拿大

加拿大是最早制定比特幣立法的國家之一,2014年通過了C-31法案,將“虛擬貨幣業務”稱為“貨幣服務業務”,迫使他們遵守反壟斷法- 洗錢和了解客戶的要求。

政府已經指明比特幣不是法定貨幣,該國的稅務機關認為比特幣交易應徵稅,具體取決於活動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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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

儘管存在強大的比特幣生態系統,阿根廷尚未制定加密貨幣的監管規定,儘管中央銀行已發佈有關風險的官方警告。

玻利維亞

2014年,玻利維亞中央銀行正式禁止使用任何非政府發行的貨幣或代幣。

厄瓜多爾

2014年,厄瓜多爾國民議會禁止比特幣和分散數字貨幣,同時為創建新的國營貨幣制定指導方針。

委內瑞拉

2018年8月16日訊 根據路透社報道,委內瑞拉全國制憲委員會已經起草了一份憲法修正案,旨在建立加密貨幣中央銀行。不僅如此,除了設立這個中央銀行之外,該修正案還設想了一個獨立法院,職能將高於現有的委內瑞拉最高法院。

墨西哥

2014年,墨西哥央行發佈聲明,阻止銀行進行虛擬貨幣交易。第二年,財政部澄清說,雖然比特幣不是“法定貨幣”,但它可以用作付款,因此受到與現金和貴金屬相同的反洗錢限制。

截至2017年底,墨西哥國家立法機構批准了一項法案,該法案要求應在中央銀行的監督下進行當地比特幣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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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

歐盟正在對加密貨幣監管採取謹慎態度,採取若干舉措讓行業參與者參與起草支持性規則。重點促進創新的同時考慮到生態系統的需求。

然而,歐洲中央銀行(ECB)正在推動更嚴格地控制數字貨幣的流動,這是對洗錢進行更廣泛打擊的一部分,同時認識到在無邊界管理資產時的司法複雜性。在2017年底,一位歐洲央行官員表示該機構沒有將比特幣視為威脅,而馬里奧·德拉吉最近證實,在歐洲央行看來,比特幣對於監管並不“足夠成熟”。

2018年4月,議會成員以絕大多數票通過,支持2017年12月與歐洲理事會達成的協議,其中部分措施旨在防止在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中使用加密貨幣。

2018年9月19日訊 歐洲中央銀行表示短期內不會推行一種由歐盟支持的加密貨幣,對於那些一直支持歐洲中央銀行對於加密貨幣的看法的人來說,這不足為奇。自2011年以來擔任歐洲中央銀行行長的馬里奧•德拉吉(Mario Draghi)表示目前各界並不真地需要數字貨幣,並重申了他對於區塊鏈的觀點,即區塊鏈技術在歐洲央行試圖以任何方式採用它之前仍需要一些發展空間。

G20

G20--由全球20大經濟體組成- 最近將注意力轉向加密貨幣,並致力於在2018年7月之前起草關於監管的第一步建議。

法國

法國對ICO的態度可謂非常謹慎。法國銀行(央行)與2018年3月初發布了一份報告,提出禁止保險公司、銀行和信託公司參與加密資產相關的儲存和貸款業務。此外,還建議禁止向公眾推廣所有“加密資產”儲蓄產品。

瑞士

瑞士,一直以來對ICO 持開放友好的態度,被公認為全球ICO 中心之一。

為了規範瑞士境內ICO 活動,金融監管機構FINMA 於2018 年2 月16 日發佈文件,明確闡述瑞士法律在ICO 領域的具體應用,業界人士表示該準則可能被其它國家作為參考、建立監管的框架。

波蘭

2018年8月29日訊 波蘭已經發布了一項針對加密貨幣收入徵稅的法規修訂案草案,其中對多中心化加密貨幣和中心化虛擬貨幣進行了區分,而且還明確加密貨幣交易和加密貨幣挖礦的稅收制度。

匈牙利

2018年8月16日訊 根據匈牙利財經新聞網站Portfolio援引該國財政部的一份聲明顯示,加密貨幣不符合匈牙利國內現行法律對法定貨幣、電子現金、金融工具或現金等價物的規定。

馬耳他

這個歐洲島嶼最近通過了一系列區塊鏈友好法律,其中包括詳細說明加密貨幣交易所註冊要求的法律。

英國

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將比特幣視為“商品”,因此確實計劃對其進行監管。然而,它暗示它將介入監督比特幣相關的衍生品。這種缺乏消費者保護的原因是最近FCA對加密貨幣固有風險的警告。

英國財政部委員會在談到有關區塊鏈的使用問題時表示,目前還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區塊鏈技術的普遍應用是可靠和可行的。

烏克蘭

烏克蘭政府成立了一個由各個部門的監管機構組成的工作組,負責起草加密貨幣監管提案,包括確定哪些機構將進行監督和訪問。此外,立法機構已經提出的法案將把加密貨幣交易所納入中央監管。

俄國

國家杜馬金融監管機構的加密貨幣立法草案預計將在2018年中期完成。重點似乎是保護公民免受欺詐,同時允許個人和企業合法地使用加密貨幣。

2017年10月發佈的普京自己授權促進了國家杜馬的努力,敦促在歐亞經濟聯盟(包括亞美尼亞,白俄羅斯和其他國家的聯盟)內建立“單一支付空間”,加大審查力度。令牌銷售,以及比特幣採礦業務的許可。

