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家三口人,没有宅基地面临拆迁,这家人该怎样安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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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提问,信之源律师作出以下解答: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根据您的问题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有本村户口,但没宅基地

这种情况下仍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照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如果拆迁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虽为拆迁,但从法律关系层面来说,是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二、没宅基地,但对房屋有所有权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

三、只是租用房屋,也非本村户口

如果只是租房情况,既不是本村户口、不享有宅基地,也对房屋不享有所有权。这种情况下无法从拆迁行为中获得补偿,国家也不会进行相应的安置,如果有租房合同等协议,可以根据合同等进行协商。

事关宅基地拆迁,涉及到您的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建议您先预约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让律师给您专业具体的建议和意见。


信之源律师事务所


按照国家现有的规定,在拆迁前要对房屋进行测量,明确应该补偿的具体面积,在此之后新建的都属于违建,都得不到任何补偿。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会公布具体拆迁补偿方案,是进行现金补偿,还是异地分房补偿,或者二者兼有之。

一般城中村的居住户都有一块宅基地,在办了土地使用证后,都属于个人所有,受国家保护,这是在80到90年代城乡规划时进行规范的,宅基地的面积也都是预定好的。不过如果当时村子里没有预留宅基地的地块,一次性分完之后,后面新增人口可能很难分到宅基地。所以,当时有远见的人在第一次规划时,都把子女的宅基地预留好了,也把证办理齐全了。

现在,没有分到的很多人有意见,也多次向上反映这个问题,可现在耕地保护政策严格,或者城中村没有再可以利用的集体土地,基本很难再分到应有宅基地,这和农村土地30年,50年不变一个性质。上一次分地是1997的话,从那之后出生的到现在都没有土地,而那之后变成城镇户口或者去世的土地都仍然存在,尽管不公平不合理,可这是国家的大政方针,为了确保农民承包土地长期不变,保护好他们种地的积极性。

没有宅基地意味着没有房产,可能居住在父母的房子里,根据拆迁政策,只能根据房屋面积进行补偿,而不是根据人口数量。不活这个问题可以向村子里反映,看他们有没有相应的解决办法,毕竟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如果村集体能给予一定补偿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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