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理念以人爲本做好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

近年來,江蘇鹽城檢察機關認真落實刑事訴訟法規定,全面履行羈押必要性審查職能,積極採取有效措施,維護在押人員合法權益,對符合法律規定的均依法變更強制措施,有效節約司法成本,提升司法辦案效益。

堅持理念更新,及時轉變執法思維。一是轉變工作觀念。主動樹立“沒有及時變更羈押就是失職瀆職”的意識,發揮檢察官示範作用,組織幹警認真學習最高檢關於辦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規定,全面掌握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開展羈押必要性與逮捕必要性主題研討,促進幹警轉變工作觀念。二是捕訴信息一體化。建立捕訴後重大信息變化共享機制,各部門在辦案過程中發現案件事實、證據發生重大變化可能影響定罪量刑,或退贓、刑事和解等情況,及時通報執檢部門,促進捕訴、執檢部門共享案件信息,有效發現羈押必要性審查線索。三是規範執法行為。加強與公安、法院的協作配合,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針對相互協作問題進行研討,提出具體措施,對公安和法院受理申請後的移送、協助審查、公開聽證等內容予以明確要求。針對個別辦案人員不依法履職情形,利用口頭、書面糾違等手段督促整改,倒逼辦案人員規範執法。

加強智能審查,紮實提升辦案質效。一是智能平臺全面審。積極應用江蘇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檢察智能輔助平臺,全面準確掌握逮捕案件基本情況,及時關注案件進展,並通過看守所在押人員信息平臺,瞭解犯罪嫌疑人身體狀況、家庭境況及各方意見,確保審查內容更加全面、具體和深入。二是跟蹤案件全覆蓋。主動將訴訟全程納入依職權主動審查範圍,運用平臺跟蹤關注功能,對偵查階段有同案犯在逃、取證未到位或退賠不到位等特殊情形,在下一訴訟階段繼續審查,確保羈押必要性審查在不同訴訟階段的全覆蓋。經統計,全市在偵查、起訴、審判三個階段辦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的比例分別為36%、28%、36%,實現相對均衡。三是自查互查相結合。案件辦結後,按照歸檔要求及時整理卷宗,從網上信息填錄、文書製作、流程操作等方面進行案件質量自查自糾,確保辦案流程規範完整。適時組織開展案件質量檢查和交叉互查,通過多層次的評查,實現對案件的全面監管,確保辦案“無差錯、零瑕疵”。

突出以人為本,全面修復社會關係。一是關注親鄰案件修復感情。重點審查家庭矛盾、鄰里糾紛引發的刑事案件,對被害人一方具有諒解意向的,在綜合考慮犯罪性質、社會危害、訴訟可控性等因素的同時,打好“親情牌”“鄰里牌”,化解心結,消除隔閡。如一起兄弟之間故意傷害案,案發後嫌犯主動投案自首,積極賠償取得被害人諒解,檢察院核實後提出變更強制措施建議,修復了兄弟感情。二是關注輕微案件做好跟蹤。重點關注符合逮捕條件的輕微刑事案件,特別是認罪悔罪態度好,可能後續達成刑事和解、判處緩刑的案件,主要包括輕微交通肇事案件、輕傷害案件、惡意透支但有還款能力的信用卡詐騙案件等,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在案件後續情況發生變化時,及時提出意見建議。三是關注矛盾焦點化解糾紛。針對部分輕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不認錯、拒絕賠償等情形,有針對性地開展談話教育,促使嫌疑人真誠認罪悔罪、向被害人賠禮道歉。同時,做好被害人思想工作,降低不適當、不合理要求,促成雙方當事人儘量達成刑事和解,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檢察日報 江蘇省鹽城市檢察院 包耐兵 劉啟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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