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車禍出院仨月死亡:司機未逃逸並賠償,卻被追刑責!

倒車時不慎將老人撞倒,肇事車司機負全責。沒想到,老人出院幾個月後,因併發症死亡,肇事司機被追究刑事責任。

老人被撞數月後死亡

2014年2月26日,司機小軍駕駛自己的私家車在大連市甘井子區寶山街附近倒車時,不慎將過路的華大娘撞倒,他立即停車,並在第一時間撥打了“110”和“120”,報告發生交通事故的位置及行人受傷情況,事後,小軍跑到醫院為華大娘墊付醫療費和護理費1萬餘元。

經大連市甘井子區交警大隊認定,小軍在倒車時不注意觀察,導致華大娘被撞倒受傷,負事故的全部責任。華大娘經診斷,摔倒時造成腦部受傷,在醫院住院118天后治癒出院,然後在家休養,令小軍沒想到的是,華大娘於2014年10月16日突發併發症死亡。

華大娘去世後,她的家人將司機小軍和小軍投保的某保險公司起訴到甘井子區人民法院,要求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護理費、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27萬餘元,法院支持了華大娘親屬的訴訟請求,小軍也通過保險公司將賠償款全部給付,其中還包括精神損害撫慰金8萬元。

犯交通肇事罪被公訴

今年6月19日,甘井子區人民檢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將小軍公訴到甘井子區人民法院,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

小軍認為,華大娘發生交通事故時已經74歲高齡,發生交通事故後他立即報警,華大娘在住院期間自己也積極救治,先後墊付醫療費和護理費1萬餘元,華大娘是出院後去世的,其原因主要是因為她年齡大了,雖然跟自己撞傷有一定關係,但現在自己錢也賠了,就連家屬的精神損害撫慰金8萬元自己也給了,檢察院還要追究自己的刑事責任不合理,他委託遼寧青松律師事務所的王金海律師擔任自己的辯護人,出庭為自己辯護。

王金海律師認為,依照華大娘生前的住院病歷,其生前患有二級高血壓病,多發腔隙性腦梗塞,因交通事故受傷後,病情進一步惡化,併發雙腎感染,慢性大腸炎等,最終因多臟器功能衰竭導致死亡。經屍檢,認定其死亡原因與交通事故有因果關係,由於小軍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故小軍確實觸犯了交通肇事罪。

肇事司機被判緩刑

在辯護律師和檢察院的耐心教育下,小軍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法院開庭時表示自願認罪,並對華大娘的死表示深深的懺悔。

由於小軍在華大娘受傷後積極救治並賠償,全部賠償款已經履行完畢,甘井子區人民法院結合華大娘受傷後小軍立即報警並積極救治的行為,儘管未得到受害人家屬的諒解,但法院最終採納了辯護律師的意見,從輕量刑。近日,甘井子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從輕判決小軍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一年執行。

針對本案,小軍的辯護人遼寧青松律師事務所的王金海律師說,發生交通事故後,作為肇事司機一定要在第一時間報警,積極救治傷者,如果傷者生還,肇事司機就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在盡到各種努力後傷者仍然不治身亡,法院在量刑時也會從輕處理。

如果肇事司機在發生交通事故後未救治傷者而是選擇逃逸,即便是傷者未死亡,只要構成重傷,仍然會觸犯交通肇事罪,從重處罰,量刑為三至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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