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凯撒旅游获悉,因浙江天天商旅未能完成业绩承诺,且至今仍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凯撒旅游全资子公司凯撒同盛将浙江天天商旅告上法庭,要求以6172.2万元回购股权。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
浙江天天商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天商旅”)是凯撒同盛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同盛”)控股公司,凯撒同盛持股60%,是第一大股东。
凯撒同盛对浙江天天商旅控股权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获得。2016年9月30日,凯撒同盛与宁波天天商旅控股有限公司(浙江天天商旅股东,以下简称“宁波天天商旅”)、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天商旅股东,以下简称“华茂集团”)、浙江天天商旅、郑锡光(宁波天天商旅法人)、龙之冰(浙江天天商旅前总经理)六方共同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协议主要约定,凯撒同盛以 9144万元购买宁波天天商旅持有的浙江天天商旅 48%的股权,以 5715 万元增资浙江天天商旅。交易完成后,凯撒同盛持有浙江天天商旅60%股权,成为浙江天天商旅的控股股东。
这场收购包含业绩承诺要约。
宁波天天商旅、郑锡光和龙之冰向凯撒同盛承诺浙江天天商旅将于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完成相应业绩承诺。如果浙江天天商旅未完成业绩承诺,则宁波天天商旅、华茂集团、郑锡光和龙之冰向凯撒同盛承担支付业绩补偿款及违约金或股权回购等义务。
但是浙江天天商旅甫一入手就成了凯撒同盛烫手的山芋。
浙江天天商旅作为专业从事出境游业务公司,日韩出境旅游业务为其核心业务,且为主要经营收入来源。2017 年,浙江天天商旅受日韩出境游市场影响,其经营业绩下滑明显,亏损3431.13万元,业绩承诺无法兑现,且浙江天天商旅至今未履行其补偿义务。
因此,凯撒同盛2018年8月13日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宁波天天商旅以人民币6172.2万元的价格回购凯撒同盛公司持有的60%浙江天天商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股权,宁波天天商旅、华茂集团连带向凯撒同盛支付未履行协议部分条款的违约金人民币4457.7万元;
北京三中院8月20日已经受理此案。
2016年9月,凯撒旅游宣布收购浙江天天商旅曾被认为是凯撒旅游正式迈出外延式并购的一步。时至今日,凯撒同盛与浙江天天商旅对簿公堂,凯撒旅游对浙江天天商旅的收购毫无疑问属于失败的投资。
实际上,自凯撒旅游2015年借壳上市之后,多次资本并购大动作中败笔不只这一处。
2016年4月,凯撒旅游参与乐视体育12亿元B轮融资,随后乐视系曝出经营恶化,乐视体育持有的体育转播权被取消或转让,经营状况也急转直下。对于投资失败,2017年凯撒旅游不得不做好计提1亿元资产减值准备。
2017年,凯撒旅游鲜有并购举动。
2018年的重大资产重组以终止结束。2018年1月,凯撒旅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拟重组海航易生金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但是经过近6个月的停牌,7月18日重组方案戛然而止,重组告吹。
凯撒旅游是我国出境游服务商,海航系上市公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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