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要取消?福建4月已有通知:两市试点逐步达到现房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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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要取消?福建4月已有通知:两市试点逐步达到现房销售

中秋前夕,广东传来消息:酝酿逐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全面实施现房销售。目前通知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

这条消息引发市场强烈反应。住建部旋即表示,该情况不属实。

福建情况如何?海峡房网发现,早在今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加强精准调控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就已提出了“福州、厦门两市试点在土地出让中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直至现房销售”。

商品房预售要取消?福建4月已有通知:两市试点逐步达到现房销售

预售易致烂尾、交易不公平等

据澎湃新闻报道,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拟订了“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调整”的材料,并将于9月25日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其中提及:降低预售制带来的高杠杆效应,逐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全面实施现售。

据报道,住建部今年同时向湖北、四川、江苏、河南、广东、辽宁等省发函,要求“对预售制度进行研究论证”。

广东省住建厅在报送函中表示,商品房预售制度存在以下风险:

  1. 一旦发生资金链断裂,导致工程烂尾。一方面严重损害购房人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将会产生大范围长时间信访事件,增加维稳压力。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全省资金链断裂类矛盾总数61宗,其中2016年转存数28宗,2017年新增数33宗,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2017年全省资金链断裂类矛盾已化解44宗,结余17宗,矛盾化解率72.1%。

  2. 使违法违规销售有机可乘,房地产市场乱象丛生。由于我国商品房预售市场起步较晚,有关法规制度不够完善,各地发展也不平衡,有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作用没有正常发挥,导致商品房预售经营和管理活动处于混乱状态,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经营或钻营法律空子,造成损害购房消费者合法利益的现象屡禁不止。如:虚假广告、定金圈套、合同欺诈、一房多售、面积缩水、质量低劣、会所改变用途、延期办证,得房率、绿化率、容积率与实际不符,将已抵押的期房销售、将已预售的商品房抵押、用假按揭骗贷等种种恶意违约和欺诈行为,极大地损害了购房人的利益,并引发了大量的法律纠纷。

  3. 交易不公平。我国实行的期房销售制度,住房还处在建设过程中,购房者就支付了全部的房价款,并承担了未来全部的风险。当建成的现房与协议、广告和口头承诺出现差异时,往往是处于弱势的购房者被迫接受不符合需求的住房或者承担毁约的责任。这实际上是以期房销售的名义,实现了现房销售的实质,将经营风险转嫁给了社会。

  4. 房屋面积管理职能难以厘清,易产生行政风险。房屋建设工程从规划到预售、办证各环节办事部门不一,测绘机构不尽相同,标准也不统一,存在多次测绘以及预售测绘与确权测绘结果不一的尴尬局面,易引发纠纷诉讼。

  5. 造成不平衡发展和低效率竞争。商品房预售制度降低了房地产业的门槛,导致吸引大量社会资金涌入,一方面不利于社会经济平衡发展,另一方面使不具备开发实力的企业进入市场,降低了开发企业的自有资金要求,刺激了房地产的过度投资和开发,有实力、品牌、技术、管理的企业的竞争优势并不明显,产业没有形成优胜劣汰机制。

因此,广东省住建厅建议,在一些城市逐步试点取消预售制度,对于新出让土地,逐步实行现售。并拟定取消预售,全面实施现售的时间表,分阶段推进。第一阶段若干年内保留预算许可,把预售条件的工程形象进度提高至主体结构工程封顶;第二阶段全面实施现售,并将时间表向社会公布,让房地产行业和社会公众都做好充分的准备。

取消预售制度会否实施?

澎湃新闻在报道时已经说明:广东省房协相关人士表示,目前通知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是否会正式发布还待最终意见的汇总和研究。

尽管如此,消息一出,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相关人士还是立即澄清:向广东、湖北、四川等各地下发逐步取消商品房预售,全面实施现售征询意见情况并不属实。“没有,该情况并不属实,具体我们也在调查处理当中,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

据了解,自1994年《房地产管理法》颁布以来,商品房预售制度实施已近25年。

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创始人”为香港商人霍英东。1953年,霍英东提出“预售楼花”,并提倡分期付款。这一制度随后由香港传入内地,并在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随后《城市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文件中予以明确。随后这一新房销售方式被广泛运用。

商品房预售要取消?福建4月已有通知:两市试点逐步达到现房销售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若是取消商品房预售许可,进入到房屋现房销售模式,那么就进入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模式。

严跃进表示,现房销售的模式下,房企销售应该有更强的更严格的财务约束。“因为对于过去来说,类似30层的房子,开发商建造到5层以后,基本上就可以办理预售证,这样资金弱的房企,可以通过此类方式来回笼资金和进行后续楼盘的追加投资。但现在可能需要30层全部建造完毕,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对于此类房屋建造的资金考核压力就很大,资金弱的房企是无法进行开发投资的。

同策研究院研究总监张宏伟则表示,在现房销售模式下,现房销售价格会比期房更贵。“开发商在规划中承诺的配套在期房没办法看到这些问题,现房则能看到问题,但开发商成本也会增加,比期房价格要贵。”

若预售转为现售,是否必然导致短期供不应求、价格反弹?也有网友提出了不同意见。如张振认为:“现房销售造成供需变化,难道期房可以住?既然期房不能住,造成什么需求增多,供应减少

,导致房价一定会涨?现房也只能造成房价低,因为现房财务成本增加,必须快速销售。快速销售来得最快的是价格,那么价格高销售快,还是价格低销售快? ”

福建:福州 厦门试点提高预售条件

此次广东对商品房预售改现售的讨论,成为了全国的热点。福建似乎还没有类似的政策启动。

但是实际上,早在今年4月29日,海峡房网就已在推文《福建楼市调控新政袭来 车位、精装修要这样严管……》中报道了,省政府办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加强精准调控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中要求福州、厦门两市试点在土地出让中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直至现房销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是在4月23日转发这份通知,并标明“此件主动公开”的。通知从五个方面就“进一步精准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保持房地产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提出了要求。

其中在第三方面“优化土地供应管理”中,通知指出:各地要公布住宅用地供应年度计划,九个设区市本级、百万人口以上县(市)还应公布三年滚动计划和中期规划,科学制定各片区土地出让计划,合理调控城市中心城区不同片区土地出让节奏,实现均衡供地。要根据片区控价目标,在土地出让环节即公布该地块房价控制限额、上市销售期限,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出让土地,稳定市场预期。

福州、厦门两市试点在土地出让中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直至现房销售。

可以看出,这是对将来的新地块在出让时附加上的条件,不会对已出让地块再行增加房屋销售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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