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爲人民|尋甸縣公安侷促執法、保民安

入冬後的尋甸,傍晚時分多了些許涼意,而大街小巷卻仍是一番熱鬧景象,相互追逐嬉戲的孩子,聊著家長裡短的老人,人們在外閒逛的再晚心裡也安心……百姓安居的背後,是警笛長鳴、警燈徹亮帶來的歸屬感,是警風嚴整、警民和諧帶來的安全感,更是尋甸縣公安局狠抓規範接處警工作大幅提升帶來的幸福感和滿意度。

“人民公安為人民”,這是尋甸縣公安局全體民警以飽滿的熱情、嚴明的紀律、務實的作風始終在踐行的莊嚴承諾。近年來,尋甸縣公安局不斷健全接處警工作機制,規範接處警執法行為,全面提升了執法規範化水平;不斷加強隊伍建設,提升打擊違法犯罪質效;同時織密社會防控網絡,建立警務機制,提升了打擊犯罪的即時性、準確性和高效性,守護了轄區社會治安的長期穩定。

人民公安為人民|尋甸縣公安侷促執法、保民安

執法有規 規範接處警強化執法源頭

無規矩不成方圓。接處警是公安機關開展執法工作的源頭,而規範接處警工作則是公安機關開展執法規範化建設的切入點和重要內容,更是公安機關樹立良好形象的關鍵環節和重要載體。近些年來,群眾維權意識提高的同時,對法律一知半解“亂維權”的現象逐漸增多,再加上警情多、難度大、民警規範意識、安全意識差等主客觀因素,這使民警處警易陷於被動,執法難度顯著增加。針對基層派出所民警接處警工作中面臨的話難說,警難出,遇到複雜警情不知如何處置的尷尬局面,2015年3月份,尋甸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法制大隊、政工室等部門結合轄區縣情、民情、警情“三情”,對轄區接處警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展開定期的實情研究和專題探討,自此,尋甸縣公安局開始了長達三年的規範接處警工作助推執法規範化的探索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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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執法,首先面臨的是如何破解處警過程中無話可說的被動局面。尋甸縣公安局通過米蘭達告知詞:“你有權保持沉默,但你所說的將成為呈堂證供”獲得啟發,提煉出三種不同的現場“告知詞”。通過民警規範、洪亮、有氣勢的語言第一時間搶佔管控現場的主導地位,威懾現場人員,避免警情升級失控,同時增強公安機關執法的震懾力和提升民警處警自信心。

結合當前執法工作中的薄弱環節,立足轄區實際,尋甸縣公安局聚全警之智制定《尋甸縣公安局接處警工作細則》,嚴明執法過程的全處警細節,出臺《尋甸縣公安局接處警工作基本要求》,推廣使用78字的“三字訣”規範處警行為,從快速反應、現場管控、依法處置、取證到位、普法宣傳五個環節嚴明接處警規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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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情、帶裝備,亮警燈、鳴警笛,開記錄、詢現狀,預評估、初分工,知村幹、同處置,快趕赴、達現場,表身份、說告知,選利位、控現場,評風險、呼增援,問情況、判關係,定性質、妥處置,重音像、會取證,法教育、防反覆。”以淺顯易懂的78個字點明規範接處警執法過程的核心規範要素,讓民警在處警過程中有章可循,促使警情處置更得心應手。

為全力助推接處警工作規範化、程序化、標準化和制度化,尋甸縣局完善了規範處警的四個配套制度。一是完善接處警視頻點評制度。採取派出所一週一點評、局領導一月一點評,分析警情處置過程中的成功可取之處和經驗教訓,針對問題共同探討研究整改措施。二是建立接處警工作糾錯制度。製作《尋甸縣公安局接處警規範監督檢查表》,執法民警可根據反饋的監督檢查表勾選要素,及時發現處警過程中的疏忽和不足,以便進行改正和完善。三是健全接處警視頻攝製、保存制度。嚴格堅持兩臺以上執法記錄儀全程攝錄取證,對視頻資料專人歸檔保管,長期保存,隨用隨取。四是實行接處警工作回訪考核制度。每週通過指揮中心電話回訪、分管領導上門回訪等方式每週隨機抽取警情進行回訪,對不規範行為點名通報。每月縣局檢查考核,並將扣分情況納入年度化工作考核,倒逼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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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3年多的探索和堅持,尋甸縣公安局接處警工作逐步走上了規範化的道路。接處警更加規範,民警執法自信和處置能力顯著提升,真正做到了敢處警、能處警、處好警。同時,規範處警帶來了處置效率提升、警情減少、治安穩定、警民融洽的局面,群眾滿意度和安全感大幅度提升。截止2017年12月,3年的狠抓規範接處警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群眾投訴率下降51%。群眾滿意率達90%以上,2016年、2017年尋甸縣僅發生過一起群體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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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甸縣公安局局長:“把一線民警的自信心和威懾力樹立起來,最大限度的減少老百姓在不冷靜的情況下又做出違法甚至是犯罪的行為,這是我們抓規範接處警工作的初衷,更是當前執法工作中必須解決的首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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