亞洲

中國

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七部委聯合發佈了《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明確表示將ICO定性為一種未經批准的非法公開融資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應予以全面整頓,堅決治理市場亂象。

2018年8月24日發佈五部委聯合公告,堅決打擊虛假ICO和虛擬貨幣炒作。

孟加拉國

2015年,孟加拉國明確宣佈使用加密貨幣是“應受懲罰的罪行”。

印度

印度央行已對比特幣發出了幾個官方警告,並在2017年底,該國財政部長在接受採訪時澄清比特幣不是法定貨幣。政府尚未制定任何涵蓋加密貨幣的法規,儘管它正在考慮建議。

然而,中央銀行禁止印度金融機構從事加密貨幣交易和其他相關服務(最近該國最高法院維持的禁令)。

伊朗

2018年4月,伊朗中央銀行及其主要市場監管機構之一表示,金融企業不應該使用比特幣或其他加密貨幣。此外,CoinDesk 最近報道了政府對在該國運營的加密貨幣交易網站的審查。

阿聯酋

2018年9月11日訊 阿聯酋的金融監管機構正在積極採取措施規範區塊鏈初創公司募集資金的方式——即初始代幣發行(ICO)。實際上,阿聯酋監管部門此前已經多次提醒、警告過風險,現在,為了進一步實施更有效的手段,他們提出了一種目的性更強的監管框架,將數字代幣定義為“證券”。

烏茲別克斯坦

2018年9月6日訊 烏茲別克斯坦政府最近發佈了一項新的總統令,宣佈加密貨幣交易合法,同時該國還將引入加密貨幣交易所許可制度,並且要求加密貨幣交易所必須遵循一系列監管要求。同時,如果海外加密貨幣交易平臺要在烏茲別克斯坦國內開展業務,必須要設立本地子公司,還要遵守烏茲別克斯坦本國的相關法律。

日本

日本是第一個明確宣佈比特幣“法定貨幣”的國家,在2017年初通過了一項法律,該法律還在反洗錢和知情客戶規則下引入了比特幣交易所(儘管許可證申請暫時因監管機構處理而暫停 2018年初在Coincheck交易所上市。

最近,金融服務機構一直在打擊交易所,暫停兩個交易所,向幾個交易所發佈改進訂單,並在另外五個機構中強制執行更好的安全措施。它還建立了一個加密貨幣交換行業研究小組,旨在研究有關比特幣和其他資產的制度問題。

哈薩克斯坦

據報道,哈薩克斯坦國家銀行最近暗示禁止加密貨幣交易和採礦的計劃,儘管尚未通過嚴格的規定。

吉爾吉斯斯坦

吉爾吉斯斯坦中央銀行於2014年宣佈,使用cyrptocurrencies進行交易是違法的。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正與該國中央銀行就加密貨幣監管框架展開合作。

巴基斯坦

2018年4月,巴基斯坦央行發佈聲明,禁止該國金融公司與加密貨幣公司合作。

新加坡

據報道,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正在審查是否需要新的規則來保護加密貨幣投資者,雖然它不太可能禁止加密貨幣交易,但它正在考慮在交易所實施反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規則。

央行還在制定比特幣支付監管框架,並對比特幣投資發出警告。

韓國

2018年初,韓國禁止匿名虛擬貨幣賬戶。為了遏制加密貨幣投機,當局正在加強對交易所的監督 (可能包括許可計劃),儘管金融監督局的局長表示政府將支持 “正常”的加密貨幣交易。

韓國媒體最近的一份報告指出,該國戰略中有一個有趣的轉變,表明該國的金融當局正在與日本和中國的類似機構就加密貨幣投資的聯合監督進行談判。

2018年4月,公平貿易委員會下令該國12個加密貨幣交易所修改其用戶協議。

2017年9月29日,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FSC)表示,將全面禁止所有形式的虛擬貨幣融資(ICO)。這也意味著韓國成為繼中國之後叫停“ICO”的第二個國家。

泰國

在據稱宣佈比特幣非法之後,泰國銀行在2014年發佈了一份回溯聲明,澄清它不是法定貨幣(但在技術上並非違法),並警告風險。

2018年3月,政府的行政部門暫時通過了兩項皇家法令草案,制定了保護加密貨幣投資者的正式規則(以及制定KYC要求),並對其資本收益徵稅。草案尚未獲得最終的內閣批准。

非洲

摩洛哥

到2017年底,摩洛哥的外匯管理局宣佈,在該國境內使用加密貨幣違反了外匯管理規定,並將受到處罰。

埃及

2018年1月,埃及宣佈,由於與活動相關的風險,加密貨幣交易在伊斯蘭宗教法下被禁止。雖然這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它確實算作高級法律意見。

納米比亞

納米比亞是少數幾個明確表示用比特幣購買“非法”的國家之一。

尼日利亞

雖然禁止尼日利亞銀行處理虛擬貨幣,但中央銀行正在制定一份白皮書,該文件將起草關於使用加密貨幣作為支付方式的官方立場。

南非

2017年,南非儲備銀行實施了一種“沙箱方法”,用少數初創公司測試比特幣和加密貨幣監管草案。

津巴布韋

2017年末,津巴布韋央行的一位高級官員表示,比特幣“實際上並不合法”。雖然它能夠和不能使用的程度尚不清楚,但央行顯然正在進行研究以確定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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