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港獨」組織在香港被禁,立即生效!

澎湃新聞記者 嶽懷讓

“港獨”團體所謂“香港民族黨”今日被正式禁止運作。

據香港文匯報網站消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今日(9月24日)刊憲: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藉行使《社團條例》第8(2)條賦予保安局局長的權力,現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或繼續運作。命令經在憲報刊登,即行生效。

憲報刊發後,迅速引發媒體關注。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於24日上午11時於特區政府政府總部會見媒體進行相關問題說明。

據香港文匯報網站消息,李家超在現場表示,所謂“香港民族黨黨綱”公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並有實質性行動實踐“港獨”綱領。其綱領與行動明顯危害國家安全,特區政府考慮多重因素決定取締“香港民族黨”運作。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查詢發現,事實上,早在今年7月,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就已經在會見傳媒時表示,正在考慮是否行使《社團條例》第8條賦予的權力並作出命令,禁止所謂的“香港民族黨”運作。

據中新社此前報道,李家超指出,已收到警方助理社團事務主任的報告,建議他行使《社團條例》第8條賦予保安局局長的權力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他強調,該建議是按照《社團條例》第8條第(1)(a)款,基於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的需要而作出的。

李家超當時表示,他仍未就是否行使《社團條例》第8條的權力而作出決定。在作出決定前,他會按法例要求,給予有關社團21天時間作出書面申述,之後再作出決定,而禁止運作的命令須刊憲才生效。

李家超當時還指出,在香港,市民享有結社自由,但這項自由並非完全不受限制。這些限制可以由法律規定,為了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寧、公共秩序、維持公共衛生或風化、或保障他人權利自由而作出。

此前,香港警方7月建議保安局,應基於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根據《社團條例》151章8條,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

特區政府保安局當時給予“香港民族黨”三星期時間進行書面申述。經延長申述期後,“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9月14日再次提交書面申述要求延長期限,獲保安局接納。10天之後,特區政府正式宣佈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

除此以外,特區政府方面也表達了明確的立場。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曾針對“港獨”問題多次表態。林鄭月娥7月25日表示,任何鼓吹“港獨”的言行均不能容忍,一定受到遏制,政府會依法辦事。

在8月5日,林鄭月娥重申,特區政府和她本人都對“港獨”立場非常堅定,絕不容忍任何鼓吹“港獨”的言行,必定依法遏制。

特區政府禁止所謂“香港民族黨”運作的消息傳出後,立刻引發輿論支持。

工聯會理事長吳秋北在接受港媒“橙新聞”採訪時表示,所謂“香港民族黨”有計劃有預謀推行“港獨”,保安局依法取締該組織是“負上了應負的責任”,亦順應社會大部分民意。

吳秋北提到,禁止運作只是就所謂“香港民族黨”這個組織而言,其成員日後會不會以個人身份繼續搞“港獨”,政府應該密切留意,更加要嚴厲執法,若有人違反了禁令,應該要用法律的方式去制裁。

另據新華社9月24日消息,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24日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政府憲報刊登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的命令一事發表談話,表明對“港獨”組織及其活動“零容忍”的立場和堅決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取締“香港民族黨”的態度。

該發言人表示,“香港民族黨”是未經註冊的非法社團,也是“港獨”組織,其所謂黨綱和公開發表的言論都鼓吹“港獨”主張,並發展成員,籌措經費,勾結外部勢力,利用各種方式煽動,有綱領、有預謀、有組織地從事分裂國家的活動,已嚴重違反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現行有關法律,挑戰“一國兩制”的底線,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損害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和香港各界人士的根本利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照有關法律和法定程序作出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的決定,是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法治的應有之舉,完全必要,我們堅決支持。

該發言人重申,中央政府堅定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懲治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任何宣揚“港獨”主張、從事分裂國家活動的組織,無論其規模、影響大小,是否採取暴力或武力方式,其活動的違法性和社會危害性都是十分嚴重的,都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對此必須採取“零容忍”的態度。

該發言人表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責任和義務,也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的憲制責任。我們相信香港社會各界人士在涉及國家安全和民族大義的問題上一定會明辨是非,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港獨”活動,堅持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共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

此外,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負責人表示,在中國960多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任何分裂國家的活動都是絕不能容許的,包括700多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對“港獨”必定是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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