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用戶51757769414
人販子抓到就判死刑,我不贊成。
大夥先別噴。我的理由是,抓到人販子後,應該是立即嚴厲審訊,要求人販子先交待自己的罪行,拐騙了多少人,販賣到了何處?公安只有搞清楚了這些,再根據線索,先去救那些被販賣的人。
只有把這些被拐騙販賣的人救出來後,再根據刑法,把這些喪盡天量,毫無人性的人販子判處死刑,立即槍斃。
重刑必須重處。只有這樣,才能殺一警百,才能解心頭之恨,大快人心!
春龍吐珠
作為一名家長,我舉雙手贊成!
上次上海青浦那個拐騙小女孩的中年婦女鄧某,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這樣的量刑實在是太輕了,犯罪成本太低了。如果沒被發現,她就逍遙法外,誰知道是想自己撫養,還是準備賣掉呢?即使當時是想撫養,但是如果被男朋友發現不是自己的孩子,或者兩人分手,或是覺得帶孩子麻煩,誰知道孩子會不會遭到他們虐待,會不會被賣掉呢?
對她來說就是一年三個月的刑期,但是對失去孩子的家庭來說,一輩子過的生活就是痛苦不堪的無期徒刑,尋找、失望、再尋找,也許一直就在這個令人絕望的怪圈裡轉,看不到希望,看不到未來。停止是不可能的,只有在尋找的路上,才能尋得心靈暫時的慰藉,才會覺得自己跟孩子是在一起的,才能獲得良心上的暫時安穩!
人販子都是一群喪心病狂之徒,毫無人性,也不值得同情和憐憫,對他們仁慈,就是對那些無辜的家庭和無辜的孩子的殘忍!對於這種特別之人,就要採取特別的措施,非如此,無以震懾他們!
此外,還要加上一條,對於收買兒童的,也一律處以極刑,沒有買,就沒有賣,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所以一定要買賣同罰,只有雙管齊下,兩條腿走路,也許才能斬斷拐賣兒童的罪惡黑手!
打虎拍蠅
肯定死刑啊!拐賣兒童,殘害兒童!難道不該判死罪嗎?
豆豆芽的愛
支持,只有這樣好人才能按心工作,為國家創造財富,壞人才會敬畏法律。
一葉知秋147198749
死刑!死刑!死刑!
傷誰疼22631
人販子是死刑,估計中國以後基本不會有人販子,買孩子也得嚴懲,如果輕饒了,他們繼續會為虎作倀,每次偷孩子之前他們肯定都會有想到如果這樣被逮捕那可是死罪,他們也會做思想鬥爭,支持死刑
阿婕773
我舉雙手雙腳贊成!!!看到那些被惡意弄成殘疾的孩子真的很心疼,為了乞討賺錢,在此我還呼籲各位網友,以後在街上看到乞討兒童千萬別給錢!!!!沒有了利益看誰還拐賣!!支持死刑!
卡諾
我舉雙手贊成 人販子叛死刑
阿珍138610291
同意!對人販子來講,毫不留情!斬立決
灰太狼148603861
《回答判人販子死刑的必要性》
有磚家講之所以不能判人販子死刑,是因為怕他們在被捕時狗急跳牆,孤注一擲從而對人質構成生命危險。
這種觀點論據本人實在不敢苛同。
你們總是擔心假如對人販子一律判死刑,人販子就會感到到橫豎都是死,因而會在被捕落網前殺了人質。
但是我想問磚家和立法者,殺人罪判死刑,普天之下人人皆知。如果按照你們的邏輯思維推斷,是不是也該取消死刑了呢?因為殺人犯殺了人之後也明知會死,為什麼不多殺幾個甚至是大開殺戒濫殺無辜?這個問題你們就不用擔心了嗎?
瞻前顧後投鼠忌器會起到震懾作用嗎?
自古以來一句殺人償命,就是一條公義法理,一種事先震懾。人人都知道其中的厲害,因而在有犯罪念頭時,會考慮殺人的成本,那就是償命!因為代價太大,所以不敢輕易去做,不敢以身試法。
人販子亦然。如果法律上一律定義人販子為死刑,那些蠢蠢欲動的人販子就會事先估量成本。他們也會因代價太大而不敢輕易去嘗試的!
人販子之所以這麼多年來橫行無忌猖獗一時是因為代價還不夠大,還沒能大到能令其付出死的代價。沒出事,盆滿缽滿;出了事大不了坐十年八年牢。因為罪不至死,所以他們才鋌而走險!
人的約束力都是有限的,只有死才是最絕對的震懾,也唯有死的震懾力才能正本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